A. 4s店被強制買保險
前段時間刀妹和大家聊了一些關於保險的知識,有不少朋友都留言說自己的保險是在4S店被強制要求買的。這種強制買保險的情況在全國各地的4S店都不少見,為什麼4S店要強制買保險呢?是不是保險公司和4S店狼狽為奸、沆瀣一氣?
其實,保險公司和4S店之間的合作看似親密無間,其實背地裡的博弈可一點也不少。
4s店強制買保險怎麼辦?
為什麼說保險公司和4S店之間也存在博弈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為什麼4S店要強制本店投保。
為了保險返利?錯!
我們可以算一下,一般10多萬的車,保險也就5000-6000,就算30%返利,也就1000多的利潤。一個月賣100台車,才10萬的利潤。給銷售發發工資提成,還能剩多少?
4s店強制買保險怎麼辦?
既然保險返利是蠅頭小利,為什麼4S店還要幫著保險公司賣保險呢?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其一,如果你是貸款買車,在你還清所有貸款前,這台車的所有權不完全屬於你,你貸款的銀行也擁有一部分的所有權。所以一般銀行都會要求你必須保商業險,同時還會規定你必須要購買的險種,而且必須在4S店保。這是銀行、4S店和保險公司三方之間的合作,作為購買者的你是無法抗議的,4S店作為得利者也不會反對。
其二,對於4S店來說,本店投保的後續利益是立店之本。
比如說,刀妹在A店買車的同時還買了保險,那麼刀妹的車一旦發生任何需要保險公司理賠的損傷,刀妹自然是到保險公司指定的店進行維修,這家店就是A店。
要知道,維修保養才是現在大多數4S店進賬的大頭,而維修的費用都是保險公司買單,而這就涉及到4S店和保險公司博弈的結果。
4s店強制買保險怎麼辦?
如果一家4S店每個月有200多個新車客戶,並且都在本店投保。假設每個客戶的投保金額是1萬元,那麼這家店每個月業績都穩定在200多萬,就穩穩的成了保險公司大客戶,必須是爺啊,保險公司話語權就沒有4S店大了。
在4S店話語權最強勢的狀態下,甚至保險公司可以部分授權4S店總經理簽字。當然,這種情況很少見,但是投保多的4S店的話語權也可見一斑。
4s店強制買保險怎麼辦?
當然,這種權利一般不會給太大,比如事故金額控制在2萬以內,次數一個月1-2次等等。這其實就是保險公司給4S店的福利,但變相的也證明這家4S店的話語權之強大。
4S店強制要求我們買保險,如果人人都不買,那今後這家4S店就根本沒有話語權和保險公司對話。比如500塊錢的小事故,保險公司都要求看現場。4S店只能不停給保險公司理賠員打電話,陪笑臉。誰強誰弱一目瞭然。
4s店強制買保險怎麼辦?
既然保險公司和4S店不是一塊鐵板,那麼我們是不是就可以利用他們之間的關系,來給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呢?
(敲黑板,劃重點了!)
首先,我們要明確自己的需求,也就是自己究竟需要購買的汽車保險項目究竟有哪些,這在我們之前的文章中有講過,大家可以點這里回顧往期文章。
明確自己的需求後,就可以有針對性的詢問各家保險公司的報價了。這一步很簡單,很多保險公司有自己的官網和微信公眾號,大家可以到官網或者公眾號上進行查詢,實在找不到的可以撥打各個公司的官方客服電話(一般是400開頭的)。
當我們把比較知名的幾家保險公司(比如平安、太平洋、人保等)的報價都問過後,就會發現大家的價格都差不多,而且通常都和4S店的報價一致。
那為何還會有人說外面買保險更便宜呢?這是因為外面的保險業務員把自己的提成作為返點返還給客戶。還有些人的朋友或者親戚就是保險公司內部的,能拿到保險公司內部返點。
如果自己真的有親戚朋友能拿到保險公司內部的低價,不妨先別急著拒絕4S店。可以再問問4S店的銷售,能不能用其他方式多給一些車價上的優惠?如果這個優惠折算下來和保險上的優惠差不多,那就在4S店購買保險。如果自己打聽到的報價和4S店的報價差額在10%左右,也可以選擇在4S店購買。
最後提醒大家一句,人保、平安和太平洋這樣的大保險公司首選。不要因為小保險公司返利高,或者人家告訴你理賠速度快,甚至可以幫你操作操作什麼的就選擇小保險公司。畢竟保險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給自己一份保障,小保險公司在客服服務上的完善程度,對比大保險公司還是有一定差距的,大家還是能選大的就選大的。一定要記住,賠付渠道通暢、快捷、方便才是最重要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按揭車輛必須強制購買商業保險嗎
摘要 要求貸款購車買保險,是為了降低銀行放貸的風險。用貸款買的車,本身就有每月還貸的壓力,如果車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毀損,車主很可能遭遇較大的經濟風險。相應的,銀行的放貸風險也會加大。所以,銀行要求貸款購車必須買車險是合情合理的。
C. 分期買車。4s店強行在店裡買保險。提車以後我可以退保嗎
摘要 因為是分期買的車,所以不能退保,你的車現在相當於在銀行抵押,銀行和貸款的4S店會有協議。
D. 分期買車4s店強制要求購買保險,合法嗎
分期付款的車輛第二年買不買全險要看4S店及放款銀行的要求,如果銀行及4S店都沒有要求的話,車主可以自行決定買全險或者不買全險。但是如果4S店強制要求必須購買全險,而且收取了續保押金的情況下,這種情況最好購買全險,否則,4S店就不退還押金了。
銀行或4S店要求車主繳納全險一般是因為銀行恐怕車主出了事故之後造成車輛損失或是車主沒有能力繼續償還貸款,所以要求車主必須投保全險,而且保險收益人必須是銀行,主要是為了保障銀行貸款的安全性。如果車主上年度還款及時,車險出險情況很少或輕微,銀行也不會強制要求客戶一定繳納全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貸款買車強制買保險
貸款買車的,必須保商業險種的車損,三者,盜搶,自然及所有的不計免賠,這是由於以上幾個險種都可能引起汽車全損,這是由貸款銀行決定讓你保的。
首先是貸款買車要強制買全險,這種強制本身就同保險法規相矛盾。保險法規定,買保險要依據本人自願的原則,而貸款買車則是必需買全險。
其次,在國外,機動車輛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內容和保險費率都由各個保險公司自定,因此,其保險合同內容多種多樣,其費率也是靈活多變的。在國內,機動車輛保險的合同內容和費率都是由政府統一規定的,全國千篇一律,很少有車型差別,更沒有地區差別。其保險內容僅有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幾項;其車型雖有大客車、小客車之別,但分得很粗。不同的車型其安全率不一樣,保險公司應在費率等方面加以區別對待。不同的人用車的出險率有很大的
差別,保險公司承保收費也應該有所區別。再次,要改變單一營銷方式。國內車輛保險營銷渠道僅有兩條:保險公司的專職人員和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員。國外的車輛保險營銷渠道除有保險公司的專職人員、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員以外,還有經濟人、電話、計算機網路和銀行等輔助渠道。國外車輛保險營銷輔助渠道的業務量已經佔到了其總量的20%至30%,並將越來越大。因此,國內車輛險業也應該向國外學習,降低經營成本,讓利給消費者。
由此看來,貸款買車需買全額保險對消費者而言的確有不公平的一面,不是國人保險意識淡漠,病根在制度的制定上,使得消費者別無選擇。在目前的情況下,買車時最好還是一次性掏錢把車買回家,這樣消費者就不必在買保險的問題上浪費時間。
F. 在4S店買車時被強制要求買的車險,買了車後還能不能退
去汽車4S店購車,碰到強制性套系商業保險的狀況或是許多的。許多顧客針對這類做法十分抵觸,不願意在汽車4S店選購商業保險,那麼我們在汽車4S店選購商業保險以後是否能夠立即去車險公司退回呢?
由於即便退保險,也僅僅退回你沒有應用的日數的錢,商業保險是依照用多長時間,交多長時間的標准來繳費的。退保險的情況下標准不會改變,你用了多少天,這期內的花費便是沒退地。倘若你是在保險合同簽署10天以後去退保險,這十天的花費便是美腿的。實際的計算方式便是保險費用除於365天,再乘於沒有用的日數,便是必須退還給你的花費。因而要想退保險的朋友,記牢越快越好,多耽擱一天,就少退一天的錢。
G. 買車在店裡強制買保險,否則不出車是否違法
其實保險在哪裡買都差不多。但是現在國家規定上路的汽車一定要買交強險。否則不允許上路,商業險自由選擇。至於車店強制要求你在他那裡買全險,可以投訴的。如果使用車店提供的貸款服務的話你就必須在那買,這個在合同中都寫有,簽字了就得執行。
法律分析
消費者在購車時,往往提車心切,汽車銷售方也正是抓住了這個心理,強制性捆綁銷售車險,大多數消費者選擇了被迫接受,簽訂合同。單從合同上來說,簽訂合同即代表自願同意,但要注意一個前提,合同的款項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律師建議,消費者在簽訂貸款買車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押金相關內容,對續保押金要咨詢清楚,如遇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條款時,應及時咨詢並拒簽、拒交押金,或向工商、一二三四五等部門投訴。如果是在店做消費貸款買的車,那麼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有強制性的要求,必須要在提車上戶時購買指定的保險,一般包括三者,車損,盜搶等,這個沒有什麼選擇餘地,就得聽人家的,因為借了人家錢了。 如果是全款提的車,那就沒有這個限制了,可以自由選擇在哪裡買保險,買哪個保險公司的,買什麼險種,都是自己說了算。實在想省錢,就買個交強險上路。對於沒有保險的車輛,交警部門將採取扣車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國務院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決定反不正當競爭重大政策,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H. 貸款強制買保險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合法。該保險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一條 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應當遵循公平互利、協商一致、自願訂立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