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後單身貸款買車需要什麼手續
所在城市若有招商銀行,可通過招行嘗試申請貸款,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1.身份證明資料;
2.本地居住證明資料:近一年或任意3個月固定電話繳費清單,或水電費繳費清單等公用事業收費單據,或其他可以證明住址的資料;
3.擔保證明資料;
4.用途證明資料:在貸款發放前提供全額購車發票,或提供購車協議(合同)加首付款發票(或加蓋經銷商公章的收據)。貸款發放後必須提供全額購車發票(如發放前未提供)、車輛購置完稅證明。
5.還款能力證明資料:招行代發工資客戶可以直接提供其代發工資賬戶流水;社保賬戶流水或個人納稅單等。
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這邊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貸款申請是否通過,請以經辦行個貸部門的綜合審核結果為准。
若持有招行信用卡,也可嘗試申請信用卡車購易,請打開網頁鏈接查看詳情。
Ⅱ 關於離婚前抵押貸款問題
如果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那麼抵押貸款須經過你的同意方可,如果沒有經過你的同意,而銀行擅自辦理了抵押貸款手續的,可以申請撤銷,抵押過錯和風險應由銀行方面與你妻子承擔;而且,你也可以通過訴訟途徑撤銷抵押。
Ⅲ 離婚了怎麼辦理貸款
離婚房產證貸款的辦理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房產證等資料向銀行提出書面貸款申請;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質審核,審核通過簽訂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委託扣款協議,開立賬戶;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支用貸款。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第二十九條
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Ⅳ 離婚時貸款車怎麼處理
離婚後,按揭車有以下的3種處理方法:1、夫妻之間有關於按揭車處理約定的,一般會先按照約定來進行處理;2、夫妻之間沒有約定離婚後按揭車處理方法的,那麼通常會按照實際按揭情況和實際還款人進行分割;3、夫妻雙方共同還款的,由最後得到按揭車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Ⅳ 離婚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Ⅵ 離婚後買車貸款需要離婚證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在按揭貸款之前,首先挑選車輛,價位方面要根據實際情況,價格超出還款能力,銀行不會批准,簽署合同以後,辦理按揭貸款業務,銀行會對客戶的所有提供的資料進行初步的審核,確認你提供的資料正確符合條件後辦理按揭手續。填寫一份貸款資格審查表,一份抵押登記申請書。需要簽訂車險投保單,銀行會根據銷售協議收取首付款,另外要收取相關費用,在審批的時候首付款一起進行驗證和審核,然後到車商處辦理提車上牌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Ⅶ 離婚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Ⅷ 離婚後車主能把車用於銀行抵押貸款嗎
可以,只要車是你的就可以,這個和離婚沒有關系的
Ⅸ 離婚後車子給女方,行駛證是男方,男方信用卡不還,銀行能用汽車抵押嗎
離婚之後,車子歸了女方,行駛證是男方的名字,男方信用卡不還,信用卡逾期了,那麼不能再用汽車抵押貸款了。貸款都要看徵信情況,徵信不好就不能貸款。
汽車抵押貸款。
很多人資金短缺的時候都會選擇抵押貸款來獲取資金,其中汽車和房產是比較常見的抵押物。那麼,我告訴您如果用汽車抵押,貸款車能過戶嗎?
貸款車能過戶嗎?
如果你申請的汽車抵押貸款,那麼車輛在未還清貸款前是抵押給貸款機構的,所以個人是無權進行買賣或是過戶的,只有當車貸款付清,借款人拿著收據到相關部分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後,才能對車輛進行過戶。
有些人中途出現資金短缺,無法償清餘款,打算通過轉讓的來融集資金,但是車貸在未還清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
貸款車輛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需要提供已付清貸款的單據。車輛未付清,車還助於銀行,車主沒有權利將車過戶給其他人,另外,如車主不能按期還款或是逃避還款,銀行會依據汽車貸款合同,將抵押車輛進行拍賣後所得資金來償清餘款,減少貸款損失。
貸款買的車可以賣掉嗎?
辦理過車貸的朋友都知道,若選擇了貸款買車,不論是找銀行貸款還是小額貸款公司,自己的汽車都抵押給了貸款機構。貸款申請人是沒有汽車產權的。
既然貸款申請人沒有汽車產權,那麼也就無法辦理過戶,無法賣掉自己的汽車。貸款買的車能賣嗎?在沒有辦理取消抵押登記之前,是不能賣掉的。不過有沒有什麼辦法呢?
若貸款人確實想賣掉自己的汽車,能先還清所欠的貸款,然後辦理了汽車抵押解除手續,這樣就能過戶,賣掉汽車了。
所以,辦理了汽車按揭貸款,借款人在沒有還清貸款解除抵押手續前,是沒有權力賣掉按揭貸款的汽車的。
Ⅹ 按揭車離婚後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按揭車離婚後的處理:1、夫妻之間有關於按揭車的約定的,從其約定,按照雙方約定進行分割;2、夫妻之間沒有約定的,則根據實際按揭情況和實際還款人,進行分割;3、雙方共同還款的,由最後得到按揭車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