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強制買保險犯法嗎
法律分析:強制交保險是不合法的,應當遵循自願的原則,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必須保險才需要強制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 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㈡ 貸款買車必須在4s店買三年保險合法嗎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貸款買車必須在4S店買三年保險不合法。因為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同時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六條第三款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㈢ 買車在店裡強制買保險,否則不出車是否違法
其實保險在哪裡買都差不多。但是現在國家規定上路的汽車一定要買交強險。否則不允許上路,商業險自由選擇。至於車店強制要求你在他那裡買全險,可以投訴的。如果使用車店提供的貸款服務的話你就必須在那買,這個在合同中都寫有,簽字了就得執行。
法律分析
消費者在購車時,往往提車心切,汽車銷售方也正是抓住了這個心理,強制性捆綁銷售車險,大多數消費者選擇了被迫接受,簽訂合同。單從合同上來說,簽訂合同即代表自願同意,但要注意一個前提,合同的款項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律師建議,消費者在簽訂貸款買車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押金相關內容,對續保押金要咨詢清楚,如遇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條款時,應及時咨詢並拒簽、拒交押金,或向工商、一二三四五等部門投訴。如果是在店做消費貸款買的車,那麼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有強制性的要求,必須要在提車上戶時購買指定的保險,一般包括三者,車損,盜搶等,這個沒有什麼選擇餘地,就得聽人家的,因為借了人家錢了。 如果是全款提的車,那就沒有這個限制了,可以自由選擇在哪裡買保險,買哪個保險公司的,買什麼險種,都是自己說了算。實在想省錢,就買個交強險上路。對於沒有保險的車輛,交警部門將採取扣車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國務院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決定反不正當競爭重大政策,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㈣ 4s店強制店內上保險,是否屬於霸王條款
4s店強制店內上保險,是否屬於霸王條款?
店內強制購買保險是沒有依據的沒有這條規定,不但沒有依據而且還違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里說的是「強制」。
法律規定根據《 汽車 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 汽車 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 汽車 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 汽車 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違反以上情況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說白了如果出現經銷商捆綁銷售(保險/金融/延保等)的情況,你可以舉報...
經銷商說辭如果貸款購車
貸款購車需要簽很多合同的,店內買保險可能是包含在金融合同里邊的,不簽了合同就代表你認可雙方協議,這里就不屬於強制買保險,這里屬於雙方合同協議不違法。當然這樣的方法前幾年購車的時候較多,而現在購車一般很少會捆綁保險合同..
如果是全款購車
店內是必須購買保險,這是因為銷售會說車輛沒有交強險不能上路(這個是實話);而且現在購買 汽車 後4S店內會有多家保險公司入駐,不再是單一的捆綁銷售,保險價格由你自行協商,說白了與你在外面購買保險是一樣的完全沒區別。
其實購買車輛店內首次上保險也沒有多大的區別,只是相對情況更貴了一些,不如不再店內上保險很多4s店會告訴你車型沒有優惠沒有現車。在者就是等待提車的時間太長,這些說辭在法律面前也也能說得通...
結語現在購車多數4S店都不再捆綁你的保險,保險的內容及金額都是由你自行與保險專員協商的。但是如果你在店內買保險你是開不走車輛的。沒有交強險不能上路這個是法律規定的,就這一句話就能讓你的辯駁變得蒼白無力。
再者說就算在店內上保險和店外上保險以10萬元車型為例,兩者保險差價也就1000-2000元左右嘛,反正首年保險都沒有什麼折扣的何必去折騰呢!
算違法,是強制消費的一種。
如果你覺得不能接受,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外地4s或者在本地找一家 汽車 貿易店買車。讓 汽車 貿易店幫你找外地4s或者本地4s的車源就行了。
市民劉女士在一家 汽車 4S店購買 汽車 ,繳納了首年保費和續保押金。因4S店提供的保險價格太高,前不久, 劉女士不想在4S店續保,卻被告知,續保押金不予退回。 雙方爭議無果,劉女士到船營工商分局越北工商所投訴。12月11日, 經該所執法人員調解,4S店負責人同意將2000元續保押金退還給劉女士。
據劉女士講,去年12月8日,她在我市一家 汽車 4S店購買了一輛 汽車 。當時是貸款購車,貸款手續是在4S店辦理的,貸款期是兩年,首年交保費8866元並繳納2000元「續保押金」。如今,一年保險即將到期,劉女士認為這家 汽車 4S店提供的保險價格太高,不願在4S店續保,要求退還押金。
但該 汽車 4S店的工作人員告訴劉女士,按照規定,貸款 汽車 沒有在4S店連續續保的,押金不予退還。劉女士認為不合理,遂來到船營工商分局越北工商所尋求幫助維權。
越北工商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與那家 汽車 4S店負責人取得了聯系。經調查,劉女士所講述的情況屬實。
據執法人員講, 該 汽車 4S店的做法,已經違反了我國《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損害了劉女士的合法權益。不僅如此,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明確規定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該 汽車 4S店這種強行搭售保險,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劉女士有權拒絕。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執法人員的耐心講解,4S店負責人同意向劉女士退還續保押金。工商執法人員提醒, 賣車搭售保險是不合理的,「續保押金」更是一種強制消費現象,違反了消費自願原則,消費者有權拒絕。 消費者在簽訂購車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具體內容,同時,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
做什麼生意都要掙錢,運營成本擺在哪呢,20萬的車你買在店裡買保險,給你優惠2萬,你不買給你優惠1.8萬,不一樣嗎?優惠政策是商家結合廠商促銷政策和自身情況定的,沒有規定說必須給你優惠多少。買車事件開開心心的事,計較多了,花錢買罪受,得不償失。你願意買他願意賣,就這么簡單。
四兒子店的各種坑太多,深受其害。
㈤ 銀行強制貸款購買保險是否合法有效
銀行強制貸款人購買保險一般是不合法和無效的。對於被脅迫而訂立的保險合同,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而該合同在被撤銷後就自始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㈥ 汽車抵押貸款的時候讓你買保險合法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2
㈦ 4S店強制購買汽車保險屬於違法行為嗎
為什麼4S店會強制購買保險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當4S店強制車主購買保險的時候,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如果4S店合作的保險公司授意4S店強制推銷保險,車主可以前往中國保監會投訴該家保險公司。12315是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和全國互聯網平台。當車主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被投訴方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的時候,用戶可以撥打12315投訴該商家。
㈧ 分期買車4s店強制要求購買保險,合法嗎
分期付款的車輛第二年買不買全險要看4S店及放款銀行的要求,如果銀行及4S店都沒有要求的話,車主可以自行決定買全險或者不買全險。但是如果4S店強制要求必須購買全險,而且收取了續保押金的情況下,這種情況最好購買全險,否則,4S店就不退還押金了。
銀行或4S店要求車主繳納全險一般是因為銀行恐怕車主出了事故之後造成車輛損失或是車主沒有能力繼續償還貸款,所以要求車主必須投保全險,而且保險收益人必須是銀行,主要是為了保障銀行貸款的安全性。如果車主上年度還款及時,車險出險情況很少或輕微,銀行也不會強制要求客戶一定繳納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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