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執行人有車貸怎麼強制執行
一、被執行人有車貸怎麼強制執行
1、被執行人按揭購買的車輛,所有權仍歸被執行人所有,法院在執行時仍可以依法對該車輛實施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只是在拍賣所得款中,應該首先償還抵押債權後,余額才可以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款交給申請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二、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B. 車輛抵押給個人法院可以執行嗎可以
所謂法院執行,是指針對已經生效的法院判決,將判決內容具體執行的過程,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來進行執行。那麼,車輛抵押給個人法院可以執行嗎?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C. 法院執行抵押物的程序
法律分析: 第一步、申請 第二步、法院受理 第三步、申請復議 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第五步、採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六條 動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是抵押物的價款,標的物交付後十日內辦理抵押登記的,該抵押權人優先於抵押物買受人的其他擔保物權人受償,但是留置權人除外。
D.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被抵押的車輛嗎
這個是可以的,可以對車輛進行拍賣。拍賣後要看車輛的抵押是否辦理了抵押登記,如果辦理的抵押登記就屬於優先債權,拍賣車輛的所得款項需要優先償還抵押權人,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所有的在車輛上的債權就屬於普通債權,拍賣所得款項按債權人的主張債權數額比例進行分配。
E.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以本車抵押的方式向銀行貸款購的車嗎
問題1:不能直接執行。但是銀行具有「優先償還權」——除非銀行同意在保證抵押權對應的債務關系的前提下執行,並將執行金額優先用於償還銀行車貸,剩下的才能用於你還錢。
問題2: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輛車是在你父親名下,那麼銀行是無法執行走的~另外,如果沒有書面證據證明你是車子的受益人,那麼這輛車的收入也沒發法被執行。
F. 抵押後的車法院怎麼執行
法律分析:具體執行的方法是,法院拍賣該車輛的所得款項需要優先償還抵押權人,再將拍賣所得的剩餘款項交由債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G. 被執行人的車輛有貸款法院怎麼辦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車法院仍能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貸款購買的車輛,所有權是歸被執行人所有的,法院在執行時仍可以依法對該車輛實施查封、扣押、拍賣等強制措施。只是在拍賣後,拍賣所得款項應該首先償還抵押債權,之後所剩款項才是可供執行的執行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H. 抵押貸款的車法院可以執行嗎
法律分析:按揭的車法院仍能強制執行的。
被執行人按揭購買的車輛,所有權仍歸被執行人所有,法院在執行時仍可以依法對該車輛實施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只是在拍賣所得款中,應該首先償還抵押債權後,余額才可以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款交給申請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I. 法院判決後審請執行後接下來要走什麼程序
法院判決後審請執行後接下來要走的是執行程序。
作為申請執行人,如果被執行人的財產,在審判階段已經查封,在申請執行階段,還要經過財產的評估、拍賣毛筆程序,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後只要等著法院去執行就行了。
如果什麼程序在審判階段沒有查封被告的財產,申請執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去處,法院才會去執行,一般情況下,法院很少主動去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
(9)車輛抵押貸款法院判決後的執行程序擴展閱讀:
2013年,男子周某因欠他人20萬未還,被訴至法院。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糾紛,法院裁定將周某直接主管的天台某模具公司名下的一輛奧迪小汽車進行了查封。周某明知道該車仍在查封狀態,還偷偷以10萬元的價格將車抵押給了典當行,致使該車被賣至今無法追回。
去年10月11日,該模具公司收到了一筆拆遷補助款,共計124萬元。周、何二人明知該公司以及本人在天台法院還有大量借款未履行的情況下,卻不先履行已生效法院判決,而是將該筆拆遷補助款轉移、分成多筆劃到多個未起訴的債權人賬戶中。
天台法院認為,法律的權威不容置疑,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除了侵害司法權威之外,對判決、裁定所確定的權利人權利也造成了侵害。
經審理,天台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單位天台某模具公司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周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實行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被告人何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 兩名被告人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