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已經按揭幾年購房合同丟了怎麼辦
已經按揭幾年購房合同丟了去相關部門辦理。補辦合同材料如下:
1、首先需要繳費原始發票和身份證明。若購房合同還沒做預售登記前,購房合同遺失的,當事人可以憑購房繳費原始發票和身份證明,和開發商約定剩餘合同作廢,並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購房合同遺失聲明。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丟了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並在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再簽一份,再去做預售登記;
3、變更協議。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銀行按揭,購房合同丟了,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⑵ 已經還貸款幾年了…發現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的合同不見了……怎麼辦
1、購房合同丟了,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沒有必要去補辦,因為購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領取房子和辦證及貸款的的依據。辦證時房管局有合同資料,不需要業主提供購房合同。1、如果房子未交付使用,也就要到開發商哪裡復印一份。
3、如果去房管局哪裡復印一份的話,要交調擋費。
4、如果需要合同去辦貸款的話,要到房管局哪裡復印合同,並且需要在復印件上簽證蓋章。
房屋公積金貸款合同丟失後可向放款銀行申請復印,不能補辦。放款銀行在接到申請後,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印,並通知客戶領取。銀行會在合同復印件上蓋上「與原件相同」的騎縫章,表示該復印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⑶ 已經按揭幾年購房合同丟了
法律分析:1.購房合同丟了,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沒有必要去補辦,因為購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領取房子和辦證及貸款的的依據。辦證時房管局有合同資料,不需要業主提供購房合同。2.如果房子未交付使用,也就要到開發商哪裡復印一份。3.如果去房管局哪裡復印一份的話,要交調擋費。4.如果需要合同去辦貸款的話,要到房管局哪裡復印合同,並且需要在復印件上簽證蓋章。房屋公積金貸款合同丟失後可向放款銀行申請復印,不能補辦。放款銀行在接到申請後,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印,並通知客戶領取。銀行會在合同復印件上蓋上「與原件相同」的騎縫章,表示該復印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法律依據: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依法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開發企業應當予以協助,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由於開發企業的原因,承購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開發企業和承購人有特殊約定外,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⑷ 已經按揭幾年購房合同丟了
法律分析:1、購房合同丟了,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沒有必要去補辦,因為購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領取房子和辦證及貸款的的依據。辦證時房管局有合同資料,不需要業主提供購房合同。
2、如果房子未交付使用,也就要到開發商哪裡復印一份。
3、如果去房管局哪裡復印一份的話,要交調擋費。
4、如果需要合同去辦貸款的話,要到房管局哪裡復印合同,並且需要在復印件上簽證蓋章。
房屋公積金貸款合同丟失後可向放款銀行申請復印,不能補辦。放款銀行在接到申請後,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印,並通知客戶領取。銀行會在合同復印件上蓋上「與原件相同」的騎縫章,表示該復印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⑸ 已經還貸款幾年了…發現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的合同不見了……怎麼辦
銀行那裡有一份存檔的,可以找銀行復印一份即可。
⑹ 購房貸款合同未註明借款期限怎麼辦
借款合同未註明借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借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⑺ 已經按揭幾年購房合同丟了
合同丟失後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種:
1、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到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3、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後丟失的,則購房者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要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裡面的內容沒有發生變化,但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和銀行簽訂變更合同
4、借貸人可前往開發商或房管局重新復印一份。
5、若借貸人在還沒辦銀行按揭前就丟失了貸款合同,那麼還需借貸人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再拿著有關證明,去申請注銷所簽訂的合同,然後再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即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⑻ 已經按揭幾年購房合同丟了
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沒有必要去補辦,因為購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領取房子和辦證及貸款的的依據。辦證時房管局有合同資料,不需要業主提供購房合同。
情況一:已登記備案時,房屋買賣合同丟失該怎麼辦,購房合同遺失該如何補辦。
購房者在遇到該問題時,應首先憑個人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市場科,查詢原購房合同是否已由開發商登記備案。
如已登記備案,購房者便可以放心和開發商重新簽訂購房合同。不過,在重簽合同之前,應由開發商持重新簽訂合同的申請,與購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請注銷已登記備案的原購房合同,然後再重新簽訂合同並備案。
若購房者仍有擔心,可同開發商簽訂相關協議。協議中,應劃分合同丟失的責任歸屬,並約定開發商應履行原購房合同中的內容。此外,購房者也可以和開發商一起到市房管局進行房屋產權的預告登記,提前確定自己對房屋擁有產權。
情況二:未登記備案時,房屋買賣合同丟失該怎麼辦,購房合同遺失該如何補辦。
如未登記備案,重新簽訂合同時,購房者可根據原購房合同的復印件,要求開發商不得變更原合同中的內容,並和開發商在約定時間內到房管局將購房合同登記備案。
再次提醒購房者: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
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並不都是發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商、律師、銀行由於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最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⑼ 房屋買賣合同里貸款期數哪裡看
可以在當地的房地產信息網站進行查詢期數。
如果當事人購買了房屋後貸款合同是可以到當地的房地產市場信息網站進行查詢,那麼在購房貸款合同中也是會寫明購房人的具體信息以及房屋的具體信息等內容,那麼一般在購房者交完首付款後就可以和開發商簽定購房合同的,同時購房合同會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還可以通過查詢還款卡的近幾個月流水,看每個月的還款日期是幾號一般就是還款日。
⑽ 貸款合同找不到了怎麼辦
一、住房貸款合同丟失怎麼處理
一般情況下,貸款合同丟了,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經辦行,讓銀行重新給您一個原合同的復印件。如果您辦理的是公積金貸款,那麼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查檔,但是很多單位嫌麻煩不願意查,如果是這樣您也可以到房產抵押部門查檔,但是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
無論如何,簽訂完貸款合同後,一定要保管好。因為在還清房屋抵押貸款後,借款人需憑借款貸款合同辦理還款證明後,才能到產權部門辦理產權抵押注銷手續。總之,貸款合同日後很有可能有「用武」之地。
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房屋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買房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4)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貸款申請人在提出公積金購房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一般要求申請人沒有較大的貸款在身,例如尚未償還完畢的住房商貸、汽車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