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你好,工商銀行按揭房二次貸年限及利率是多少
如您是使用已經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房屋再次辦理房屋抵押綜合消費貸款, 貸款期限為:最長不超過10年,且不得超過抵押房產剩餘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年齡之和不得超過60年;貸款利率為:執行人民銀行基準利率基礎上結合市場狀況、客戶風險情況合理定價,但不得低於基準利率。對已在工行辦理非最高額抵押貸款且未結清的,可以該房產擔保額度大於已擔保債權的余值部分辦理二次抵押,但不得以該房產再評估後的升值部分追加擔保額度;對於以二次抵押房產提供擔保的,抵押房屋價值取辦理第一順位抵押時房產價值與最新評估價值較低者。二次抵押貸款經辦行須為原貸款經辦行。 具體請您聯系貸款行核實。您可關注「中國工商銀行客戶服務」微信公眾號,回復「貸款網點」查詢貸款行電話。溫馨提示:1.電話無專人值守,如遇業務繁忙可能無人接聽,請您工作時間多次撥打。2.您可登錄工行門戶網站(www.icbc.com.cn),點擊「行情工具-存貸利率」查詢貸款基準利率,如需了解歷史利率,在「請選擇時間」欄選擇日期即可。
(作答時間:2020年3月27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貳』 東莞中信銀行抵押貸款還款期限最長
無論是東莞中信銀行還是其他地區的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最長能做到30年。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銀行會對借款人的資質進行綜合評估,准備資料如下: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協議書正本;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收入證明;
銀行流水;
學歷證明;
銀行存單;
其他財力證明;
開發商的收款帳號;
銀行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產抵押貸款的條件:
年齡為18-65周歲的自然人;
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沒有違法行為;
徵信良好,不良信用記錄;
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擔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產作抵押擔保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開立銀行個人結算賬戶,並且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
房屋的產權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
房產可以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房齡與貸款申請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准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去銀行指定機構評估房產;
面前銀行;
銀行報卷和審批;
審批通過下批貸函;
到當地的建委做抵押登記,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分行約額度;
銀行放款;
銀行貸後審查;
借款人償還本息。
『叄』 東莞多少年以上的樓梯房不能貸款
一般來說,一般不得東莞超過20年,是否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只有可貸額度的一半。 但是一般是以15年為界限,超過25年的不能貸款,但是地點好,變現能力較強的商品住房和商業用房,接受產權明晰、15年以內的二手房才可以貸款。
拓展
二手房交易可以申請按揭貸款,超過20年的二手房貸款基本不放貸。但有一些限定條件,由經辦行綜合審批之後確定。是指自房屋,以上申請人申請借款的,但是利率要高一些。若您是需要辦理二手樓貸款。
所購房產房齡,處置空間比較小。房齡一般不超過20年,的房齡貸款受到限制。
確定;二手樓貸款/授信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那麼,二次抵押相對一抵較為方便,部分銀行也會將房齡放寬到20-30年,但不能所有借款人年齡加貸款年限,樓和二手樓住房貸款業務,但是如果齡購買二手房貸款年限,抵押房產房齡原則上最長不超過40年。
一手樓貸款/授信期限 最長不超過30年,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所購房產房齡,貸款/授信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具體您可以申請到的期限。
需您貸款提交相關資料,二手房房齡要控制20-25年以內,二手樓貸款/授信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其他銀行的規定大體接近。
『肆』 現在35歲了買房子貸款能貸多少年
現在35歲了,買房子一般最長能貸款30年。
① 一般規定貸款年齡,男65歲,女60歲;
② 部分銀行規定男60歲,女55歲;
③ 部分銀行將年齡限制放寬到70歲以下;
④ 在貸款的時候銀行會綜合考慮,對利率進行適當上浮。
『伍』 全款買下的房子,是否可以抵押給銀行貸款
可以。
房產證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也就是說即使房產證不是自己的,只要經過他人同意並且有同意抵押的證明,可以利用別人的房子申請抵押貸款;
2、貸款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3、貸款人願意並能夠提供認可的房產抵押;
4、所抵押房屋的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
5、所抵押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6、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7、貸款人有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8、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房產證抵押貸款銀行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1、現房抵押。房地產抵押合同(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驗原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銀行借款合同;夫妻關系證明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2、期房抵押。購房預售合同;與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購房預交款收據復印件(驗原件);夫妻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陸』 在深圳上班但是房買在東莞那邊,可以在深圳做房產抵押貸款嗎
可以,房屋抵押貸款辦理的條件:
年齡為18-65周歲的自然人;
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沒有違法行為;
徵信良好,不良信用記錄;
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擔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產作抵押擔保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開立銀行個人結算賬戶,並且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
房屋的產權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
房產可以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房齡與貸款申請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柒』 東莞樓市新政:非戶籍家庭四年內連繳三年社保可買二套房
3月15日,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政策解答》,針對東莞市樓市新政中涉及的住房限購政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調整後一些執行標準的認定問題,進行解答。
2月27日,東莞市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簡稱「新政」),調整限購年限、差別化住房信貸等政策。
新政限購政策界定標准
新政調整了商品住房限購年限:一是對非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連續繳納社保年限要求由兩年延長到三年;二是對離婚購房、新入戶購房、企業購房等情形分別明確了要求。新政旨在抑制投資投機型購房行為,堵塞炒房漏洞。
一、新政後,非東莞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條件是什麼?
非東莞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東莞市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須在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東莞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一年;在東莞市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須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東莞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
二、新政前已經支付了定金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還沒辦理網簽或過戶手續的非東莞市戶籍購房人,是否需要滿足「須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東莞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的條件才能網簽或過戶?
新政前,已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向開發企業(賣方)交付了定金或部分購房款(不含現金支付),繳納社保年限已符合「購房之日前三年內在東莞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兩年」的要求,購房資格認定按新政前的相關規定執行,可正常辦理網簽或過戶手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新政規定執行,即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東莞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
在途交易需8月31日前完成交易
三、如何認定新政前的在途交易有效?
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買方在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或房地產買賣居間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時,需滿足新政前的購房資格條件。
二是買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購房款的電子交易憑證顯示的資金交易時間是在新政前。
三是二手住房交易須符合東莞市限轉讓(限售)條件。對於進行交易時房源不符合相關限轉讓條件的,不予認定為新政前在途交易。
四、新政前在途交易已取得住房限購查詢證明的,對其辦理網簽或過戶手續有無具體時限要求?
經認定為新政前在途交易的,允許其在2021年8月31日前繼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辦理過戶手續。
五、對繳納和收取定金、部分購房款的人(企業)有什麼具體規定?
原則上按照2020年9月3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商品住房限購、限轉讓政策的通知》(東建〔2020〕8號)有關規定來認定。
新政前利益夫妻仍執行原政策
六、「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具體如何認定?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按離異當日(以《離婚證》登記時間或法院判決書生效時間為准)原家庭擁有的住房總套數計算。即夫妻在2021年2月27日或之後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時,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夫妻在2021年2月27日之前離異的,按原政策執行。
七、「新入戶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須在東莞市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半年。」「新入戶」及「第一套商品住房」如何理解?
(一)新政中的「新入戶」是指戶口本登記入戶時間為2021年2月27日或之後。在2021年2月27日前入戶的,按原政策執行。
(二)「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是指2021年2月27日起入戶東莞市後購買的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具體分以下三種情形:1. 在東莞市入戶前其家庭在東莞市沒有商品住房的,2021年2月27日起入戶東莞市後購買的第一套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需符合「須在東莞市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半年」(「雙半年」)的要求;如購買的第一套商品住房為二手住房,則不受「雙半年」限制。2.在東莞市入戶前其家庭在東莞市擁有一套商品住房的,2021年2月27日起入戶東莞市後購買的第一套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也需符合「雙半年」的要求。3.新政後入戶東莞市時其家庭在東莞市擁有2套或以上商品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八、企業在新政前認購了商品住房,但企業注冊未滿2年,新政後企業能否繼續完成交易?
2021年2月27日前企業已認購商品住房,並且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按原政策執行,可繼續完成交易。
新政後,個體工商戶名下的商品住房通過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業務登記到個人名下的,按變更後的不動產權證登記日期滿3年後方可交易轉讓(含贈與)。
九、接收配建「安居房」「人才房」等物業的企業機構是否需滿足「經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滿兩年」的條件?
按照土地出讓公告及建設移交監管協議等文件約定,作為政府指定接收單位接收配建「安居房」「人才房」等物業的企業機構,可不受「經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滿兩年」的限制。
新政前簽認購協議的執行原房貸政策
十、新政對東莞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做了部分調整,具體如何銜接?
對於2021年2月27日前買賣雙方已經簽署書面認購協議,且購房人支付了定金或者部分房款(不含現金支付)並能提供相應銀行、支付寶、微信等轉賬有效憑證的,可以視為事實上的購房合同關系已成立,並執行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十一、居民家庭在東莞市無住房,但在外市有住房且住房貸款未結清,在東莞市購房可以貸款嗎?
徵信記錄可以查詢居民家庭在全國范圍內的住房貸款記錄。如居民家庭有未結清的住房貸款記錄且東莞市無住房:若是有1套住房貸款記錄未結清的,在東莞市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如有2套住房貸款記錄未結清的,在東莞市購房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十二、居民家庭在外地有一筆已結清的住房貸款,在東莞市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未結清,在東莞市購房能否申請貸款?首付要幾成?
居民家庭在外地有一筆已結清的住房貸款,在東莞市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未結清,如能提供該外地住房屬地相關部門出具的查冊證明,證明該外地住房已不在居民家庭名下的,則在東莞市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若無法證明外地住房不在該居民家庭名下,則在東莞市購房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十三、居民家庭在外市有1套全款購買的商品住房,無貸款記錄,想在東莞市購房,首付要幾成?
居民家庭名下在東莞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下同)的,在東莞市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十四、夫妻離異前一方已按揭購買兩套住房,另一方名下無房。離異後,婚前無房的一方能否認定為無房且無貸款記錄?
夫妻在新政後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同樣其貸款記錄也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十五、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辦理住房貸款的,東莞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由哪個部門審核?
分兩種情況:
(一)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由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進行審核;
(二)商品住房申請辦理住房商業貸款的,由購房人申請貸款的商業銀行根據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相關規定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