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年限最長多少年
公積金貸款年限的規定具體如下: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一般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2、購買私產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20年;
3、購買公有現住房產權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10年;
4、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除了與購買房屋對象有關,還有申請者自身的年齡有關。大部分地方都規定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按照女性55歲、男性60歲計算;國家另有規定的,退休年齡按其規定執行但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
公積金貸款流程具體如下:
1、借款人到貸款服務大廳受託銀行窗口提交個人申請資料;
2、受託銀行進行受理、審核;
3、中心進行審批;
4、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並出具《擔保承諾書》;
5、借款人憑《擔保承諾書》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6、借款人辦理委託公證手續;
7、中心核准發放;
8、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Ⅱ 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幾年
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為1—30年,理論上貸款時間不能長於貸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但部分地方政策可以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的五年。
住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年限與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也都有聯系。請求住宅公積金自己購房貸款,新房借款最長時間不超越30年,二手房借款最長時間不得超越十五年;申請自住房公積金私人建造、翻建、大修貸款,最長不得超越十五年的時間;申請貸款進行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借款年限應與請求的購房借款年限共同。要注意的是,上述年限均不得大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時間後的5年。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Ⅲ 公積金貸款年限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公積金貸款的年限在1到30年之間,並且不能長於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五年。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受多種因素影響,因此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年限要根據房屋的類型、申請者年齡、貸款種類等才能確定,具體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一般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購買私產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20年;購買公有現住房產權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10年。
第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除了與購買房屋對象有關,還有申請者自身的年齡有關。大部分地方都規定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按照女性55歲、男性60歲計算;國家另有規定的,退休年齡按其規定執行但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
第三,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還與貸款種類密切相關,如果申請者的貸款種類為「商業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組合貸模式,那麼二者的貸款年限必須一致,也就是說此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一般最長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要計算具體的年限還有一些其他的相關規定,詳細規定如下:
1.貸款人購買的是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2.貸款人購買的是私產住房的,則貸款年限不能超過20年。
3.貸款人如果購買二手住房,房屋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
4.貸款人是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年限不得超過10年。
Ⅳ 公積金貸款年限和年齡
公積金貸款年限一般不超過30年。公積金貸款需要年滿18周歲,同時貸款最大年齡是65歲。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Ⅳ 公積金貸款年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1、以所購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借款人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2、以借款人第二處房產或第三人房產作抵押發放的委託貸款,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所抵押房產的剩餘使用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
3、用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質押的,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張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作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最近者確定貸款期限;
4、以保證方式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
5、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Ⅵ 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是多少
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且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的5個自然年度。
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的貸款必須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單位按規定,按時、足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並在申請貸款時,開立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滿6個月,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借款人在當地市轄區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
5、借款人必須是購房合同或協議約定的產權人或產權共有人;
6、借款人購買期房,用擬購買的期房作*押的,須有符合規定條件並具備擔保資格法人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或借款人同意用本市產權明晰的其他住房提供押擔保;
7、借款人辦理質押的,按規定到指定的受委託銀行開立個人定期儲蓄存單並辦理質押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Ⅶ 淄博公積金貸款高額度調為50萬 低首付20%
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淄博市將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2015年10於 ,淄博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完善公積金管理體制擴大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自 2015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 ,淄博市將加大住房 公積金貸款 力度、放寬 住房公積金提取 條件。
貸款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 低 首付款 比例降至20%
根據《意見》,淄博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將統一調整為50萬元。住房公積金 貸款期限 延長至借款人法定 退休年齡 後5年,貸款長期限30年。以身份證上確定的時間為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可申請貸款。貸款期限的確定以借款人可貸期限為准。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 個人住房貸款 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 購房貸款 的職工家庭,為 改善 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執行 首套房 利率。
取消對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職工現有自住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淄博市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 的限制。對於原先按照 二套房 利率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的利率調整期限規定,於次年1月1日,統一調整為首套房利率。
至貸款申請之日,職工所在單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職工本人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現在淄博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合力貸款 組合貸款等政策將落地
在淄博市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可以申請辦理合力貸款業務。住房買受人(或具有 共有產權 的配偶)為借款人,其他參與合力 貸款人 員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須在淄博市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且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沒有或已解除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貸款 存續期 間將被凍結。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用於歸還此筆貸款。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 戶籍 地為淄博市並在淄博市購買自住住房的,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本條件的情況下,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在淄博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異地工作的淄博市單位職工,也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已辦理個人 住房商業貸款 的借款人,達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基本條件,原商業貸款正常還款,且此筆貸款無 逾期 記錄,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房產證、土地證已經辦結的情況下,可在還款期間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置換 商業住房貸款(即商轉公貸款)。商轉公貸款的額度不超過現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同時不高於原商業住房貸款余額(取千元以上整數)。
組合貸款是指個人所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資金,同時向銀行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為個人同時辦理兩種住房貸款的一種 貸款方式 。申請組合貸款的借款人須同時符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條件。組合貸款額度須同時符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有關規定。
符合條件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職工在淄博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本人及配偶在淄博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申請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普通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自2015年1月份執行。根據職工支付房租情況,依據提取標准(租房面積原則上控制在90㎡以內,單位 租金 價格7元/㎡,同時,當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職工及配偶當月公積金實際繳存額度),以家庭為單位,一次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租金。
在淄博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沒有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買 一手房 的職工在房管部門備案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 》簽訂日期3年以內; 購買二手房 的職工在 契稅 《稅收 完稅證明 》填發日期3年以內,憑有效證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父母、子女必須與夫妻中的一方為同一戶籍。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提取人均須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已經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自還款第2個月始,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逐月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正常還款滿12個月後,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可申請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其在淄博市一套自住住房 物業費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自2015年8月份執行,每次提取金額多不得超過12個月的物業費。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在取得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發票3年內,可申請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其在淄博市一套自住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所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總額。
Ⅷ 公積金貸款年限
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以夫妻雙方年齡大的為准,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70年,且與樓齡也有關系,磚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47年,鋼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57年。
積金貸款額度按級別規定,A級最高能貸80萬,AA級最高能貸92萬,AAA級最高能貸104萬。
具體貸款額度為:
一是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積金貸款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Ⅸ 公積金貸款年限和年齡
【法律分析】:1、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
2、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Ⅹ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多少年
公積金貸款最多貸30年,即360個月。貸款期限最長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公積金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或者共同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是不可超過其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借款人第二處房產或房產作抵押發放的委託貸款,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所抵押房產的剩餘使用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注意事項(一)
1、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標准執行。貸款期間如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則按實際放貸日人民銀行的牌告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准。一年期以上貸款,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2、借款人若提前還本付息的,應在還款日前7個工作日內通知分中心和受託銀行,對已歸還的貸款本息不再重新計算。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注意事項(二)
在每月20日前,借款人必須確保其在委託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專戶中有足夠的余額支付當月還款金額。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借款人超過合同最後還款期限3個月仍未還清貸款本息或貸款人在還款期內累計6個月(含6個月)未按借款合同規定時間還本付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抵押物。
計算公積金貸款最大年限:
1、不得超過購買的自住住房全部價格的百分之8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的住房所需費用的百分之50;
2、不得超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的百分之80(兩年內的商品房是無需評估的);
3、不得超過借款申請人家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的貸款額度,即借款申請人家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0。4倍(還貸能力系數)X貸款期限;
4、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家庭還款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即借款申請人家庭月工資收入之的0。4倍(還貸能力系數)X貸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員共同購買自住住房的,不超過經公證的借款申請人付款額度的百分之80(此條僅適用於份額共有);
6、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提前全部償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額度(此條僅適用於商轉公);
7、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當期最高貸款額度80萬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