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車貸都是簽租憑合同嗎
車貸用戶簽訂的是貸款合同,簽租賃合同是非常不合理的。如果在辦理車貸業務時,貸款機構要讓用戶簽租賃合同,一定要問清楚是不是貸款機構弄錯了。而貸款機構堅決讓用戶簽租賃合同,那麼就存在欺詐的嫌疑,這時候用戶是可以維權起訴的。簽租賃合同表示用戶與貸款機構存在車輛租賃關系,兩者之間並沒有貸款關系,那麼車貸還清後,就會存在一種情況,那就是車輛仍舊不是用戶的。
② 車貸為何要簽融資租賃合同
你要辦理車貸,要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因為這是辦理車輛貸款的必要手續,因為你是按揭貸款買車,那麼需要仟融資租賃合同這樣事,帶款平台的要求
只是為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不是真正的買車貸款。
優信二手車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公司自身並不直接提供任何金融服務,不過,為了滿足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的金融需求,會與新網銀行、微眾銀行等合作,對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
一位二手車行業從業者表示,融資租賃合同讓消費者從原來的購車者變成租車人,車的所有權也不歸消費者所有,只有在租滿一定期限後才可以獲得。而如果在這期間有違約行為的話,租車公司有權對車輛進行處置。
類似先租後買的模式越來越常態化,但第一年的租車實際只是購車輛所有權的生效條件。只有在一年後繼續購車,所有權將會從平台轉移給客戶。
這種方式存在極大風險。由於所有權歸屬平台,如果購車者沒有按照約定付款,可能就會產生一系列的違約問題,車輛也會被回收或者抵押,甚至還會背上銀行貸款,甚至被訴至法院
一、任何汽車銷售企業收取任何名義的費用,都必須嚴格遵守《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確保事先明碼標價、消費者自主選擇、提供質價相符的真實商品或服務,不得違規收取費用;不得巧立名目,誤導消費者;禁止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搭售、虛假宣傳、誘導式交易等。
二、購車時要注意保留證據,仔細閱讀合同:
1、從購車伊始注意保存錄音,以防被銷售人員過度承諾等所迷惑。尤其是對方對各種款項的解釋,以防貸款遭遇「套路」時,維權缺少相關證據。
2、仔細閱讀銷售合同條款,看清合同有無附件內容,最好簽約後保留書面合同。
3、如對方提供空白信息貸款合約,要求合約對於首付數額、貸款數額、還款期限明確載明。同時最好在懂合同的人士陪同下簽訂購車合同,謹防合同中的各種「坑」。
4、問明購車所包含的其他費用,掌握自主權。
③ 車貸為何要簽融資租賃合同為什麼車貸是租賃合同
有不少想要買車的消費者在看到4S店推出的「一成首付買新車」等吸引人的貸款業務時,多少都會有點心動,但是在簽訂了合同才發現事情不對勁,車貸簽訂的是租賃合同,那麼為什麼車貸是租賃合同,這種車貸租賃合同合法合規嗎?④ 車抵貸為何要簽融資租賃合同
法律分析:因為車主在辦理貸款業務時,實際上簽訂的是汽車融資租賃業務,這樣車貸就是租賃合同了。如果車主是被欺騙,已經簽訂了合同的話,也可以嘗試用法律手段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⑤ 車輛抵押融資租賃合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
融資租賃是以標的物,即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因交易載體不同所產生的交易關系也不同,消費信貸是借貸關系,借到錢後車輛歸借款方所有,錢車互換,以購車為目的。融資租賃則是將車出租給租賃方,是租賃關系,租賃方交納租金獲得使用權。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種債的擔保形式。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一般汽車抵押所需要的材料有:
1、車輛所有人二代身份證;
2、借款人本人的銀行借記卡;
3、機動車登記證;
4、機動車行駛證(當地車管所核發的正式機動車行駛證);
5、車輛備用鑰匙1把;
6、有效期在抵押貸款期間內的車輛交強險和車輛商業險保單。
⑥ 我用車抵押貸款,但給我簽的是汽車買賣租賃合同,我還完款汽車還是我的嗎後期還完款還有費用嗎
還完貸款後汽車屬於你的,經銷商採用的是融資租賃方式,你可能沒仔細看合同,這種方式在大型設備上很常見。後期不會再有其他費用了。
「車貸」分押車與不押車兩種貸款形式。
押車:把車輛移交到公司、代為保管、有專門存放汽車的停車場,24小時有專人看管,定期給車輛打火熱車 。
不押車:客戶可以選擇只是把手續押在公司,車輛還是自己使用,需要辦理抵押登記,貸款業務靈活、快捷,額度一般可達到評估的7-8成,一般手續齊全可以當天放款,車輛抵押貸款硬性規定:個人名下汽車,全款車輛,手續齊全,在使用期以內的車輛。
⑦ 自己的汽車去做汽車抵押貸款,但合同卻是汽車租賃合同,怎麼辦
市面上的車抵基本都是租賃合同,但銀行不是,推薦你去銀行
⑧ 汽車抵押貸款為什麼簽的是租賃合同
法律分析:除非租賃合同里有以租代售的約定,具體要看合同的額具體條款,必要時,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