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5年婚後貸款買車我們交首付,父母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因為買車屬於動產,婚後買車屬於共同的消費行為,車本身可以認定為共同財產,至於父母還貸可以理解為對夫妻共同的贈與或者是借貸,還貸行為本身屬於共同債權還能接受
B. 婚後買車登記在父母名下
法律分析:登記在父母名下,按規定應是屬於父母的財產,但夫妻可以明確與其父母簽訂協議,約定是你們出資購買房產車子登記在父母名下,可以證明屬於夫妻財產。但轉讓過戶時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C. 婚後以父母名義買車,離婚能分嗎
法律分析: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D. 婚後貸款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如果購買車輛的款項是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的,購買的車輛也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購買車輛的錢是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購買的車輛是屬於個人的財產,但當事人要提供證明是用個人財產購買的。 3、如果婚後購買的車輛是用父母的錢購買的,依據規定,是屬於父母對雙方的贈與,是屬於 共同財產 ,但有明確規定贈與其中一個除外。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 婚後父母出資買車屬於共同財產嗎
原則上婚後父母出資買車是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的,但是若父母在出資時明確其所贈與的對象,那就屬於 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夫妻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下列財產,為 夫妻的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 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F. 結婚後用父母的錢貸款買車,記的是妻子的名字,起訴離婚財產怎麼判定
現在已經是你結婚後買的這個。無論誰的名字,那也都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呢,所以說這個不管名字是誰的,都是屬於你們共同擁有的。
G. 婚後貸款買車貸款由男方父母還貸走的兒子的賬戶
這是可以的。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婚後男方父母通過轉賬到兒子賬戶還貸,房本是兒子名字,民法典規定離婚後女方有分割房產的權利。
H. 婚後貸款買車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1、用婚後收入還貸:在婚姻續存期間,不管是個人收入也好,還是另一方的收入也好,或者是繼承和贈送的資產等,都屬於共同資產,就算車子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是擁有車子的分配權的。
2、用婚前個人收入還貸:婚前個人收入是屬於個人資產,不屬於共同資產,同理個人收入來還車貸,車輛也是屬於個人財產的,另一方不享有車輛的分配權,通常這需要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
3、用父母收入還貸:很多父母對子女比較關愛,在子女成婚後貸款買車,會用他們自己的收入來給子女還貸,這種情況最好不要把現金給子女,而是轉賬給子女或者自行轉賬到還款賬戶,這個轉賬記錄就可以看做是父母對子女一方的贈與,可算做子女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I. 借錢給父母買車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
屬於夫妻共債。夫妻雙方向父母借錢買車的,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一方以夫妻名義借款且確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J. 婚後男方父母拿錢買車貸款由男方一人還,車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說婚後的父母拿錢買的,但是沒有放到男方名下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旦放在男方的名下,就屬於工作,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