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基數調整後多久可以以最新基數貸款
法律分析:申請貸款的條件是需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且賬戶處於正常狀態。其中,若公積金繳存基數有調整,調整後滿6個月的,按新基數來核算貸款額;不滿6個月的,以調整前的月繳存基數核算貸款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Ⅱ 公積金貸款年限和年齡
【法律分析】:1、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
2、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Ⅲ 公積金貸款年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1、以所購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借款人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2、以借款人第二處房產或第三人房產作抵押發放的委託貸款,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所抵押房產的剩餘使用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
3、用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質押的,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張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作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最近者確定貸款期限;
4、以保證方式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
5、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Ⅳ 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幾年
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為1—30年,理論上貸款時間不能長於貸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但部分地方政策可以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的五年。
住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年限與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也都有聯系。請求住宅公積金自己購房貸款,新房借款最長時間不超越30年,二手房借款最長時間不得超越十五年;申請自住房公積金私人建造、翻建、大修貸款,最長不得超越十五年的時間;申請貸款進行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借款年限應與請求的購房借款年限共同。要注意的是,上述年限均不得大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時間後的5年。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Ⅳ 公積金基數上調後多久可以按新的額度貸款
一般公積金上調之後3個月左右會按新繳存額進行計算。職工自己的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以及額度在每年的7月至9月會面臨一次調整。單位會根據本年需要繳存公積金的職工的上一年的工資來重新核算接該職工接下來一年需要繳存的基數和額度。而在此次調整之後,直到下一年重新調整公積金基數,職工都不能在調整或修改自己的公積金基數和額度了。申請貸款的條件是需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且賬戶處於正常狀態。其中,若公積金繳存基數有調整,調整後滿6個月的,按新基數來核算貸款額;不滿6個月的,以調整前的月繳存基數核算貸款額。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Ⅵ 公積金貸款上限多少年公積金貸款年限受什麼影響
公積金貸款上限多少年?30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主要是針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
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因此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年限還需要根據房屋類型、借款人年齡以及貸款種類等息息相關,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一般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購買私產住房,最長不得超過20年;購買公有現住房產權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10年。
【2】 貸款年限與借款人年齡有關,一般不同地區規則不同。目前來看,大部分地區規則如下: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的五年。一般情況下,男性退休年齡為60歲,如果某人在40歲的時候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話,那麼其貸款的期限不能超過25年。具體計算方式為:60+5-40=25年。
【3】 如果借款人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不足,申請使用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組合模式,那麼二者的貸款年限必須保持一致,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一般最長不超過20年。
綜上來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情況下的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借款人還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和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則計算自己能夠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長年限。
Ⅶ 海南住房公積金新政:首付比例降低為30% 最長貸款期限上調至30年
5月16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關於調整海南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購買二手房有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稱:
一是降低首付款比例,職工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屬首次申請或已結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為30%;
二是放寬貸款期限,購買二手房,最長貸款期限由20年調整為30年,原則上要求不超過《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用地使用權終止期限。
通知指出,「購買二手房」是指個人或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為二手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家庭名下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記錄。
Ⅷ 上海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的金額和住房類型、貸款人數、補充繳納公積金有關,詳細如下表: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後剩餘的房屋總價款;
3、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得高於本市家庭或者個人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及信用狀況相關;
5、影響貸款額度的其他因素。
(8)公積金上調後貸款年限擴展閱讀:
上海公積金貸款年限:
1、購買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
2、購買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齡低於5年(含),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如二手房房齡為6年至19年,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5年與房齡之差;如二手房房齡超過20年(含),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
3、無論是購買新建商品房還是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均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
Ⅸ 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表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30年(其中購買二手住房貸款期限為1—10年),並不得長於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
臨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在考慮其貸款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貸款年限1—3年。
貸款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則貸款利率做相應調整。已發放的貸款,當年內不作調整,調整時間為下年度的元月1日,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含一年),貸款利率不作調整。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