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以各地規則為准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
可以,但不同地區規則不一樣,具體以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則為准。但目前大部分地區是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年限的更改,通常有以下規則:
【1】 借款人在還款期間信用良好且還款能力顯著提高的,可申請縮短借款年限;
【2】 借款人已正常還款一年;
【3】 借款人必須要先部分提前還款;
【4】 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期間,只能辦理一次或者兩次年限縮短業務。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地區是可以辦理貸款年限的縮短手續,但是無法延長貸款年限。
由於各地的規則不同,具體舉例來看:
【1】 阜陽市:公積金貸款年限不可以直接更改,如果需要縮短年限,需要做部分提前還款業務,且首次還款不能低於兩萬元。
【2】 長沙市:職工正常還款12期後可以申請變更貸款期限,延長或縮短原貸款期限,但在貸款期間內只能分別申請變更貸款期限1次。
【3】 紹興市:貸款期限只可以申請縮短,並須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滿1年後,且無拖欠本息的,才可以提出變更申請。貸款期限變更後的月還款額應該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認可的還款能力范圍內,同一筆貸款最多隻能提出兩次貸款期限變更申請。
【4】 武漢市:貸款職工每年可以申請辦理1次貸款期限變更業務,每年除1月份外,其他時間均可正常辦理。貸款期限變更前,需要根據家庭每個月的實際還款承受能力,先進行貸款期限變更測算,參考測算結果合理確定新貸款期限。
2. 重慶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
法律分析:可以更改,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已還貸款期限與商轉公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30年)。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請提前向商業銀行確認可貸期限,且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的期限須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3.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公積金貸款年限更改需滿足以下條件:借款人正常還款一年以上,信譽良好,申請時點無逾期還款。
申請縮短貸款期限,借款人應無不良還款記錄,提供的收入證明應具備期限縮短後的償貸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變更。
申請延長貸款期限,借款人應提供導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客觀事由的說明材料,同意對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應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4. 公積金可以變更還款年限嗎
公積金可以變更還款年限。
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生效後,要更改貸款金額或年限,會牽涉到產權證、抵押、公證等相關部門的配套辦法和手續,因此目前還不能更改。但可以通過辦理提前還貸來償還貸款本息。如果是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余額沖貸業務。將公積金余額直接沖抵貸款,減少月還款額,減輕還款壓力。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年限與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都有關系。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
一手房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手房最長不超過15年;
申請自住住房公積金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貸款,最長不超過15年;
申請購房貸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年限應與申請的購房貸款年限一致。
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長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時間後的5年。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標准執行,現行利率:5年以下(含5年)為3.96%,5年以上為4。
5. 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你好,買賣 合同補充協議 格式包括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 商品房 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 房屋所有權 證並不視為出賣人 逾期交房 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即 年 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 定金 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 購房 總價款的 %的首付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餘價款 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 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 按揭貸款 (包括 公積金貸款 )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 擔保人 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並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准)並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准向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 ;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受人應於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餘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准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 解除合同 ,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 個人住房貸款 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准為准。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 住房公積金 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於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 借款合同 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 公積金 管理中心批準的為准。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於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並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於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餘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後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准)並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 違約責任 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 律師 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 訴訟費用 、律師 代理 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 違約責任條款 ,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 法規 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 公積金貸款委託協議可以從逐月變更為逐年嗎
可以,以南京市為例。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當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書。管理中心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職工可以逐年或者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申請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當按照管理中心的規定保留余額。
(6)公積金貸款變更年限補充協議擴展閱讀: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一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向管委會通報。管理中心在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時,應當徵求財政部門的意見。
管委會在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時,必須有財政部門參加。管委會在擬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最長貸款期限等重大事項前,應當採取座談會、聽證會等形式或者通過媒體廣泛聽取單位和職工的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7.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在還款滿一年以後,到貸款銀行申請「部分提前還款」業務來辦理:受託銀行應在借款人履行原貸款合同一年以後,方可接受其部分提前還款的申請,與之以書面形式變更借款合同,並與借款人、擔保機構簽訂補充條款,並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市中心。借款人提前歸還的現金金額不得少於原貸款合同約定的6個月的還款額;受託銀行應與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還款後剩餘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此還款期限應短於原貸款合同約定期限的剩餘期限,貸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還貸期限加上確定的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確定;部分提前還款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仍採取與原借款合同約定的相同的歸還方式歸還,受託銀行應重新為借款人計算每月還款額。
另:借款人變更借款期限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內只能辦理一次,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發生變更後,受託銀行除應提供變更流水外,還需提供變更時有關補充協議的書面材料。
8. 公積金貸款30年後悔了怎麼辦公積金貸款30年可以更改還款年限
公積金貸款30年後悔了怎麼辦?
如果借款人申請了30年的公積金貸款,但是覺得還款時間太長,有一些後悔,也可以選擇更改還款年限。
公積金更改還款年限的前提條件有:該筆貸款已成功放款且還款時間達一年以上;申請人當前狀態下沒有逾期,如有逾期需要先還清逾期才能申請。
滿足了申請條件之後,公積金更改還款年限的申請時間為:自上一約定還款日起的第3個工作日至下一約定還款日前15天均可提出申請。可以單獨申請部分提前或縮期,也可以兩者同時申請。
公積金更改還款時間的流程:借款人需要去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填寫貸款縮期申請書,然後提交。提交完成後,銀行和住房公積金中心那邊都有專人審核,審核完成後,借款人可以在下一個還款日前將縮期數據或者提前還貸數據一並發至銀行。
之後借款人需要跟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銀行在業務辦理完畢後,將補充協議送至公積金中心留檔。
一般來說,30年的還款時間適合還款能力一般的用戶,而20年、15年的還款時間則更加適合還款能力強的用戶。大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選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