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由女方貸款買車,但平時都男方開的多,車應該寫誰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女方貸款買車,那麼車主即是女方名字,因為屬於婚後購買,屬於共同財產。
㈡ 貸款買車可以用老婆的名義貸款嗎
法律分析:貸款買車不可以用老婆的名義貸款。這種貸款人和車主不一致的情況,在正規貸款機構基本上是審核是不通過的。因為貸款買車都是車在自己手上,但是將綠本抵押給貸款機構,所以貸款機構必須保證車主和貸款人一致,否則很容易發生盜用別人信息貸款的情況。如果出現夫妻雙方一起簽貸款,貸款機構也會核實夫妻雙方的身份信息以及信用記錄。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㈢ 結婚後用妻子的名義貸款買車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㈣ 結婚後貸款買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
婚後貸款買車一般屬於共同財產。法律規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到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沒有特別說明歸一方所有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一、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必須年滿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領結婚證的程序: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㈤ 結婚後用妻子的名義貸款買車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妻子名義貸款買車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妻子用婚前個人積蓄買車,而且登記在個人名下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㈥ 情侶,相處時用女方名貸款買車,貸由男方還請問分手後女方要車是不是應該把錢還
我覺得如果是情侶之間並沒有結婚的,相處時用女方的名貸款買車買全部由男方還的話,分手後女方要車,那應該肯定是要把錢還給男方的也可以。 畢竟在結婚之前是兩個單獨的個體。
㈦ 結婚後用妻子的名義貸款買車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屬於。 1.《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㈧ 以老婆的名字貸款買車,老公開的,車貸是老婆來還嗎
婚內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都有義務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