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寧波公積金貸款年限和年齡
公積金 打款有年齡限制。世晌爛最長不超過借款人法定 退休年齡 後5年,即男人65歲,女人60歲。單位在職職工 簽訂勞動合謹纖同 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 勞動合同 );正常連續按月搜漏繳存 住房公積金 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Ⅱ 公積金貸款最長可以貸多少年
公積金貸款最多貸30年。貸款期限最長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期限還需要同時滿足低於房屋土地剩餘使用年限3年以上。
職工的月繳存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職工工資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及特殊工資構成。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縣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收入的5倍。未超過5倍的,以實際工資為月繳存基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Ⅲ 公積金貸款年限和年齡
【法律分析】:1、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
2、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Ⅳ 公積金貸款年限怎麼算
1.一般來說,最低貸款期限為1年,最高貸款期限為25年。對於個人而言,有必要將借款人的年齡和抵押品的剩餘年限結合起來。
2.按年齡計算的貸款期限為:70歲-申請人的年齡或申請人的丈夫和妻子的老年人的年齡。
3.根據抵押品剩餘壽命確定的貸款期限為:建築物的使用壽命(磚混凝土為50年,鋼混凝土為60年)-建築物的使用壽命-3。這兩年中較短的一年被確定為可貸款的最長期限。
4.如果申請人申請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申請人的最高年限為70歲,將減至65歲,具體貸款年限按上述公式計算。
拓展資料:公積金貸款是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購買、建設、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儲戶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利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對自己的房屋和在職期間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退休職工進行改建、大修。根據規定,在職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超過一定期限(各城市期限不同,如長沙超過12個月)的,在沒有足夠資金購買和建設住房時,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重建和翻修自己的房屋。
貸款條件為:本單位在崗職工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連續3年簽訂1年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每月繳納住房公積金超過一定期限;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屬分中心約定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存款證明等。
公積金貸款年限及額度規定是什麼?
1.對於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必須連續存入公積金12個月,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存款狀態正常(逾期1個月以上的貸款不予受理)。商品房最高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70%,二手房最高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契稅單價的60%;
2.公積金個人貸款限額計算公式:(當月存款金額)×當前至法定退休年齡的總月數+公積金賬戶當期余額)×2;
3.法定退休年齡:女性,55歲;男,60歲。最長貸款期限為25年;
4.此公式適用於購買一手樓宇的用戶的直接計算。對於二手房,需要考慮房屋的評估價、成交價和契稅價格,具體貸款金額需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後才能回復;
5.目前,各地的住房公積金最高限額各不相同。有必要咨詢購買房屋的住房公積金中心。
Ⅳ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貸多久
由三個條件決定:借款人年齡,所購房屋的房齡以及公積金最高貸款年限限制。
①最大借款年齡:男:60歲;女:55歲
城陽特殊:男:65歲;女:60歲
最大還款年限:男:65歲;女: 60歲;
②房齡:30年之內;
③公積金最高貸款年限:房齡+還款年限不能超過30年,且最多貸款30年
以上三個條件,計算後取低者為最終能貸款的年限。
【舉例說明】
借款人女,45歲,市南房子2005年建成,符合借款年限,按最大還款年限計算,最多貸15年;按照房齡加貸款年限小於等於30年計算,做多可貸19年,在最長貸款年限30年之內,三者取最低,則該借款人可貸15年。
Ⅵ 公積金貸款年限
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以夫妻雙方年齡大的為准,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70年,且與樓齡也有關系,磚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47年,鋼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57年。
積金貸款額度按級別規定,A級最高能貸80萬,AA級最高能貸92萬,AAA級最高能貸104萬。
具體貸款額度為:
一是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積金貸款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Ⅶ 公積金可以貸款到多少歲
公積金的貸款年限一般退休往後延長五年男的最多65女人最多60
Ⅷ 公積金貸款年限和年齡
公積金貸款年限一般不超過30年。公積金貸款需要年滿18周歲,同時貸款最大年齡是65歲。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Ⅸ 公積金可以貸款多少年
【法律分析】:公積金可以貸款最長年限30年。公積金貸款年限規定一般有: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的是經濟適用房、商品房及集資合作建房的最長使用年限為30年。申請公積金貸款用於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房的公積金貸款的最長使用年限為20年。申請人使用公積金貸款一般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延後5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Ⅹ 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幾年
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為1—30年,理論上貸款時間不能長於貸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但部分地方政策可以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的五年。
住宅公積金貸款的借款年限與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也都有聯系。請求住宅公積金自己購房貸款,新房借款最長時間不超越30年,二手房借款最長時間不得超越十五年;申請自住房公積金私人建造、翻建、大修貸款,最長不得超越十五年的時間;申請貸款進行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借款年限應與請求的購房借款年限共同。要注意的是,上述年限均不得大於借款人法定離退休時間後的5年。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