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貸款還清後解押
可以的,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您需要到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只要帶齊證件就可以到車管所解押了,解押流程如下:
1、將解除抵押所需手續准本齊全。具體包括《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申請表》、機動車一切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以及屬於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解除抵押的相關證件。
2、攜帶上述資料。到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解除手續;
3、車管所工作人員辦理相關的解除手續;
4、手續辦理完畢,完成整個汽車抵押解除手續。
以上就是汽車解除抵押登記手續的流程,借款人按照流程做好相應的准備,撤銷抵押登記手續汽車才算真正回到自己名下。
2. 汽車貸款還清後一直沒去解押,會不會有事啊。
汽車貸款還清後沒有解押沒事的,只不過是機動車登記證書還抵押在銀行而已。
以上海市為例,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但是有幾種情況是不可以辦理解押的:
1、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還需提供以下的材料:
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還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每車一份《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2)車輛貸款還清後解押還有押金擴展閱讀:
尤其是6月1日起,開始簡化機動車抵押/解押登記手續。
公安部針對症結所在,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精簡手續、優化流程。這次簡化機動車抵押/解押登記手續後,資料更精簡。在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備案後,提交的身份證明可以為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僅可以使用實物印章,也可以使用電子印章。
辦事更就近,群眾可以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機動車抵押業務;程序更簡潔。交管部門將推進與銀保監部門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網,推動機動車抵押信息網上核查比對,用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用信息傳輸簡化手續資料。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政府網-機動車抵押/解除抵押
人民網-我國6月1日起簡化機動車抵押/解押登記手續
3. 車是貸款買的,還清後解除抵押會會退還押金嗎
這個需要看購買協議上,押金最後轉成購車款還是退還。
4. 車貸還完,解押需要收取費用嗎
解押時官方無需收取費用的,如果需要收手續費的話,那是經辦人的個人收費行為。你不想交的話,可以提出異議,完全由自己去辦解押手續。
解除抵押不收取任何費用,直接去車管所辦理就行了。車管所辦理流程很簡單,排號,遞交材料,櫃台辦理,辦理完成後,綠本上會體現,車輛在什麼時間已解除抵押,全程沒有任何費用。
5. 車輛抵押貸款還清貸款後如何解押
1、汽車貸款最後一筆月供扣掉後,大約10個工作日,您的抵押手續就可以到辦理汽車分期付款的銀行取回了。銀行的信用卡汽車分期,最好事先撥打銀行的客服電話咨詢一下是否已經全部結清,客服電話在還款卡的背面能夠找到。在金融公司辦理的汽車貸款,可以撥打所屬金融公司的客服電話咨詢,或者到汽車銷售商處咨詢辦理。
2、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必須本人持身份證領取,其他可能用到的手續還有:機動車行駛證、銀行還款明細等。
3、拿到登記證書後,下一步需要到當地市級的車管所辦理解除車輛抵押手續,需要一並攜帶的資料包括:機動車登記證書、貸款機構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貸款人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授權委託書、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這些資料在交接登記證書時,辦理車貸的金融機構會一起給。
4、到車管所辦理大廳後,到相應的服務窗口即可辦理。
6. 車貸還清後,之後怎麼辦
車貸還清後去車管所辦理解押手續。需要攜帶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四條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抵押登記日期、解除抵押登記日期可以供公眾查詢。
第二十六條 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或者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不予辦理解除抵押登記。
(6)車輛貸款還清後解押還有押金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