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貸款年限
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以夫妻雙方年齡大的為准,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70年,且與樓齡也有關系,磚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47年,鋼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57年。
積金貸款額度按級別規定,A級最高能貸80萬,AA級最高能貸92萬,AAA級最高能貸104萬。
具體貸款額度為:
一是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積金貸款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⑵ 廣東湛江上調公積金貸款額度
12月1日,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比2019年發布的《關於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公積金貸款額度有所提高。對於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單方繳存最高申請額從20萬提高到了30萬,雙方繳存最高申請額從40萬提高到了50萬,即額度均提高了10萬。
以下為原文: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更好地滿足繳存職工購建住房能力,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公積金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10號)、《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實施辦法》(湛公積金委〔2019〕3號)、《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揭樓盤管理辦法》(湛公積金委〔2017〕3號)等有關規定,決定對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做適當調整。
一、貸款准入調整。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則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妥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且所購房屋主體結構封頂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給予發放貸款。
二、貸款額度調整。繳存職工按規定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方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雙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雙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
最高貸款額度與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年限相關聯,具體計算方式:
貸款額度A=住房公積金申請日余額×6(申請日余額含預提住房公積金交付該房首期房款金額)
貸款額度B=各繳存年限的貸款額度(見下表)
(一)單方繳存
貸款額度A與貸款額度B兩者中的最大值為單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
(二)雙方繳存
按單方繳存計算的貸款額度相加,相加之和為雙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
三、其他未作調整的事項按原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0年11月23日
⑶ 湛江公積金貸款額度
湛江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80萬。
根據湛江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倍數、貸款最高限額和貸款比例三個條件來確定,根據該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
一、按照湛江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
(公積金賬戶余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
二、按照湛江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可貸額度。
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80萬元。
三、按照湛江貸款比例計算的可貸額度。
對購買湛江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湛江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對購買第二套湛江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
【拓展資料】
相關知識補充:
1.公積金貸款年限。
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須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內,且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齡)。
2.公積金貸款利率。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目前實際執行利率為:貸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為4.00%,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為4.50%。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的(含1年),採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方式。
3.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⑷ 廣東湛江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每戶最高額度60萬元
證券時報網訊,5月23日,廣東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網站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一是調整貸款額度。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5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二是調整異地貸款政策。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雙方有一方戶籍或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在我市,可以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