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結婚前女方要求買車
如果車已經買了,現在想要回來,在沒有任何契約型文件的情況下,是要不回來的,除非男方主動退還。因為這種情況下,女方不能證明這台車是女方出的錢。即使能證明是女方出的錢,也屬於贈與的,不能要回來。
寫個保證書的辦法也不太好,這有傷婚前感情。
可以借錢給男朋友讓他去買車,寫個借條就可以了。不分手就不用還錢,分手了可以憑借條要錢嘛。作為曾經的男女朋友,分手後,還是一般朋友,女方可以慷慨地不再要錢了,以車抵債,只把車收回來就可以了。
借條比較簡單,比保證書容易。保證書太離譜,有傷男人的尊嚴。
呵呵,說實話這個問題比較好玩,不管如何,還是祝這一對男女朋友有情人終成眷屬,白頭偕老吧。
② 老婆結婚前首付買車,婚後車貸基本都是我還的,,算共同財產嗎
是共同財產。首付部分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糾正一個說法,婚後不存在你還貸妻子不還貸的說法,婚後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何來你還的說法。
③ 婚前貸款買車算誰的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車輛應當認定屬於其個人財產。如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則共同還貸部分應當認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車輛歸一方所有的,應當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補償費用。若婚前一方貸款買車,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車輛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雙方另有協議約定,否則屬於車輛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貸款為車輛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婚後共同還貸款項及車輛增值部分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參照相關規定,由車輛登記一方給予另一方補償。婚前只是付了首付,而在婚後是使用夫妻共同的財產繼續支付完的全款,所以婚前貸款付首付款婚後提車屬於共同財產。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是屬於民事行為,可以由男女雙方共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④ 女朋友讓結婚前必須買車,不買車不結婚,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必須買車買房……對車、房有具體要求嗎?如果有的話,而您家確實不具備這樣的能力,這樁婚事我覺得您還是慎重吧。從家人的角度,父母希望女人安定幸福不是錯。從女生自己的角度出發我是覺得結婚應該有自己的窩,但不要求大小,哪怕只能放下一張床,付個最低的首付,然後兩個人一起努力還貸款,畢竟租的房子並不能給女人和家庭帶來安全感,如果您說就算是這樣都無法承受,那您還是放過那個姑娘吧,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貧賤夫妻百事哀,你那麼愛她連一張床的最低首付都付不起還說什麼給人家幸福呢,但如果這種方案女方自己不接受,那也是一段經不起考驗的感情,彼此就算勉強結了婚也會日以繼夜的為錢困擾。
⑤ 婚前女方買車,是全款買好呢 還是貸款呢
無論是全款還是按揭,婚前買的車,綠本寫著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除非另有協議,或者你把對方列為共同還款人。
我就是怕我猜錯你的意思,所以多說兩句。幾年前車商動不動就用「買車保值」忽悠人,現在又用「按揭買車,閑錢投資」忽悠人。這兩種說法都非常地「資本主義」。全款還是貸款,要因人而異。理論上,首付45%,貸3年,最科學;首付20%,貸5年,最二逼,風險最高。但這跟投資或通脹都沒關系,(不是每個人都有投資的機會的,比如個人理財,它本質上屬於抵消通脹的被動行為,並不屬於主動投資行為,其利潤不足以抵消通脹),而僅僅是因為車商之間的競爭,讓消費者佔了點便宜。這種便宜是相對的,主要針對不方便全款購車,但又確實需要車的人,如果你是這種人,那麼做分期是非常明智的,但如果你全款之後還能衣食無憂,又沒有什麼需要周轉的,你就應該全款購車。其實有一個細節你想想就明白了:既然分期買車,閑錢拿去投資更劃算,那麼車商為毛不主動要求你全款購車,他們能更快地回籠資金,然後那去投資不是更好?銀行也一樣,利息那麼低,為什麼要給你貸款?——因為術業有專攻,投資有風險。穩中求勝最牛掰!謝謝!
⑥ 婚前女方貸款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女方貸款買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情況具體討論: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買車,且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一方出首付款按揭買車,登記在一方名下,車輛所有權歸登記人所有,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另一方可以主張分割婚姻期間用於還貸部分的資金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⑦ 婚前買車是女生出資還款男方屬於結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核毀,如是婚前女方自己全款出資買車,該車不屬於共同財產,屬於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如果婚前女方貸款買車,婚後男方進行還款,在這種情況下車輛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無法主張車輛所有權,但是對於車輛還款的部分,可以主張因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婚前債務,要求分得一半還貸金額。需要注意的是,車登記在誰名下不是關鍵,關鍵是看車子是婚仿空前還是婚後購買的、車子是你們共同出資購買的還是他父母單方出資購買的。根據購買時間和出資來判斷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備氏瞎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⑧ 結婚前女朋友要求把房貸還清,必須買輛車。但是家裡面承受壓力比較大,該怎麼辦
她不是喜歡你,她是沒有辦法,覺得你可以湊和。她是逼迫你,給判森滾你製造壓力了。結婚以後春帆聽她的。她是沒有遇上她喜歡的,要是遇上她喜歡的,她立馬離你去也掘余。她要是喜歡的,她出錢也行 。
⑨ 女方婚前貸款買車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女方婚前貸款買車屬於共同財產有以下條件:1、如果購買車輛的款項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車輛也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購買車輛的錢是屬於一方個人財產,購買的車輛是屬於個人的財產,但當事人要提供證明是用個人財產購買;3、如果婚後購買的車輛是用父母的錢購買,是屬於父母對雙方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但有明確規定贈與其中一個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