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貴陽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一、帶配取消兩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必須間隔12個月及以上的限制。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住房的認定標准,即:
(一)申請時,若繳存職工家庭已經結清全部購房貸款的,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首套房貸款確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於20%;
(二)申請時,若繳存職工家庭有一套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確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於30%;
(三)申請時,若繳存職工家庭有兩套以上(含)住房貸款未結清的,不能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四)繳存職工家庭有1筆(含)以上已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 倍執行。
三、支持公積金「又提又貸」。
對同一套住房,繳存職工家庭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款。
四、支持公積金補息貸款。
結合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實際,開展省直住房公積金補息貸款。
五、本通知未做出規定的,按照省直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由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貴陽公積金貸款新政策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按規定在本市(或本地戶口在外地)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3、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貴陽公積金貸款材料
(一)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已到法定結婚年齡尚未結婚的,提供未婚證明或承諾)及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二)購買住房的
1、提供規范的購房合同、財稅部門監制的付款憑證或者提供房屋銷售發票、契稅發票、房屋所有權證等。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權屬證書等證明材州行磨料。(三)需要評估的,應提供有權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書。
(四)借款人夫妻一方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連冊斗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及在當地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證明。
(五)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材料。
貴陽公積金貸款流程
1、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應當在最終審批文件頒發之日起一年內向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託銀行提出申請。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託銀行對借款人填寫的申請表及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是否准予貸款的決定。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支機構或受委託銀行與借款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還款協議等,並辦理公證、抵押等有關貸款手續。
3、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手續辦妥後,原則上由受委託銀行以轉賬方式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賬戶或個人還貸賬戶。
貴陽公積金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借款人年齡加貸款期限,男最長不超過65周歲,女最長不超過60周歲。
貴陽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
2、等額本金還款法;
3、一次還本付息。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2. 貴陽公積金2021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取消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間限制
原政策:職工家庭結清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在結清滿一年(含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
新政策:繳存職工家庭結清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即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
二、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原政策: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職工家庭,
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5%,
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
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
新政策:統一了商品房(期房、現房)與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標准:
繳存職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職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
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三、調整貸款年限認定標准
原政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按照借款人夫妻雙方中可貸年限最長的一方計算。
新政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按照主貸人可貸年限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貴陽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可向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降低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降低至5%以下、2%(含)以上。
(一)經營虧損一年(含)以上,且提交申請前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於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
(二)按現行規定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對單位生產、發展有較大影響,且被政府有關部門核定為困難單位的;
(三)已依法批准緩繳社會保險費的。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一)瀕臨破產、已停產的;
(二)已連續三年批准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上一年已批准緩繳,目前經營仍然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於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
(三)連續經營虧損兩年(含)以上,且提交申請前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於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
(四)被政府有關部門核定為困難單位的;
(五)已依法批准緩繳社會保險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