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信被執行人可以購買二手車嗎
從原則上講是可以買的,但如果你想通過貸款的形式來購買二手車,這個路可能已經被堵死了。
我們需要明確一點,對於那些失信被執行人來說,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老賴,老賴不能進行任何高消費的行為,比如我們經常提到的高鐵和飛機,同時也不能進行大宗消費行為。當用戶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以後,購買二手車的行為很有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高消費,我會從以下幾點做詳細解答。
我先講一下關於失信被執行人的性質。
失信被執行人就是我們俗稱的老賴,因為這些人並沒有正常履行自己的債務,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為了進一步治理老賴的不良行為,目前法院會對失信被執行人處以公開並且通報的處罰規定,並且通過這樣的方式來督促失信被執行人盡快履約。
綜上所述,希望以上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2. 老公是失信被執行人,我可不可以貸款買車
如果你老公是失信被執行人宴掘雹的話,我想你是不可以貸款買車的,因為你們是夫妻關晌帆系是不可以貸款的包果你們的散配孩子都不可以貸款。
3. 徵信失信對買車有什麼影響
徵集失信對買車,如果是全款,對於個人買車沒有一點影響,但是如果是貸款買車,哪就有可能有受到影響,銀行對於失信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可能給你審批貸款,大概情況就是這樣。
4. 國內欠錢在香港可以買車貸款嗎
這個問題還是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上了徵信失信人員名單,被列為限制消費和"老賴"對象,在香港是不能敬沒譽買車貸款的。只要個人的信用沒有受到影響,又符合香港個人貨款的條件,是可察陸以買車亮段貸款的。
5. 老賴可以貸款嗎
老賴不可以貸款。銀行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專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明確規定,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6. 失信人可以貸款買車嗎
法律分析:失信未履行不能貸款買車,失信已履行才能貸款買車。失信已履行就是指失信被執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此時人民法院會將其相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刪除。失信已履行之後,當事人就可以去申請貸款來買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租緩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賣春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中型耐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7. 老賴可以買車嗎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貸款是辦不下來的,如果是個人用的車也是不能購買的,只能全款購買必要的經營類車輛,且產生的經營收益除失信人家庭必要的最低生活費用之外全部得用來還債。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