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改嗎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改。
申請貸款期限變更需滿足以下六個條件:
1、借款人正常還款一年以上,信譽良好,申請時點無逾期還款。
2、申請縮短貸款期限,借款人應無不良還款記錄,提供的收入證明應具備期限縮短後的償貸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變更。
3、申請延長貸款期限,借款人應提供導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客觀事由的說明材料,同意對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應變更。
4、組合貸款期限變更,應徵得組合貸款銀行的同意,且變更期限應保持一致。
5、首次期限變更以合同期限為准,延長或縮短的期數以12的倍數(年)變更。
公積金貸款流程具體如下:
1、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先向承辦銀行提出申請;
2、銀行初步審核資料,若是通過,銀行會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
3、借款人提供該類的資料,審核通過了才可進行下一步;
4、擔保中心將審核資料送回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與借款人簽訂合同;
5、借款人等待貸款發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⑵ 公積金貸款能中途調整期限嗎
不可以修改貸款合同中的貸款年限,但是可以提前還款。
全部還款
注意:借款人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帶上本人身份證到該中心申請預約,其會根據借款人要求以及公積金存儲卡的開戶銀行政策為借款人依次辦理,一般預約時間短則幾天,長則不會超過一個月。
1、借款人撥打公積金管理中心熱線,查詢剩餘尾款金額,並預約提前還款的金額;
2、還款申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清貸款申請書》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申請書》,簽章並提供所需資料;
3、受委託銀行審批;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5、申請人去銀行償還貸款本息;
6、申請人將提前還款表送至住房公積金中心留檔。
部分還款
注意:借款人撥打公積金管理中心熱線電話,輸入打算提前還款的數額,再前往該中心辦理即可。
1、借款人撥打公積金管理熱線,根據語音提示輸入您打算提前還款的數額並進行預約還款
2、還款人申請提前還款,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清貸款申請書》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申請書》並簽章和提供所需資料;
3、申請人確定提前還款還貸金額和提前還貸的日期;
4、受委託銀行審批;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6、申請人去銀行償還部分貸款本金;
7、申請人將提前還款表送至公積金中心留檔。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⑶ 公積金貸款可以更改年限嗎如何進行辦理
公積金貸款指的是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了公積金的職工均可以按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來申請公積金貸款。那麼,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年限如何來計算?其年限雀衫與什麼因素有關?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合同生效之後,公積金的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本文,小編將為您一一解答。
一、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年限是如何進行確定的?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貸款年限與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貸款用途都有關系。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購房貸款:
一手房長不能超過30年;
二手房長不能超過15年;
申請自住的住房公積金個人建造、翻歲握建、大修貸款,長不能超過15年;
申請購房的貸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積金的貸款,貸款年限應該與申請的購房的貸款年限一致。
另外,上述年限均不長於借款人法定的離退休時間後的5年。
住房公積金貸的款利率按中國人民的銀行規定的利率標准執行,現行利率:5年以下(包含5年)為3.96%,5年以上的為4。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以及可貸款的年限計算,每戶的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高不會超過25萬元,若借款人的申請貸款額已經大於其住房公積金的可貸款金額,可由委託銀行在審批後提供相應的商業性的貸款補充,即住房公積金的組合貸款,組合貸款應高不超過40萬元。
住房公積金可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額度精確到千元)=借款人夫妻雙方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之和÷6%×12×0.45×可貸款期限。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生效後,要更改貸款金額或年限,會牽涉到產權證、抵押、公證等相關部門的配套辦法和手續,因此目前還不能更改。但可以通過辦理提前還貸來償還貸款本息。如果是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余額沖貸業務。將公積金余額直接沖抵貸款,減少月還款額,減輕還款壓力。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合法的購買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並且其合同或協議簽訂時間在2年以內;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採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以下簡稱)認可的擔保方式(質押、保證),能夠提供認可的有效足額擔保。
4、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須有不低於30%的首付款;購買二手房或單位集資所建房屋的,須有不低於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須有不低於50%的自有資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須有不低於50%的首付款。
5、沒有尚未還清並且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6、其他規定。為他人提供公積金貸款第三方保證尚未解除保證責任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已付清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未還清或有不良還款記錄的,不予辦理貸款;職工還清上一筆公積金貸款後,符合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第二次貸款。
7、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或者同戶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作為共同借頃雀腔款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應當提供長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證明。
8、市直公積金繳存人員在外地(濟寧市之外)以個人或配偶名義購買住房,應提供市區住房作為抵押和辦理置業擔保貸款手續,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也可申請貸款。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年限是可以更改的,但是更改貸款的年限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而且更改以後的貸款的利息都是需要改的。
⑷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變更嗎
公積金貸款可以變更年限。
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可根據個人的償貸能力和意願調整貸款年限。通過變更貸款期限,獲得比較適宜的月還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生效後,當更改貸款金額或年限,會牽涉到產權證、抵押、公證等相關部門的配套辦法和手續。但可以通過辦理提前還貸來償還貸款本息。如果是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余額沖貸業務。將公積金余額直接沖抵貸款,減少月還款額,減輕還款壓力。
當貸款期限變更後,未來還款期數的執行利率,根據變更後的實際貸款期限,按貸款期限匹配的利率標准執行。即貸款期限變更後,實際貸款期限低於5年(含5年)的,未來還款期數按5年期利率標准執行;實際貸款期限高於5年(不含5年)的,未來還款期數按5年期以上利率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⑸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更改嗎
可以。申請貸款期限變更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1,借款人正陵拍春常還款一年以上,信譽良好,申請時點無逾期還款;2,申請縮短貸款期限,借款人應無不良還款記錄,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變更;3,申請延長賀嘩貸款期限,借款人應提供導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客觀事由的說明材尺耐料,同意對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應變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⑹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修改年限嗎
法律分析: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屬於借貸合同,期限由當事人約定,因此只要棚鍵運借貸人滿足一定條件就可以協商修改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亮納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鏈梁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