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車押金不退怎麼處理
買車訂金商家不退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所以訂金是可以退還的。它不同於定金,定金如果不是因為賣方違約,一般是不可以退還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定金是指你當初和4S店簽訂合同或者提車之前先支付的一定數額金錢,它屬於一種擔保的款。如果你在購車的時候收據上寫的是定金,那麼就是徹底定下來的事,一旦你違反悔不想在這家4S店購車,那這個定金是不會返還的。而第二種的訂金是一種不具有擔保性質的,最為關鍵的一點是它可以在任何情況下退款,不管雙方因為任何原因不能履行約定或者合同。
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相比之下,「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簽合同時,卻經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2. 買車押金不退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若是對方違約可採取:1、與汽車金融公司積極交涉;2、向汽車品牌總公司進行電話投訴;3、向當地工商局舉報;4、向有關媒體曝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 車貸還清了續保押金不退怎麼處理
一、車貸還清了續保押金不退怎麼處理
1、車貸還清了續保押金不退的,購車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4S店收取了購車人購買保險押金的,在購車人還清購車貸款後,如果4S店不退還押金的,購車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4S店退還押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汽車上牌的流程是什麼
1、得到車輛合格證;
2、保存好購車三聯發票;
3、繳納車輛購置稅,拿到正副稅本;
4、車管所登記並查驗車輛;
5、選擇車輛號牌號碼;
6、繳費後拿到號牌安裝即可。
4. 貸款買車押金不退怎麼辦
法律分析:當遇到還清車貸後收費方出現各種理由搪塞、拒不退還押金的行為時,消費者要留存必要的證據,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不管押金的金額多大,都要敢於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