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買車保險第一受益人是什麼意思
按揭買車一般會將保險的第一受益人規定為銀行或者金融公司:1、因為貸款車輛的產權是抵押給銀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約定還款,銀行或金融公司有權處理該車輛;2、又由於車這個抵押物特殊,在行駛中難免出現大大小小的事故,銀行或金融公司為了防止出現以下問題,所以要求保險第一受益人為銀行;3、車子抵押給銀行,貸款20萬,結果車子撞壞了,可能殘值只有3萬塊錢,保險公司賠付了17萬,如果第一受益人不是銀行,而是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拿走了這17萬,不履行約定給銀行還款,銀行最後強制執行該抵押車輛,得到的只是一輛只剩3萬元殘值的報廢車輛。這樣銀行就損失了17萬;4、所以,貸款車的保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是為了防止此類現象的發生,出現抵押物的價值抵不上貸款額。
❷ 汽車抵押貸款是不是要更改保險第一受益人變更汽車保險第一受益人是什麼意思
是的,保險受益人簡頌又稱為「保險金領取人」,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或者約定的保險期限屆滿時,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我國《保險法》第十八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第一受益人的權利:申請領取保險金的權利。此權利受《保險法》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需要說明的是,某些人壽保險條款的保險金請求權為被保險人本人,如疾病保險金、高殘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保險公司答咐猛不接受其他指定。
(2)車輛貸款的保險受益人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清橋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❸ 貸款買的車保險第一受益人不是銀行,有什麼影響嗎
貸款買的車保險第一受益人不是銀行,這是沒有關系的。你說的那種是安貸保,受益人才是銀行,若借款意外身故,則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貸款。
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也叫汽車按揭。
貸款對象:借款人必須是貸款行所在地常住戶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貸款條件: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可認可資產作為抵、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貸款額度:貸款金額最高一般不超過所購汽車售價的80%。
貸款期限:汽車消費貸款期限一般為1-3年,最長不超過5年。
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
還貸方式:可選擇一次性還本付息法和分期歸還法(等額本息、等額本金)。
汽車金融或擔保公司就是文中的——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❹ 車貸還清後怎麼更改保險受益人
隨著科技的發展汽車越來越便宜,並進入了每一個家庭。現在很多年輕人為了買房買車首先選擇貸款,手頭緊,資金周轉困難的市民選擇貸款購車,首付低可以減輕壓力。貸款買車保險第一受益人是放貸銀行或者放貸金融公司。為了防止日後的理賠型搭沖糾紛,車貸還卜殲清後我們第一時間去保險公司更改保險受益人。車貸還清以後保險受益人怎麼更改?下面給大家簡單的說下。
首先讓貸款機構提供貸款結清證明,領取車輛綠本。
准備:原投保人的身份證和復印件,新受益人身份證和復印件,保枝棚險合同,貸款結清證明,車輛登記證等。
帶上以上的材料前往投保的保險公司更改,日後第一受益人就是自己。
❺ 車貸保險受益人是誰
一般會將貸款車保險第一受益人規定為銀行或者金融公司。因為貸款車輛的產權是抵押給銀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約定還款,銀行或金融公司有權處理該車輛。
這里要說到消貸保險,如果車主在貸款買車的時候買了消貸保險,那麼一旦車主無法償還貸款,保險公司需要賠償銀行貸款本金和利息。所以,這種第一受益人的規定,是銀行和保險公司為了互相降低風險而採取的保障措施。
如果沒有這個約定,一旦汽車出險,賠償金直接給了車主,但銀行不知道抵押物權已經受到了損失,若車主這時候放棄還貸,那麼銀行就會受到極大的損失。但是,我國《保險法》中規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險中的概念,車險作為財產保險,這種第一受益人的規定在法律上並不具有效力。也正因為如此,常常有這類理賠糾紛發生。所以,銀行、車主、保險公司三者之間,應該在約定的時候規定好第一受益人的適用情況,減少這方面的理賠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八條 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❻ 貸款買車保險寫誰的名字
法律分析:一般會將貸款車保險第一受益人規定為銀行或者金融公司。因為貸款車輛的產權是抵押給銀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約定還款,銀行或金融公司有權處理該車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❼ 貸款買車,保險單在銀行(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出險的話要賠付給銀行嗎如何才能賠付給車主
貸款買車,在沒還清銀行的貸款之前,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必須是貸款銀行。一旦出險需要對方賠償的時候,按照規定保險公司會把錢打到貸款銀行的賬戶。但是因為個人也是車輛的所有人之一,如果您想個人拿到賠償金,可以要求銀行出具一份權益委託書,蓋上公章,保險公司也會將這個錢直接轉車主的,車主只需要遵守貸款協議按期還款就可以了。
貸款買車,等於就是把車抵押給銀行,在貸款人還完貸款前,車並不是完全屬於貸款人,而銀行承擔了貸款人可能無法償還貸款的風險,所以法律上需要保證銀行的權益。
(7)車輛貸款的保險受益人擴展閱讀
車險理賠的最佳時間-48小時後報險可能被拒賠
絕大多數車輛在參保了交強險的同時也都投保了商業險種。但是,一些車主在車輛遇到事故之後不知道應該通過何種方法如何獲得理賠,不清楚保險公司該對哪些項目進行賠付,甚至不清楚索賠的流程。這導致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非常被動。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屬於輕微事故范疇,可以在對現場進行拍照後自行拆解,並到交通事故快處快賠中心進行理賠。如果事故比較嚴重,或者損失數額比較大,駕駛員就應該保留好第一現場,並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一般在事故發生後48小時再報險,保險公司就有權拒絕賠償。
在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後,駕駛員應當提供保單正本、被保險人的有效身份證、年檢合格的被保險車輛行駛證以及發生事故時駕駛人的駕駛證。之後,工作人員就可以勘查事故現場了。
❽ 按揭買車車輛保險第一受益人是誰
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因為你是貸款買的車,你有使用權,車輛登記證書還在抵押,你得貸款還清,車輛才真正屬於你,貸款未還清前保單上第一受益人只能是貸款機構,而不是你,車輛出險,自己全責的話,只要你正常還款,無逾期,保險公司賠款到被保人或者修理廠都需要保險理賠受益涵,如果逾期,就開不出這個涵,修車定損後,不會賠款,謹記按時還款。
所以法律上需要保證銀行的權益,所以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8)車輛貸款的保險受益人擴展閱讀
機動車輛保險的賠償方式一般為修復,但如果車輛重置價格比修理費用是便宜的話,保險公司很可能宣稱這輛車全損。一般來說,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新車的購買價格或者是車輛投保當時的價值,但是使用中車輛有折舊,另外保險公司會設置絕對免賠額,所以出險全損的情況下,賠款肯定會低於保險金額。這種保險的保險期間一般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如果保險期間沒有發生理賠,續保時可以享受無賠款優待費率。
❾ 車貸貸款保單為什麼寫某銀行為第一受益人
銀行作為交強險受益人的做法,源於為抵押物購買車輛損失保險中銀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現。
借款人向銀行借款購車後,會以投保人的身份為車輛購買整車保險。投保此險種,因為車輛已經抵押,在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若該車輛損毀、滅失,造成價值降低或無價值,借款人可以保險事故的發生為由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支付賠償金。車輛損毀、滅失,對於銀行而言,意味著抵押物價值降低或者無價值,為降低自身風險,銀行會積極就保險賠償金主張權利。
銀行這樣做的法律依據是作為該車輛的抵押權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條:「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的規定,銀行對於該賠償金享有優先權。正是為了降低自身風險,銀行要求借款人作為投保人和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過程中,將自己設定為受益人。
但是貸款購車,交強險保險單中將銀行設定為受益人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該做法不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立法初衷。
《交強險條例》第一條: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制定本條例。
《交強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首先,《交強險條例》屬於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具有強制性;
其次,從《交強險條例》的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交強險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
第三,從賠償對象上看,「保險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司法實踐中,交強險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在交通事故發生後,向人民法院起訴致害人、同時將交強險承保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情形非常普遍,人民法院往往判決保險公司直接將交強險項下賠償金直接支付給交強險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
銀行為了規避汽車貸款風險,所以要求貸款買的車第一受益人必須是銀行。
不更改第一受益人,以後的問題就是:
你的車出險了,保險公司需要理賠,要經過銀行的手續,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原則上是直接理賠給車主(就是你的單位)的,但是有了第一受益人,就會理賠給第一受益人,這樣的話,你理賠必須要由銀行開具一份委託書,委託你單位去領這個錢。
說白了,你只要能保證保險期內車輛別出險,不去理賠,就沒有什麼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