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一年內不能用公積金買房是哪個城市的新規定
安徽宣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11月30日發布《關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調整的通知》,對宣城市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進行了調整,這些新的政策將從2018年12月4日起執行。具體調整內容為:
一、繳存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原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滿一年。
二、不再受理繳存人因直系親屬間住房產權交易的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
三、不再受理繳存人離異一年以內購買住房的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
四、不再受理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在《合肥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合政〔2014〕175號)文件中,原在當地享有承包地,後因「考學、捐資、招工」等原因在城市落戶的人員可認定為補償對象,補償政策為產權調換30平方米並允許增購15平方米,但其配偶和子女均不享受。
此次修改,考慮到這部分人群居住需求,對上述人員的配偶、子女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作出允許購買一定面積的規定。
意見徵集過程中,個別公眾提出:要求將在「一輪承包」前已遷出人員納入安置范圍問題。市國土局調研認為:
由於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以前已遷出本村的村民未參加土地承包,因此,無論是從戶籍方面還是從農業生產經營權利義務方面,都無法認定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其在當地繼承的祖產房屋,也僅對地上房屋享有繼承權,因此房屋補償時,若該房屋已辦理合法證照,則按照房屋證照證載面積予以單位平方米造價予以補償。
Ⅱ 建行公積金貸款20年還款一年了,想把年限改為10年,怎麼辦
公積金貸款不能修改還款年限。
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第二十六條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全文並沒有關於公積金貸款年限的規定。各地關於公積金貸款的具體實施政策有所不同,很少有修改還款年限的規定。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有兩種: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貸款銀行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貸款銀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2)宣城公積金貸款年限規定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利息計算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1)、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2)、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3)、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
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