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現在有一北京購車指標,有個沒指標的朋友想借用我的指標買車,搞不懂怎麼操作
他用你的搖到得號買車就落你的戶,在他的車出售或報廢之前你沒有搖號資格,他買車的時候只需要你的身份證,你人去不去沒關系。
B. 用別人的購車指標需要什麼手續
最好不用別人的購車指標,風險很大,轉讓購車指標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借名購車,即指標受讓人出資購買車輛後登記在指標出讓人名下,車輛由指標受讓人實際使用,並由指標受讓人向指標出讓人支付一定指標使用費。另一種是暫緩過戶,即指標受讓人出資購買指標出讓人所有的車輛,車輛交付後由指標受讓人實際使用,但不辦理過戶手續,同時由指標受讓人向指標出讓人支付一定指標使用費。
購車指標轉讓的特殊性在於,購車指標的「轉讓」不是所有權的轉讓,而是實際使用價值的轉讓,結果表現為「借名登記」「車戶分離」。
通常情況下,為了在車戶分離狀況下更好地使用車輛,當事人在合同中會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比如事故責任由指標受讓人承擔、指標出讓人負有配合辦理保險、年檢等手續的義務,還有的合同中,會對購車指標的轉讓期限作出約定,並商定指標受讓人取得指標後指標出讓人須無條件辦理過戶。
賣指標者
指標賣出容易要回難
轉讓指標的法律關系很不穩定。購車指標轉讓期間,任何導致當事人用車需求改變或合作基礎喪失的因素都可能引發糾紛。
據介紹,轉讓指標案件常見的訴訟原因有:指標出讓人需要實際用車了,想收回指標起訴要求解除購車指標轉讓合同或確認合同無效;指標受讓人取得購車指標後因過戶費用負擔等問題與出讓人產生爭議,要求解除購車指標轉讓合同或確認合同無效等。
實際上,返還指標會遭遇操作困難,因為與購車指標「配套」的機動車並不屬於指標出讓人。而且指標「轉讓」後車戶分離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十分復雜,對第三人的責任和保險責任方面存在很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空白地帶。
此外,指標出讓人若被查出,將受到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以及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C. 北京車輛指標不是本人的但是想用本人名字買車可以用本人的名字申請汽車金融嗎
不是本人的指標就不能上本人的牌照,只能上有指標的人的牌照。所以要申請貸款,主借款人一定要是有指標的那個人。想買車的人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一起參與貸款。
D. 北京公司搖到號,個人用這個指標買車,可以辦個人貸款嗎
這個是可以的~~
一汽大眾的車型走自己的金融公司肯定成~~
具體咨詢4S店看他們具體怎麼操作~~
E. 我在北京沒有指標買別人的指標可以貸款買車嗎
當然可以,只是你要去辦理一個北京的暫住證就行了,另外注意這個指標只有半年的有效期。我也是和你一樣的情況。辦了暫住證就好了。祝你好運
F. 汽車指標不是自己的可以貸款買車嗎
不可以。
你貸款的話就是車主寫你的名字,不可以。
指標是不能轉讓的。
G. 用別人的號牌指標,能自己貸款買車么
貸款和用別人指標,不是一碼事,可以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