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內貸款買車,買車人寫女方名字,擔保人男方,離婚後車歸誰
婚內貸款買車,買車人寫女方名字而擔保人是男方,這種情況當貸款不能如期償還男方就得償還貸款,實質上兩個人都是債務人,都有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離婚後車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等份分割;另外,婚內夫妻不能互為擔保人,因為只有夫妻為經濟共同體即婚內的債權債務都是兩人共有的。
㈡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後誰負責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後是會寫離婚協議的,在離婚協議書上將財產分配清楚,車子歸屬於誰,誰就有義務去還接下來的貸款,如果車貸還不起可以把車賣了分錢,這個都是看雙方協商的。
夫妻貸款買車,在婚姻存續期間貸款買車,則車輛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還處於還款的階段,欠款也是夫妻共同的債務。雙方可以對車輛進行協商,比如協商車輛歸屬男方,那麼男方就需要承擔剩餘車貸的還款義務。或者車輛歸屬女方,則由女方來還車貸。
夫妻貸款買車,離婚後如何處理車貸,這個主要是看車貸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
根據規定,婚後無論以誰的名義貸款買車,車輛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歸誰所有一般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也可走法律途徑讓司法機關判決。司法機關判決此類案件的習慣是以誰名義貸款就把車判給誰,另一方則要支付一半的車款。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車輛是在婚前貸款買的,登記本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現在很多男生為表忠誠,貸款買車會寫女朋友的名字然後自己還貸款,這種情況就相當於將車贈送給女方,所以車是女方的。
雙方分開之後,男方基本上不會再還車貸,如果女方也不還,那麼車輛就會被貸款機構走法律途徑查封拍賣,用拍賣所得抵償剩餘車款。
根據法律規定,汽車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同時車貸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一般來說,汽車的歸屬權屬於誰,相應的債務就歸誰。因此,夫妻在離婚以後,擁有汽車的一方要承擔還款責任,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對汽車的歸屬權,夫妻雙方有兩種方法來確定:
1、夫妻雙方進行友好協商,確定汽車歸屬權並在離婚協議中註明歸屬和車貸承擔者;
2、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定汽車歸屬權和相應的債務責任。
㈢ 婚後貸款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貸款買車,如果購買車輛的金錢是用夫妻共同財產的,該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相反,如果是其中一方用自己婚前的積蓄購買的車輛,並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屬於其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㈣ 婚前貸款買車算誰的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車輛應當認定屬於其個人財產,如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則共同還貸部分應當認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車輛歸一方所有的,應當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補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㈤ 如果一對夫妻婚後貸款買車,款未還清雙方鬧離婚,男方把車開走,貸款方的名字都是女方,貴公司該向誰追款
1、車是婚後貸款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貸款屬於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
2、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都要納入分配,一方私自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
3、貸款方名字是女方,女方是直接債務人,車輛為抵押物,貸款未還清之前,車輛不能買賣過戶。如果不能按時還款,貸款公司有權扣押車輛。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為此,《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內容包括:
1、處理權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
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3、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5)婚內買車貸款誰管擴展閱讀:
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
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婚後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即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對全部夫妻財產不區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㈥ 婚前貸款買車算誰的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車輛應當認定屬於其個人財產。如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則共同還貸部分應當認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車輛歸一方所有的,應當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補償費用。若婚前一方貸款買車,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車輛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雙方另有協議約定,否則屬於車輛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貸款為車輛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婚游笑後共同還貸款項及車輛增值部分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參照相關規定,由車輛登記一方給予另一方補償。婚前只是付了首付,而在婚後是使用夫妻共同的財產繼續支付完的全款,所以婚前貸款付首付款婚後提車屬於共同財產。依據我國相神塌含關法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是屬於民事行為,可以由男女雙方共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衫激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㈦ 結婚後個人貸款買車算誰的
婚後借款是否夫妻共同債務
婚後一方借款如果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沒擾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何證明不是共同債務
呢,夫妻共同債務一般須有夫妻雙方舉債的共同意願;如無共同意願,但該債務系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鍵顫途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一般有以下幾點證據可以證明: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枯亮旦確約定該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能夠證明債務未用於共同的婚姻生活;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所產生的債務;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後因遺囑或贍養遺贈協議而單獨繼承遺產和債務的,該債務應推定為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因違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規或違背社會公德二依法承擔或資源承擔的金錢支付義務,或由該義務延續、變更、更新而形成的債務,應推定為個人債務。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婚後一方借款如果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
㈧ 結婚後貸款買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
婚後貸款買車一般屬於共同財產。法律規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到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沒有特別說明歸一方所有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一、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必須年滿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領結婚證的程序:
1、申請。雙方當事人至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