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車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車位,公積金貸款的使用情形是: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消告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關於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車位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車位嗎
1、不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車位,公積金貸款的使用情形是: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
2、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二、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裝修貸款嗎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國家為職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裝修貸款。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無欠繳、有抵押物或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因改善居住條件均陸扒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凡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裝修行政轄區內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所裝修的住房為借款人(含配偶)名下的自住早橋昌住房,必須有《房屋所有權證》或《國有土地使用證》,未辦理兩證的期房提供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貳』 買車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買車位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的使用情形是:
1、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
2、退休的;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5、出境定居的。
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叄』 購買車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用。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 公積金貸款 。 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 住房公積金 管理條例》第六條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肆』 車庫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
不可以用。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限額管理,每筆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1、不得高於按照房屋套數、房屋總價確定的最高貸款限額和最高貸款比例;
2、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及繳存余額存貸結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3、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及配偶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4、不得高於當年管委會確定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綜合以上四項限額後取最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