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名下有車會怎麼辦
車可能會被拍賣。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相當於向全社會宣布這個人是不誠信的「老賴」。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卧、高消費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
人民法院還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高消費。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⑵ 老賴名下有車,可以抵押車貸款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如果老賴欠錢不還,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還債,在對方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凍結他名下的銀行卡,或者由法院拍賣他名下的車輛,所得錢款用於償還其債務。
⑶ 被執行人的車輛有貸款法院怎麼辦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車法院仍能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貸款購買的車輛,所有權是歸被執行人所有的,法院在執行時仍可以依法對該車輛實施查封、扣押、拍賣等強制措施。只是在拍賣後,拍賣所得款項應該首先償還抵押債權,之後所剩款項才是可供執行的執行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