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訴離婚期間可以貸款買車么
起訴離婚期間可以貸款買車。只要判決沒有下來,就算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買車適用於家庭共同消費的話,那麼應當算是共同債務的。但是如果是男方惡意增加負債或者僅用於個人使用,也可以認定為個人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關鍵時間點要看是否是已經離婚。夫妻雙方如果是正在辦理離婚的期間里,或者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還沒有生效,兩人的夫妻關系就仍然沒有解除,雙方仍然是夫妻關系。在這個時候,雙方貸款購買的車輛用於共同生活,應當算作是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在離婚前,離婚期間,貸款購買的汽車用於家庭生活的,則屬於夫共同債務,應由雙方共同承擔償還義務。夫妻雙方離婚的,對一方貸款買車的影響是比較少的,貸款人只要有良好的信用、有還款能力的是能獲得貸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⑵ 起訴離婚期間可以貸款買車么
法律分析:可以。婚前的歸各自,共同生活後所得一般為共同財產均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⑶ 欠錢被起訴了還可以貸款買房買車嗎
【1】債務人欠錢被債主起訴了。債務人被起訴後,應該積極還債主的錢。
【2】如果不積極還債主的錢,債主會拿著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
【3】如果債務人還是有錢或者有其他財產,不願意還給債主的錢,還躲著法院執行局的法官,法院會把債務人列入不講誠信的名單上。這樣債務人會不能高消費,不能再買車買房,坐高鐵,坐飛機等。直到債務人還完欠款為止。
也許因為不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會被拘留,情況嚴重時,可能會被處以刑罰。
⑷ 被法院起訴過,能不能按揭買車
被法院起訴過,可以按揭買車。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持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銀行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按揭買車流程:
引客戶在銀行特約經銷商處選擇汽車並簽訂購車協議或合同;
借款人向貸款行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
經調查同意後簽訂合同;
辦理汽車公證、抵押等手續;
貸款人(銀行)辦理放款;
貸款還清後,貸款人(銀行)注銷質押憑證,並退還給客戶。
⑸ 有案底可以辦車貸嗎
法律分析:可以。理由:貸款買車需要調查貸款人銀行信譽記錄,但並不會有政審,申請條件如下: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當提供了這些按揭買車的手續後,還需要達到一些其他的條件才能申請買車: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社會信用良好、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有銀行案底的,只要不是惡意的,只是徵信的預期,是可以貸款買車的。汽車消費貸款是銀行對在其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購車者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的一種新的貸款方式。貸款買車就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實際上就是借金融機構的錢來買車,但是金融機構要求買車人必須付一定比例的首付並提供還款能力證明,無不良信用記錄,須要滿足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買車的要求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