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貸款年限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公積金貸款的年限在1到30年之間,並且不能長於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五年。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受多種因素影響,因此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年限要根據房屋的類型、申請者年齡、貸款種類等才能確定,具體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一般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購買私產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20年;購買公有現住房產權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10年。
第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除了與購買房屋對象有關,還有申請者自身的年齡有關。大部分地方都規定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按照女性55歲、男性60歲計算;國家另有規定的,退休年齡按其規定執行但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
第三,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還與貸款種類密切相關,如果申請者的貸款種類為「商業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組合貸模式,那麼二者的貸款年限必須一致,也就是說此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一般最長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要計算具體的年限還有一些其他的相關規定,詳細規定如下:
1.貸款人購買的是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2.貸款人購買的是私產住房的,則貸款年限不能超過20年。
3.貸款人如果購買二手住房,房屋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
4.貸款人是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年限不得超過10年。
⑵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連續繳納多長時間
公積金貸款買房是需要滿足繳存條件的,不然是不能申請的,所以購房者想要申請這種貸款嫌遲方式買房的話,一定要了解清楚公積金需要連續繳納多長時間?⑶ 公積金貸款繳費年限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且不超過職工及其配偶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5周歲,女性60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⑷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年限多少年
【法律分析】:1、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團州年限為30年。
2、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虛或族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差弊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⑸ 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怎麼算
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已經有很多人選擇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了,但是對貸款年限有一定的限制。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的計算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貸款年限與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貸款用途都有關系。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購房貸款:
一手房長不能超過30年;
二手房長不能超過15年;
申請自住的住房公積金個人建造、翻建、大修貸款,長不能超過15年;
申請購房的貸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積金的貸款,貸款年限應該與申請的購房的貸款年限一致。
另外,上述年限均不長於借款人法定的離退休時間後的5年。
住房公積金貸的款利率按中國人民團耐罩的銀行規定的利率標准執行,現行利率:5年以下(包含5年)為3.96%,5年以上的為4。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以及可貸款的年限計算,每戶的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高不會超過25萬元,若借款人的申請貸款額已經大於其住房公積金的可貸款金額,可由委託銀行在審批後提供相應的商業性的貸款補充,即住房公積金的組合貸款,組合貸款應高不超過40萬元。
住房公積金可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額度精確到千元)=借款人夫妻雙方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之和÷6%×12×0.45×可貸款期限。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的確定
1.不超過購買的自住住房的全部價款的80%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要費用的50%;
2.不超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的80%(在兩年內商品房無需進行評估);
3.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家庭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計算的貸款的額度,即借款申請人的家庭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之和×0.4(即還貸能力系數)×貸款的期限;
4.不超過借款申請人的家庭還款能力計算的貸款的額度,即借款申請人的家庭月工資收入的和×0.4(還貸能力系數)×貸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員的共同購買自住的住房的,不超過經公證的借款申請人所付款額度的80%(這條僅適用於份額共有);
6.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提前全部償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額度(此條僅適用於商轉公);
7.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當期高貸款額度80萬元。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權衡以上因素,針對每一戶貸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需求,進行綜合測定。
三、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合法的購買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並且其合同或協議簽訂時間在2年以內;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採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以下簡稱)認可的擔保方式(質押、保證),能夠提供認可的有效足額擔保。
4、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須有不低於30%的首付款;購買二手房或單位集資所建房屋的,須有畝雹不低於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須有不低於50%的自有資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須有不低於50%的首付款。
5、沒有尚未還清並且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6、其他規定。為他人提供公積金貸款第三方保證尚未解除保證責任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已付清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未還清或有不良還款記錄的,不予辦理貸款;職工還清上一筆公積金貸款後,符合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第二次貸款。
7、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或者同戶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應當提供長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證明。
8、市直公積金繳存人員在外地(濟寧市之外)以個人或配偶名義購買住房,應提供市區住房作為抵押和辦理置業擔保貸款手續,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也可申請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⑹ 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年限是怎樣的
貸款期限怎麼定的?公積金貸款年限怎麼算基物?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及年限規定如下:1、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必須連續繳存滿12個月的公積金,且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繳存狀態正常(欠繳1個月以上的不受理貸款)。商品房最高貸款額度不能超過總房價七成...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公積金貸款年限是怎樣的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⑺ 公積金貸款年限怎麼算
公積金貸款年限是15-20年。公積金貸款年齡限制如下:
1、最長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人65歲,女人60歲;
2、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
3、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
4、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30年。辦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期限必須一致。
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是:
1、擁有自己專門的公積金賬戶;
2、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必須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或累計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
3、一定要將沒有還清的公積金貸款還清;
4、不能有徵信污點;
5、貸款人的年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必須小於70歲;
6、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簽訂。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⑻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和交的年數有關系嗎
1、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交納的年限沒有關系,如果你要公積金住房貸款,要求連續交納滿一年(有些地方是半年)才能申請;貸款的額度與你公積金帳戶內的余額有關,一般規定是余額的30 倍(最高不超過30萬)如果你公積金帳戶內有8000元,8000*30=24萬(你的最高貸款額度); 2、公積金使用(特別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只限於繳納公積金的所在地。 3、即將退休的職工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但貸款的年限有規定,即:退休後可延長5年。目前國家規定男60、女55周歲退休,如果一男職工今年58歲,那他的最長貸款年限為60-58+5=7年,以此類推。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