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車貸款為什麼叫租賃
首先,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本質上來看,這是一種「融資+融物」的服務,是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根據消費者對車輛和供貨商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的車輛,消費者按期支付租金,到期獲得車輛的所有權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買車,說白了其實就是通過「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
目前融資租賃買車通常採用「1+3」的模式。消費者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其間汽車所有權歸汽車銷售平台方,1年之後用戶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或申請最長36期分期,或退還汽車,或繼續租賃。
融資租賃買車與貸款買車有所區別,融資租賃買車的最大好處就是低首付,其業務本身是合法合規業務。但在實際操作中,較常發生的是經銷商未向消費者說明業務實質,甚至在有些情況下,把「融資租賃」說成「貸款買車」,這樣一來,對消費者存在一定誤導,也是爭議和矛盾發生的源頭。
多有消費者反映稱,自己在購車時選擇了貸款買車,結果簽訂的合同卻是一份《融資租賃套系合同》,出租方是融資租賃公司,而非汽車銷售公司。
按照商務部2017年出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把供應商、經銷商作為承擔售後服務責任的雙主體,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要求經銷商明示服務內容和價格,善盡重要事項提醒義務。
因此,如果消費者在不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被辦理了融資租賃業務,且消費者對該業務不認可,是可以主張權益的。
但在雙方溝通清楚的情況下,消費者自主選擇「融資租賃」業務,則不存在任何問題。但即便自主選擇「融資租賃」業務,也需要注意以下風險: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融資租賃中,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因此,在汽車系由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情況下,如汽車存在瑕疵,消費者不可以主張減免租金。
2、在車輛正式過戶前,車輛所有權歸汽車銷售平台所有,消費者只享有使用權。汽車銷售平台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對汽車行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包括消費者存在違約行為時,平台有權收回汽車並要求消費者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在汽車銷售平台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汽車亦有被查封、扣押、拍賣等風險。
3、此外,在租賃期結束後,汽車銷售平台往往會設置比較苛刻的車輛過戶條件。因此,消費者須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對租賃期結束後的車輛過戶條件進行明確。
總而言之,汽車融資租賃是合法業務,消費者辦理該業務需對業務細節進行充分了解,且做好相應的風險防範。
㈡ 我買車貸款給的不是銀行分期合同而是租賃合同是怎麼回事
是個坑 相當於汽車租賃公司貸款買車 然後租給你開 你還貸款 還完後 租賃公司在過戶給你 這樣 如果你還不上貸款的話 租賃公司可以把車收回 然後成了租賃公司的財產 這樣避免了銀行收車不方便的缺點 對於銀行 4S是方便了 對於貸款人有風險
㈢ 車貸怎麼變成了租賃
車貸變成了租賃,很有可能是用戶當初辦理的是融資租賃業務。車貸的首付一般要求不低於三成,如果是零首付買新車、一成首付買新車等,很有可能就是融資租賃業務。該業務的模式是消費者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這期間汽車歸銷售方,1年之後用戶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或者申請分期還款、退還汽車、繼續租賃。
因此消費者在貸款買車時,一定看清楚自己簽訂的貸款合同,如果是融資租賃合同,那麼辦理的就是融資租賃業務。
拓展資料
①找貸款的方式:
1、找中介公司幫忙辦理銀行貸款。個人由於徵信不良被銀行打入黑名單,成為銀行黑戶,借款人自己去銀行辦理貸款是很難通過的,這時候就可以找中介公司幫忙,中介公司更加熟悉各大銀行的貸款特點和審核要求,又與各大銀行都有深度合作,在銀行有內部的綠色通道,操作適當也可以辦理銀行貸款,獲得銀行貸款的低利率,不過要付給中介一定的辦理手續費。
2、找貸款公司辦理貸款。在合肥,貸款公司一般並不太看重個人信用,更看重個人的抵押物。貸款公司的貸款門檻較低,一般只要借款人手續齊全,1-3天便可順利獲得貸款。雖然貸款公司的利息比銀行要高,但是貸款公司的放款額度一般可以做到房產估值的7成以上,這比銀行貸款的額度要高出不少。
如果借貸人的個人信用實在是太差,中介公司都無法通過內部渠道搞定銀行貸款,那麼申請人就只能找貸款公司來幫忙了。或者借貸人只是需要短期的貸款周轉,比較急用錢,找貸款公司辦理也更為合適,銀行貸款最快也要一到二周的時間才能辦理下來。
②二、哪些人銀行不給放貸款?
1、收入過低的人
收入是銀行判定一個人還款能力的標准。低收入者沒有足夠的還款能力,銀行如果貸款給你,就要承受更大的風險。即便是收入穩定的低收入者,銀行會因為還款能力低,不願接受其貸款申請。
2、高危職業者
高危職業者也不容易從銀行貸到款。高危行業是指危險系數較其他行業高,事故發生率較高,財產損失規模大且短時間內無法恢復的行業。煤礦、建築施工行業、危險化學品行業、飛行人員等等,都屬於高危行業。
對於銀行來說,高危行業的借款者生命財產安全具有一定的風險,銀行把款貸給你,就等於把這些風險轉嫁給了自己,所以遇到高危職業者貸款,銀行一般是不願意給貸款的。
3、工作不穩定的人
例如:銷售、自由職業者。銷售行業都屬於高危行業之一,因為銷售行業人員你的收入不穩定,時高時低,銀行無法准確評估其還款能力,所以申貸遭拒的可能性也相對較大;而自由職業者等其他工作不穩定的人群也不招銀行待見。工作不穩定的人收入也相對不穩定,有可能這個月有錢拿、下個月就沒了,會嚴重影響還款能力。
另外,很多自由職業者的收入證明是沒有辦法開具的。借款人的收入情況決定銀行是否給借款人房款、房款多少,沒有收入證明對借款不利(部分銀行貸款可提供銀行流水,但銀行流水不如收入證明)。
㈣ 分期購車合同為什麼是租賃
分期購車合同上是租賃,有有可能是融資租賃合同,通過這種形式,實現分期購車的操作,就是你找的那個公司,他可能不直接賣車,他是從其他的賣車的4S店啊或者其他的公司裡面買車就說你看好哪一款,然後你把購車的數據跟他們說,然後他們給你買,風險的話,就是購車的費用沒有交納完之前或者達到一定比例的話,那麼車輛的所有權是歸他們所有的
拓展資料
租賃(Lease)是指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行為。租賃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節稅;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不確定性。
租賃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為其所獲得的使用權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費用(租金)。
中國的租賃歷史悠久,起源可追溯到原始社會(約4000多年前)。當時產品的剩餘產生了產品的交換,而在很多場合下人們需要頻繁交換閑置物品,用後再歸還,而不必讓渡該物品與對方。這種僅僅涉及物品使用權的交換,是最原始形態的租賃。
在中國歷史上,文獻記載的租賃可追溯到西周時期。《衛鼎(甲)銘》記載,邦君厲把周王賜給他的五田,出租了四田。這是把土地出租的例子。據歷史學家們考證,涉及租賃叛亂的訴訟,在西周中期以後已不少見了。
以「融物」代替「融資」使租賃興起
租賃是指按照達成的契約協定,出租人把擁有的特定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在特定時期內的使用權轉讓給承租人,承租人按照協定支付租金的交易行為。
租賃在社會上的產生與發展源遠流長
最初的租賃物主要是土地、建築物等不動產。1952年,世界上第一家專業租賃公司——美國租賃公司正式成立。其後租賃范圍逐步擴展到以企業生產、加工、包裝、運輸、管理所需的機器設備等動產領域。租賃業已經成為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產業。據美國租賃協會統計,1989年該國租賃契約金額為1224億美元,占當年全部資本投資的33%,可見租賃業在資本投資中所佔的重要地位。
㈤ 按揭買車為啥簽融資租賃合同
車貸要簽融資租賃合同是因為融資租賃買車時一種特殊的購車方式,與普通購車有所區別,所以要簽訂與業務相符合的合同。
融資租賃買車時「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是合法業務。融資租賃買車是「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是合法業務。購車者用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其間汽車所有權歸汽車銷售平台方,1年之後用戶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或申請最長36期分期,或退還汽車,或繼續租賃。
調出的固定資產,由財產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固定資產調撥手續,新的按原購買價格或國家規定的調撥價格調撥,舊的按質論價或按資產評估部門確定的價格調撥,其價格與帳面凈值的差額部分,由調出方分別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盈和盤虧,由財產管理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經批准盤虧的固定資產,注銷其帳面價值,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經批准盤盈的固定資產,增加其帳面價值,其凈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
正規的4s店貸款買車,簽訂的應該是分期購車合同,而不是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租賃買車與貸款買車有所區別,融資租賃買車的最大好處就是低首付,其業務本身是合法合規業務。但在實際操作中,較常發生的是銷售人員未向消費者說明業務實質,甚至把「融資租賃」說成「貸款買車」,這樣一來,對消費者存在一定誤導。
法律依據:
《國家開發銀行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租入:
(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租賃費支出直接列入成本,發生的固定資產改良工程支出,即能增加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效用或延長使用期限的改裝、翻修、改建等支出,不計入當期費用,而作為遞延資產在租賃有效期內分期攤入成本;
(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作為我行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按國家規定計提折舊,我行支付的融資租賃費中,租賃手續費和需安裝設備在安排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利息支出或匯兌損益,計入營業支出。構成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設備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和需安排設備在安裝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利息支出或匯兌損益計入固定資產價值,不增加營業支出。
㈥ 車貸怎麼變成了租賃 為什麼買車貸款是租賃合同
1、車貸不是簽租賃合同的。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車貸合同和租賃合同不是同一種合同。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把物品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過程中承租人應有物品的使用權但是並無所有權。車貸合同是證明你和貸款機構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明文件。
2、因此當我們在貸款的時候,貸款合同變為租賃合同就要小心了。一般來講我們去銀行貸款的時候簽訂的是貸款合同,你和銀行之間並不存在租賃關系,遇到這種合同一定不要簽,可能是工作人員一時疏忽出現了紕漏。
㈦ 買車按揭為什麼有一個租賃合同呢
買車不是租賃合同,只是為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不是真正的買車貸款。
融資租賃合同讓消費者從原來的購車者變成租車人,車的所有權也不歸消費者所有,只有在租滿一定期限後才可以獲得。而如果在這期間有違約行為的話,租車公司有權對車輛進行處置。
拓展資料:
車貸類型
個人貸款購車業務分為直客式、間客式、信用卡車貸三種。直客式一般為客戶直接見面進行貸款的銀行車貸,間客式一般為汽車金融公司轉接客戶的汽車金融公司車貸。
直客式銀行車貸,所收的費用項目為押金、本息、3%擔保費等,銀行優質客戶費用還會有所優惠,不過每家銀行的優惠政策各有不同。
間客式汽車金融公司車貸除了繳納以上費用外,還需負擔監管費、車隊管理費、質保續保押金
還有一種就是信用卡車貸,信用卡分期購車貸款只對銀行信用卡用戶提供分期付款,不是任何條件都可以辦理,還要有一個審核程序,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卡用戶就很難辦理。
信用卡分期購車的具體步驟大致如下:
1.持卡人(或申請人)電話資詢銀行信用卡中心或去當地銀行,了解是否能夠辦理信用卡車貸。
2.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經銷商處現場填寫車購易分期訂單,交由銀行後台實施審核。
3.當訂單審核通過後,持卡人付首付款,並辦理正常購車手續。
4.當車輛上完牌照以後,持卡人需要向銀行辦理抵押手續同時購買所需規定車險險種。
5.最後我們就可以順利地將愛車開走。
貸款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個人帳戶過去6個月的流水清單;
3.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㈧ 4S店貸款買車簽的租賃合同,4S店車貸怎麼變成了租賃
4S店貸款買車是簽訂分期購車合同,而不是租賃合同,兩者有很大區別。完成貸款償還後,執行分期購車合同意味著該車的所有權屬於消費者本身,而如果採用的是租賃合同,則貸款還清後,車輛的所有權仍然是汽車銷售商。如果想要汽車的所有使用權,需要再簽訂一份附條件合同,在合同中說明貸款還清後,對方移交汽車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