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朋友名字貸款買車協議怎麼寫
法律分析: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您可以在第二項「標的」中加註車的型號、車的所有權是歸誰以及車在車管所中登記的名字,若登記名不是您,您可以在合同中註明權屬問題。合同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不侵害他人、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是沒有其他約束的,您與對方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的目的任意書寫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Ⅱ 朋友用我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免責協議怎麼寫
朋友用自己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需要自己承擔專還款責任,無屬論如何簽訂免責協議也免除不了自己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Ⅲ 朋友因為個人原因無法申請貸款買車,用了我的身份貸款買車,實際車主是我朋友,合同如何書寫
寫合同應該找律師去寫,和律師說清楚要通過合同達成的目的,律師會幫你寫一份合適你的合同。隨意的從網上擋合同或者自己隨意寫會產生很大漏洞,遺留後續的麻煩。
把自己的身份借給他人用於按揭購買車輛,會給自己帶來一定的法律風險,當你朋友把車開走,並且不償還或不能償還按揭款時,貸款公司或者銀行會起訴你,因為是以你的名義借款的,你就負有償還按揭款的義務。按揭款逾期有可能會影響到你的個人徵信。
再說一下另一個風險,車輛登記在你名下,實際是由你朋友駕駛,當車輛出過保險事故後,你名下的車輛再去保險公司購買商業保險時,就會由障礙。這個是潛在的影響。
Ⅳ 朋友用我的身份證按揭貸款買車不還,我可以把車要回來嗎
朋友以你的名義貸款買的車,你就是貸款人,具有還款的義務。你還款以後,可以向你朋友追償。你朋友無法還款那麼就相當於是你自己貸款買車了,處理的方式有很多,具體如下:
1、你可以與你朋友,還有出借人協商,變更貸款協議。這樣車子就是你的了,後續的貸款由你償還;
2、讓對方把車強制收回就好了,反正車不是你開,首付也不是你付,但是你的徵信會受到影響;
3、最後期限還是還不上,銀行會收回汽車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還剩下的貸款,如果拍賣所得不足貸款額,當事人要補足,如果多出貸款額,銀行還會把多出的部分退給。當然,如果拒不執行,銀行會去起訴,法院會判強制執行;
4、聯系你的朋友,問一下他的態度,如果你朋友對你持消極態度,那你可以直接起訴他。
按揭買車是指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餘部分由貸款人向購車者分期發放貸款。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Ⅳ 朋友買車掛我名下無責協議怎麼寫
一、1、先寫導語。導語:汽車掛靠協議合同的功能大抵是確認雙方的合作或交易關系,細化權利義務,提示和規避風險。
2、標明甲方乙方並且達成協議。
3、註明違約責任。
4、簽章
二、用別人的名字買車,主要簽寫免責協議和歸屬權協議。就是這個車掛在朋友名下,但歸屬權是本人的,出了事情朋友也不需要擔責。需要做的是:
1、協議約定清楚財產實際所有權人等;
2、保存購車系自己付款購買的相關證據。
借名買車時的注意事項:如果「車主」(被掛名人)反悔,可能導致錢車兩失;若被掛名人對外有債務,該車輛還可能被視為被掛名人的財產而遭到法院的強制執行;若順利上牌後,被掛名人還可以將車輛賣出、報廢等。而對於被掛名人來說,也同樣存在風險。首先,若車輛發生事故,雖然是汽車的實際所有人開車,敏碼但車輛登記人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次,若實際購車人未按時還貸會導致被掛名人的信用喪失;另外,在車輛違章扣分罰款等方面,被掛名人也要承擔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還是要按法規辦事,切莫鑽所謂的「漏洞」。
三、他人購車掛自身名下風險性
1、他人以你的理由開展購車,那_在國家法律層次上一輛車車就屬於你自身,別覺得自身沒花一分錢是撿回一個劃算。一旦車輛在日後的運用全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那_做為買車人的你很可能要擔負法律責任,駕駛員肇事逃逸或是還不上賠償款,那_你就是承擔責任的第一順位。
2、假如在採用的環節中發生交通違法,那_依照要求,具體駕駛員必須拿自己駕照及車輛車輛行駛證去接納安全駕駛違章扣分懲罰,若車輛借款方沒法向交警隊證實交通違章時的具體駕駛員,則對車輛備案人開展懲罰。因此要是另一方日後交通違章欠錢不還,自身就變成他人的「替罪羔羊」。
3、假如車輛是借款開展選購的,只需他人在還購車貸款的環節中_有實力開展還貸,那_金融機構會立即找機動車輛任何人。那樣不僅僅有可能危害橋襪哪到你一直在金融機構的個人徵信,與此同時應對每一天的電_催收也會直接影響到自身的日常日常好叢生活。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條申請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