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幫人貸款買車對方不還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幫朋友貸款買車後,朋友不還款的,報警是沒有用的,是屬於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適用范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⑵ 十年前貸款買車,還不起車貸。車被擔保公司收走。十年後接到電話找我要錢!!!
十年來,你有沒有跑路躲藏,讓別人找不到你?
十年來,貸款公司是不是起碼隔2年就找你一次?
如果你沒有躲藏,電話沒變,貸款公司超過2年沒有找過你,法律上,該債務權利已經失效了。
如果你躲藏,電話變了,貸款公司找不到你,最近才找到你,貸款公司有權繼續追債。
⑶ 貸款買車錢還不上了車被公司開回去了四年後又被公司起訴要錢我改怎麼辦
拿出你所有的證據,找律師應訴
1.角色定位帶來的風險。貸款公司非金融機構,「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權利」,微型金融的核心是小額信貸,其實不光是小額信貸,不僅包括信貸,還包括儲蓄、會費、保險、還有各種其他的服務都加在一起才可以叫做微型金融。
2.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開展貸款業務,不能吸儲,要解決融資瓶頸,又要防範非法融資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小額貸款公司資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沒有真正進入金融市場,不具備進入拆借市場、票據市場的資格。
3.小額貸款公司最重要的經營市場風險。
中小企業面臨創業難、融資難、發展難。現銀行都非常重視中小企業貸款,若銀行將此業務真正做起來,那麼優質的中小企業客戶將集中到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面對劣質的中小企業。小額信貸的服務對象屬於金融市場中最低端的客戶群體,傳統銀行業以抵押擔保為防範和控制風險的基本手段,而這是低端客戶難以滿足的條件。
⑷ 幫別人貸款買車,現在別人不還了,我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你當然可以去法院起訴他,但是你需要有借條或借款協議之類的相關證據,以證明買車的貸款是他向你借的。否則,官司很難打。
⑸ 用自己的名字讓別人貸款買車對方不還貸款了怎麼辦
你的名字那是你貸款啊,當然是你還了。實際買車人是不需要還貸的。車的名字是不是你的?如果是,你可以把車給開回來
望採納,謝謝
⑹ 別人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現在無法償還貸款,我可以把車拿回來嗎
他人用當事人的名字貸款買車,現在無法償還貸款,當事人需償還貸款後收回車輛。
作為實際購車者的擔保人,在別人不能清償貸款時,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也就是由擔保人來全部清償,在清償後有向實際購車人追償的權利。
首先,這不僅僅是借名字,而且還要借用身份證信息。簡而言之,其實就是以當事人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一旦對方還不上錢,銀行直接找的人就是當事人,因為是以當事人的名義貸的款,銀行就會要求當事人還錢。如果在還款過程中對方如果還款不及時,還會對當事人的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導致當事人再貸款就很困難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