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別人騙我貸款屬於詐騙嗎
是屬於詐騙行為,最好及時報警。
把被欺騙的經歷整理清楚,向警方提供詳細的信息,警方會根據你提供的信息介入調查取證。如果警方通過你提供的信息介入調查取證認定你是被詐騙了,而且被詐騙的金額達到最低立案標准了,就會立案偵辦幫你解決追回的。以欺騙的方式被詐騙的就要依靠警方幫你解決追回。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分子的最終目的是騙取錢財,並且是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騙走。若是有人向你提出錢財方面的要求,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問題。
對飛來的「橫財」和「好處」,特別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許諾的利益,要深思和調查。要知道,天上是不會掉下餡餅的,克服貪小便宜的心理,最好的防範是三思而後行。
㈡ 被欺詐而貸款買車的法律處理意見
一、被騙貸款買電動車怎麼處理㈢ 被老公欺騙還以老婆名義辦貸款欠了很多錢怎麼辦
北京天馳君泰宋律師團隊為您解答:如果您貸款是遭到了欺騙,並且借貸關系本身是虛假的,可以詐騙罪向公安報案。《民法典》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所借款項金額不大,則一般會被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金額超過正常生活的需要,則在三種情況下,會被認為是共同債務。第一種情況,妻子知道並且同意丈夫借錢。第二種情況,丈夫借錢用來給家裡買房、買車,用於共同生活。第三種情況,丈夫借錢用於家族企業的經營。除此以外,丈夫借的錢屬於其個人債務,應用其個人財產償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債權人要求法院執行,法院可能會執行雙方名下的財產。
㈣ 別人用我的名字辦了貸款還不上了我可以告他詐騙嗎
這要視情況而定。
情況一:對方在你不知情,且沒有同意情況下,盜用你的身份證及個人資料進行貸款,那麼不但可以起訴他,還可以將銀行一起列為被告。
情況二、若對方爭得了你的同意,以你的身份證及個人資料辦理了貸款。是不能夠起訴對方詐騙的。因為雙方之間其實是形成了一個借貸關系,並且是經過自己同意的。如果之間有借條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他還款。
(4)被前夫騙了貸款買車我能告他詐騙嗎擴展閱讀:
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 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2) 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3) 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4)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 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證明材料。
(7) 借款人出具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
(8) 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9) 借款人還需提供公司場地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據及個人住址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
㈤ 離婚了前夫貸款一直填我的信息我可以告他嗎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個人債務個人償還,但很難舉證,所以都是共同債務。
【拓展資料】
法律這樣規定,是基於防止夫妻聯手詐騙他人錢財。婚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離婚時協議一方承擔的,債權人仍有權要求原夫妻二人承擔,一方承擔後,可依據協議向另一方追償。協議是內部協議,對外對債權人不發生法律效力。附:法律依據,1.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2.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離婚以後你們就沒有法律上的關系。如果他以你的名義偷偷貸款,那麼肯定是沒有你的簽名和確認,這個屬於冒用你ID身份貸款,屬於違法的,你可以不承擔責任,可以要求貸款機構承擔沒有嚴格審核貸款人身份的責任,後者報警追究你前夫的詐騙責任。貸款機構必須拿出經過你同意這個債務你才需要承擔責任。先聯系你前夫,告訴他有這個情況,以後你會把他的電話告訴對方公司的,如果他自己不解決問題,你會把他單位、父母、親戚、朋友的電話告知對方。前夫把你的電話作為聯系人是離婚前還是離婚後?如果是以前,告訴對方公司你們已經離婚了,然後把你前夫電話告訴對方。如果是離婚後的惡意行為,我認為可以報警告你前夫。但我想你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問題,所以你要堅定的告訴公司,已經離婚了,男方債務一概不管。
㈥ 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他不還貸款我能報案詐騙嗎
可以報警。
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還不上,你不會坐牢。
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雖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沒有到場簽字,貸款與你無關。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或按手印,如代替辦理簽字必須有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如果是你簽名或按手印,你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表明貸款資金實際部分或全部為你所用,你應該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不如期償還,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