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管公積金貸款額度和工作年限有關嗎2016
無關。規定為:
1.不超過購買自住住房全部價款的80%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費用的50%;
2.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80%(兩年內商品房無需評估);
3.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家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的貸款額度,即借款申請人家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0.4(還貸能力系數)×貸款期限;
4.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家庭還款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即借款申請人家庭月工資收入之和×0.4(還貸能力系數)×貸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員共同購買自住住房的,不超過經公證的借款申請人付款額度的80%(此條僅適用於份額共有);
6.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提前全部償清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額度(此條僅適用於商轉公);
7.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當期最高貸款額度80萬元(各個地方有差異)。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權衡以上因素,針對每一戶貸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需求,進行綜合測定。
㈡ 請問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交公積金的年限長短有沒有區別
有的,公積金可以貸款的金額是這樣計算的:你月繳公積金總額(個人繳納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可以貸款的月數*3倍=能夠貸款的金額
如果你工作5年的話,可以貸款20年-30年,那麼工作20年的人只能10年-15年,影響到上面公式中的可以貸款月數的數值,所以假設你們公積金的數額是一樣的,工作20年的人比你貸款的金額要少。
㈢ 公積金貸款與繳納年限有關嗎
您好,相信您基礎的貸款條件已經清楚了。或者您也可以參考其他專家的回答,
我想給您補充的是,如果您是國管公積金的話,繳納年限雖然沒有特別的要求,但它的測算是需要您登陸國管公積金網站進行測算,裡面其中有一項為賬戶余額,所以個人理解為其實和繳納年限有一定的關系。如果您發現您的公積金為國管公積金一定要先試算一下。
國管公積金初步判斷依據:1、個人繳存號碼5開頭
2、繳存銀行為建設銀行或者中國銀行
㈣ 公積金貸款額度和繳存年限有關系嗎
有關系的,繳存年限越長余額越多,則影響貸款額度
具體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㈤ 公積金的利率是多少跟工作年限有關嗎
公積金的利率和貸款年限有關,與工齡無關.
5年以內的貸款年限利率是4.0%;5年以上的貸款年限利率是4.5%;
工作年限與繳納的公積金余額有關,繳納時間越長,余額越多.
公積金余額越多,貸款額度越高.因此繳納的時間越長,貸款額度高,對自己還是有利的..
㈥ 剛上班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能貸多少
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利息低,是很多人首選貸款買房渠道。但是辦理公積金貸款之前,要了解下基本要求,像有不少人才剛上班就想用公積金貸款的,能不能辦理要看多個方面來能決定,能貸多少也是一樣,一起來分析分析。㈦ 公積金貸款額度和工齡有關嗎
48歲最長貸款年限為22年,因為公積金貸款年齡不能超過70歲,貸款額度根據公積金月繳存額,是否結婚,月收入情況老綜合確定能貸款多少的,具體貸款額度的確定方法:1.計算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月收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計算最高可貸款額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費後所剩餘額,再除以申請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均還款額的所得即為最高可貸款額度。3.具體的貸款額度金額要同時考慮單筆貸款最高額度、最高可貸款額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評估價值。 ※ 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貸款期限: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
㈧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和交的年數有關系嗎
1、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交納的年限沒有關系,如果你要公積金住房貸款,要求連續交納滿一年(有些地方是半年)才能申請;貸款的額度與你公積金帳戶內的余額有關,一般規定是余額的30 倍(最高不超過30萬)如果你公積金帳戶內有8000元,8000*30=24萬(你的最高貸款額度); 2、公積金使用(特別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只限於繳納公積金的所在地。 3、即將退休的職工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但貸款的年限有規定,即:退休後可延長5年。目前國家規定男60、女55周歲退休,如果一男職工今年58歲,那他的最長貸款年限為60-58+5=7年,以此類推。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