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30年,公積金貸款期限規定:購買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購買私產住房的,不得超過20年;購買公有現住房產權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過10年。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按照女性55歲、男性60歲計算。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一般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購買私產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20年;購買公有現住房產權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10年。
2、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除了與購買房屋對象有關,還有申請者自身的年齡有關。大部分地方都規定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按照女性55歲、男性60歲計算;國家另有規定的,退休年齡按其規定執行但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
3、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還與貸款種類密切相關,如果申請者的貸款種類為「商業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組合貸模式,那麼二者的貸款年限必須一致,也就是說此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一般最長不超過20年,不過各地公積金政策都有所區別,具體應該以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㈡ 公積金貸款房齡要求
法律主觀 :
公積金貸款買新房,對於房齡沒有限制,而貸款買二手房則要求二手房的房齡不能超過20年或者25年,超過20年或者25年的二手房申請房貸,將無法通過公積金貸款審核。一、公積金貸款對房齡有什麼要求1、公積金貸款買新房,對於房齡沒有限制,而貸款買二手房則要求二手房的房齡不能超過20年或者25年,超過20年或者25年的二手房申請房貸,將無法通過公積金貸款審核。不同的地區具體規定不同,請以當地公積金中心公布的二手房房齡為准。2、房團耐罩子的房齡會影響貸款人申請貸款的年限,房齡越低,貸款人可以申請的貸款期限就越久,因此盡量選擇房齡較低的房產申請公積金貸款。除此之外,貸款人的年齡也會影響公積金貸款期限,貸款人年齡越大,可以申請的貸款期限就會越短,想申請較高的貸款年限,需要選擇塌鬧在年齡較低時申請公積金貸款。3、至於用戶提交公積金貸款申請後,能否通過審核要以公積金審核結果為准,不同的用戶信用資質條件不同,因此審核結果也會不一樣。二、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流程(一)申請借款人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書面申請書,並如實填寫住畝雹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以及相關資料,如:個人身份證,借款人婚煙證明、申請人與配偶的收入證明、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申請人與配偶的章印等。(二)初審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資格、貸款金額、期限等,初審合格後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三)評估申請人接到《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汪兆單》後,拿著該通知單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將要購買的房屋進行價值評估,如果是經濟適用房就可以不用評估。(四)審核申請人拿到由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後,再拿著《評估報告》和初審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貨款審核,若審核通過,管理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五)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抵押與保證的方式,就應該由保證人出具書面擔保證書;如果選擇的擔保方伍謹式是抵押與保險或者第三方人保證的方式,就應該到擔保公司辦理委託擔保手續或者到保險公司投保。(六)簽訂借款合同當前面的幾項都審核通過後,申請人就可以簽訂借款合同了。
法律客觀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腔陵基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㈢ 公積金貸款年限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公積金貸款的年限在1到30年之間,並且不能長於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五年。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受多種因素影響,因此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年限要根據房屋的類型、申請者年齡、貸款種類等才能確定,具體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一般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購買私產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20年;購買公有現住房產權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長不得超過10年。
第二,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除了與購買房屋對象有關,還有申請者自身的年齡有關。大部分地方都規定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法定退休年齡一般按照女性55歲、男性60歲計算;國家另有規定的,退休年齡按其規定執行但最高不得超過65周歲。
第三,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還與貸款種類密切相關,如果申請者的貸款種類為「商業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組合貸模式,那麼二者的貸款年限必須一致,也就是說此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一般最長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要計算具體的年限還有一些其他的相關規定,詳細規定如下:
1.貸款人購買的是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2.貸款人購買的是私產住房的,則貸款年限不能超過20年。
3.貸款人如果購買二手住房,房屋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
4.貸款人是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年限不得超過10年。
㈣ 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規定為多少年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對住房公積金來說,一些人可能是不太熟悉的。對於公積金貸款年限就更加陌生了。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時間限制的,那麼,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規定為幾年呢?我相信你一定會對這些問題生濃厚的興趣,想要了解更多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規定為多少年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㈤ 老房子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20年的老房子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一般來說,二手房要通過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貸款期限+二手房房齡不能超過40年,也就是說房齡20年是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只是可貸款年限比較短而已。因為二手房剩餘產權年限短、且相關維修費高,所以價值相對而言會比較低。具體能夠貸多少額度、申請多少期限,需銀行根據用戶情況、房子評估報告等綜合審批。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㈥ 怎麼計算福建公積金貸款年限
公積金的貸款年限是不超過30年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㈦ 公積金貸款年限怎麼算
公積金貸款年限是15-20年。公積金貸款年齡限制如下:
1、最長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人65歲,女人60歲;
2、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
3、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
4、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30年。辦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期限必須一致。
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是:
1、擁有自己專門的公積金賬戶;
2、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必須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或累計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
3、一定要將沒有還清的公積金貸款還清;
4、不能有徵信污點;
5、貸款人的年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必須小於70歲;
6、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簽訂。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