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汽車銷售金融服務協議中回購的問題
你所說的金融服務協議是不是指銀行為買車者提供信貸支持的那一種?
如果是,那麼回購應該是指在汽車貸款形成不良的情況下,汽車銷售商應當承擔回購的責任,也就是抵押物變現的責任。
法律上叫回購擔保,約定當銷售商出現剩餘汽車沒有銷售時,由製造商全部收回。
也可以這樣理解:就是銀行此協議中引入了汽車生產廠家,如果經銷商賣不出去,廠家承擔回購責任,銀行的風險會小一點,而且發放貸款的時候大多是銀行直接發到生產廠家的帳戶的,有利於監管。
② 貸款買車買方不還貸款車輛可以收回嗎
貸款買車買方不還貨款車輛可以收回,前提條件是要通過正規渠道,如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走訴,由法院按程序執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希望對你有幫助。
③ 在外地買的車貸款還清要回購買車的地方解押嗎
法律分析:要。車貸還清是不可以異地解押的,必須到車輛所在的車輛管理所以及貸款的銀行或貸款機構進行辦理。一般情況,車輛解押當天是不可以過戶的。當車輛解押手續完成後,有一個十五個工作日的歸檔期,歸檔後才可以辦理車輛過戶。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並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