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車,是等4S店貸款下來在交首付,還是先交首付。
相關車型:英朗 這個並不一定,一般來說都是等銀行的貸款審批通過,並且放款以後再去交納首付,但有個別的經銷商可能也會要求你先交首付,這也是有可能的。 這個是貸款下來以後再交首付。可以先確定合同,註明如果貸款下不來可以退還定金。等等 等貸款批下來了 再交首付 簽訂合同 驗車 提車等手續 需要等貸款手續辦下來再交首付!然後就可以提車了! 這個一般都是等貸款下來了之後,然後才需要繳納首付款的 當然是等貸款下來之後再交首付 你好,一般都是貸款下來後才可以繳納首付款, 肯定是貸款下來了再首付 等貸款手續弄好,然後放款以後可以交首付。 等貸款批下來了 再交首付 您好。當然是貸款下來再繳納首付的 等貸款下來了再去看車以後交首付 要先交錢,才有辦法辦貸款 要先辦貸款,等貸款下來了再交首付提車! 肯定貸款下來在交首付了 @2019
⑵ 貸款下不來首付能退嗎
貸款下不來可以退首付,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徵信記錄有污點或者還款能力不夠而影響貸款審批,首先應該盡量解決,如找擔保公司擔保或者延長還款期限等。法律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拓展資料
一、貸款下不來的原因是什麼:
1、徵信問題:不良徵信記錄影響貸款。且貸款人信用空白同樣意味著沒有辦信用卡或者貸款,貸款機構沒辦法參考。徵信查詢記錄太多也會影響貸款;
2、收入問題:貸款人收入比較低,銀行考慮其沒有還款能力,會拒絕貸款的;
3、負債問題:銀行經過調查,發現貸款人的負債金額較大,是會拒絕貸款人的申請。
二、貸款申請被拒解決方法:
1、及時補救:了貸款辦理不下來的原因,採取補救措施,重新提交貸款申請;
2、換貸款銀行:如果貸款不符合這家銀行要求,就換一家銀行。不同的銀行就有不同的要求,有些銀行要求較低,但是申請額度少;
3、找擔保公司:如果實在辦不下來貸款,可以找擔保公司為自己做擔保,但是擔保公司需要的手續費較高,貸款人要充分考慮自身原因,決定是否需要擔保公司。
房屋抵押貸款指的是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房產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買車、買房以及經營,借款人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銀行還本付息的一種信貸方式。
三、貸款人應滿足什麼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有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
(4)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四、、所抵押的房屋要滿足什麼條件?
(1)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4)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五、辦理房屋抵押貸款要提交什麼資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身份證、戶口本;
(2)個人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3)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結婚證;
(5)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
(6)房屋所有權證、原購房協議正本和復印件;
(7)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公證書及貸款用途證明。
⑶ 首付交了,貸款沒下來,首付可以退嗎
首付交了,貸款沒下來,首付可以退。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⑷ 買車首付付了貸款下不來怎麼辦試試這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