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抵貸有什麼風險
買抵押車可能會存在下列風險:1、難過戶風險抵押車不是買賣關系,而是債權轉讓的關系。車輛抵押後,暫時屬毀中於貸款機構,在沒有解除抵押協議之前,即使車輛被購買,那也是無法過戶的。因此購買者只擁有使用權,並不擁有汽車所有權。2、事故風險車輛都容易發生事故風險。抵押車也是能夠購買正規的車輛保險的,但買家不具有汽車的所有權,只擁有汽車的使用權,因此一旦發生事故等,也將會是非常麻煩的。3、車輛來源的風險如果不小心購買了不正規的抵押車輛,那麼存在的風險就會非常大。車輛如果後期被盜或是遇見其他的情況,很可能不姿昌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纖冊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2. 車子抵押有什麼影響
首先用戶申請了汽車抵押貸款,對於個人徵信是沒有影響的。用戶申請了貸款,徵信中會新增一條貸款記錄,只要沒有不良的信用記錄,用戶的徵信都不會受到影響。而且用戶的徵信中有信貸記錄,這樣用戶就不是徵信白戶,後續申請信貸業務,金融機構可以更好地審核用戶。而用戶的車抵押貸款逾期了,那麼就會導致個人徵信不良,在逾期記錄未刪除之前,用戶都將無法申請信貸業務。
車輛為對方所有並登記在他的名下,則他對車輛的使用、收益有權進行處分。你們雙方可約定車輛的使用權歸屬。但是因為在你們簽署協檔孝議之前,對方已經將車輛抵押,故先前的抵押權人對車輛享有的權利優於你方,故在對方無法按照約定償還抵押權人款項的時候,抵押權是可以行使抵押權,屆時你方權利可鋒備能無法得到保障。
抵押車正是因為過不了戶,所以便宜。但一般車況都很好,有很多很新。抵押車是車主按揭貸款買車,因為貸款還沒還完,所以綠本在銀行,所以過不了戶。風險在於車主斷供,銀行多次通知車主未果,那麼銀行會通知車主要求提前清償全部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如果車主還是沒有償還,銀行會把車主個人徵信拉入黑名單,過上一年半載銀行會把所有有問題的債務打包給律師行,律師行通過法院起訴車主(當然律師行手上可是打包了一堆得案子,什麼時候輪到車主還不知道),如果起訴之後找不到人基本就沒有人管了。就算銀行追究首先是追人不追車,財產凍結也會先從房產這類不動產下手。這整個流程算下來也至少要三年以上的時間。銀行每年都有大量的死賬、壞賬。不是每一筆都能追出結果的。一輛車對銀行來說只是大海里的一粒沙。而抵押車也正是鑽了這樣的行基稿漏洞而產生。對於勇敢的人來說是一種福利,而對於顧慮太多的客戶來說終究也只是觀望艷羨而已。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四條 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兩年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