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8年銀行從業資格《銀行管理》考點:公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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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貸款用途、風險特徵不同,公司貸款業務種類包括以下幾種:
1.流動資金貸款
根據銀監會《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流動資金貸款是指商業碧豎銀行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
2.固定資產貸款
根據銀監會《悔碼大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固定資產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同時規定,不管商業銀行內部對貸款品種、稱謂如何劃分,只要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皆納入「固定資產貸款」范疇。
3.項目融資
根據中國銀監會《項目融資業務指引》規定,項目融資是指符合以下特徵的貸款:(1)貸款用途通常是用於建造一個或一組大型生產裝置、基礎設施、房地產項目或其他項目,包括對在建或已建項目的再融資;(2)借款人通常是為建設、經營該項目或為該項目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包括主要從事該項目建設、經營或融資的既有企事業法人;(3)還款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該項目產生的銷售收入、補貼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備其他還款來源。
4.並購貸款
根據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規定,並購是指境內並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並或實際控制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交易行為。並購可由並購方通過其專門設立的無其他業務經營活動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進行。而並購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並購方或其子公司發放的,用於支付並購交易價款的貸款。
中國銀監會對商業銀行開辦並購貸款還有一些專門的風險管理要求,具體包括:
(1)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有效的內控機制;
(2)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
(3)商業銀行全部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0%;
(4)商業銀行對單一借款人的並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一級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
(5)並購交易價款中並購貸款所佔比例不應高於60%;
(6)並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7年;
(7)商業銀行應具有與本行並購貸款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熟悉並購相關法律、財務、行業等知識的專業人員。
5.銀團貸款
(1)定義及角色
銀團貸款又稱辛迪加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於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合同,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
參與銀團貸款的銀行均為銀團成員。銀團成員應按照「信息共享、獨立審批、自主決策、風險自擔」的原則自主確定各自授信行為,並按實際承擔份額享有銀團貸款項下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按照在銀團貸款中的職能和分工,銀團成員通常分為牽頭行、代理行和參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據實際規模與需要在銀團內部增設副牽頭行、聯合牽頭行等,並按照銀團貸款合同履行相應職責。
(2)銀行貸款管理
銀團貸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代理行負責。代理行應在銀團貸款存續期內跟蹤了解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發現銀團貸款可能出現的問題,並以書面形式盡快通報銀團成員。
銀團貸款存續期間,銀團會議由代理行負責定期召集,或者根據銀團貸款合同的約定由一定比例的銀團成員提議召開。銀團會議的主要職能是討論、協商銀團貸款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銀團貸款出現違約風險時,代理行應當根據銀團貸款合同的約定,負責及時召集銀團會議,並可成模閉立銀團債權委員會,對貸款進行清收、保全、重組和處置。必要時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開辦銀團貸款業務的銀行應當定期向當地銀行業協會報送銀團貸款有關信息。內容包括:銀團貸款一級市場的包銷量及持有量、二級市場的轉讓量,銀團貸款的利率水平、費率水平、貸款期限、擔保條件、借款人信用評級等。
6.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1)保理
保理融資,是指賣方申請由保理銀行購買其與買方因商品賒銷產生的應收賬款,賣方對買方到期付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保理銀行要求下還應承擔回購該應收賬款的責任,簡單的說就是指銷售商通過將其合法擁有的應收帳款轉讓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行為,分為有追索與無追索兩種。前者是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在追索應收帳款付款方之外,還有權向保理融資申請人(銷售商)追索未付款項;後者指當應收帳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時,銀行只能向應收帳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權。比較適合有真實貿易背景、合法形成應收帳款的貿易企業。
(2)信用證
信用證(LetterofCredit,L/C)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的書面文件。即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付款的書面文件。
(3)福費廷
福費廷是指包買商從出口商那裡無追索地購買已經承兌的,並通常由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擔保的遠期匯票或本票的業務就叫做包買票據,音譯為福費廷。
(4)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又稱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開來的信用證,出口商在采購這筆信用證有關的出口商品或生產出口商品時,資金出現短缺,用該筆信用證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本、外幣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出口貨物進行加工、包裝及運輸過程出現的資金缺口。
(5)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是指銀行憑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證項下完備的貨運單據作抵押,在收到開證行支付的貨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資金的業務。貼現則是銀行對未到期的遠期票據有追索權地買入,為客戶提供短期融資業務。對客戶來說如為即期收匯,可申請出口押匯;如為遠期收匯,則在國外銀行承兌可申請貼現。
(6)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信用證項下單到並經審核無誤後,開證申請人因資金周轉關系,無法及時對外付款贖單,以該信用證項下代表貨權的單據為質押,並同時提供必要的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由銀行先行代為對外付款。
⑵ 中行銀團貸款利率是多少
中行銀團貸款利率是按人民銀行有關貸款利率政策、我行貸款利率管理規定和銀團貸款合同的約定執行。因個別地區業務存在差異,詳細信息請您咨詢經辦網點,也可進入在線客服人工服務、致電我行客服熱線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區請致電+8610-95566)進行咨詢。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⑶ 銀團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促進和規范銀團貸款業務,分散授信風險,推動銀行同業合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第二條本指引適用於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並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第三條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於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合同,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第四條銀行開辦銀團貸款業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堅持平等互利、公平協商、誠實履約、風險自擔的原則。第五條銀行業協會負責維護銀團貸款市場秩序,推進市場標准化建設,推動銀團貸款與交易系統平台搭建,協調銀團貸款與交易中發生的問題,收集和披露有關銀團貸款信息,制定行業公約等行業自律工作。
【拓展資料】一、產品服務對象為有巨額資金需求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銀團貸款又稱為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Loan),是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BankingGroup)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貸款方式。國際銀團是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成的銀行集團。會計科目中所涉及的"銀團貸款",編號1324。本科目核算銀行作為銀團貸款牽頭行、參與行按銀團貸款協議約定的份額發放的貸款。
二、銀團貸款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一)當事人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借款人、牽頭行、代理行、其他成員行、保證人的名稱及住所;(二)定義及解釋,對協議中特定用語的含義進行界定和解釋;(三)與貸款有關的約定,包括貸款金額與幣種、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用途、還款方式及還款資金來源、貸款擔保組合、貸款展期條件、提前還款約定等;(四)銀團各成員承諾的貸款額度及貸款劃撥的時間;(五)提款先決條件;(六)費用條款;(七)稅務條款;(八)財務約束條款;(九)非財務承諾,包括資產處置限制、業務變更和信息披露等條款;(十)違約事件及處理;(十一)適用法律;(十二)其他附屬文件。
三、主要特點1.貸款金額大、期限長。可以滿足借款人長期、大額的資金需求。一般用於交通、石化、電信、電力等行業新建項目貸款、大型設備租賃、企業並購融資等。.融資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較少。借款人與安排行商定貸款條件後,由安排行負責銀團的組建。在貸款的執行階段,借款人無需面對所有的銀團成員,相關的提款、還本付息等貸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3.銀團貸款敘作形式多樣。在同一銀團貸款內,可根據借款人需要提供多種形式貸款,如定期貸款、周轉貸款、備用信用證額度等。同時,還可根據借款人需要,選擇人民幣、美元、歐元、英鎊等不同的貨幣或貨幣組合。4.有利於借款人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銀團成功的組建是基於各參與行對借款人財務和經營情況的充分認可,借款人可以藉此業務機會擴大聲譽。
⑷ 銀團貸款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銀團貸款業務,充分發揮金融整體功能,更好地為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和重點項目服務,促進企業集團壯大和規模經濟的發展,分散和防範貸款風險,根據《貸款通則》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銀團貸款是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多家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資金的貸款方式。
國內銀團貸款的參加者為境內中資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條發放銀團貸款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銀團貸款在涉及跨地區、跨行業和投資計劃等問題時,有關方面應積極給予支持和解決。第四條銀團貸款適用於符合貸款條件,數額較大的中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人民幣貸款和外幣貸款。第五條銀團貸款借貸各方必須重合同、守信用。參加銀團貸款的金融機構應遵循自願協商、互惠互利,並按出資比例或按協議約定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的原則。第六條銀團貸款要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備案,人民銀行要積極為銀團貸款籌組創造條件。第二章銀團貸款的籌組第七條銀團貸款的主要對象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列入國家計劃的重點建設項目。第八條銀團貸款的借款人、貸款人必須符合《貸款通則》關於借款人、貸款人的各項基本條件和要求。第九條銀團貸款的籌組由借款人或有關金融機構提出。雙方協商同意後,借款人向有關金融機構提出正式書面委託。有關金融機構憑書面委託向同業發出組團邀請。第十條銀團貸款的組織者或安排者稱為牽頭行。牽頭行原則上由借款人的主要貸款行或基本帳戶行擔任。牽頭行所佔銀團貸款的份額一般最大。第十一條代理行是銀團貸款協議簽訂後的貸款管理人。代理行一般由借款人的牽頭行擔任,也可由銀團各成員行共同協商產生。第十二條參與銀團貸款的金融機構均為銀團貸款的成員行。在銀團貸款中、牽頭行、代理行與其它成員行均是平等的民事權利義務主體。第十三條銀團貸款項目由牽頭行評審,也可由銀團各成員行自行評審。採用何種評審方式由銀行成員行協商確定。銀團成員行在評審貸款項目時,有權要求借款人向其提供用於評估、審查項目所需的有關材料。借款人有義務如實向成員行提供貸款所需材料和接受查詢。牽頭行和代理行有義務如實向其它成員行通報借款人的有關情況。第三章銀團貸款的發放和收回第十四條銀團貸款採取「認定總額、各成員分擔」的方式辦理。第十五條各成員行對銀團貸款的分擔金額,按「自願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進行。第十六條銀團貸款成員應共同與借款人、保證人簽訂銀團貸款協議。第十七條銀團貸款協議是借貸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協商後所簽訂的單一貸款合同。銀團貸款各有關當事人代表應分別在貸款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各單位的公章。第十八條銀團貸款協議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一)貸款協議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借款人、牽頭行、代理行、其它成員行、保證人的名稱及住所;
(二)定義和解釋,對協議中特定用語的含義進行界定和解釋;
(三)與借款合同有關的約定,包括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和還款資金來源、保證條款等;
(四)各成員行承諾的貸款額度及貸款劃撥的時間;
(五)代理行的權利與義務;
(六)有關銀團會議的召集及銀團會議決定的約定;
(七)違約責任;
(八)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或當事人認為應該約定的條款。第十九條銀團貸款根據貸款種類分別按相應的貸款管理辦法辦理。第二十條銀團貸款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和辦法計收利息。第二十一條除利息外,銀團貸款成員行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它任何費用。銀團貸款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代理行承擔,或由銀團成員協商解決。第二十二條貸款的發放和本息收回,由代理行辦理。貸款發放時,各成員行應按協議的規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代理行的專門帳戶。本息的收回,由借款人按照協議規定及時歸還代理行,代理行即時按比例劃付到各成員行。第二十三條貸款到期,借款人應按期如數歸還貸款本息。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銀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代理行應依照協議規定,根據成員行的貸款份額按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行。逾期部分的罰息由代理行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統一向借款人計收。
⑸ 銀團貸款有什麼弊端,為什麼企業不喜歡銀團貸款
說說有中國特色的銀團貸款吧
1、對象:銀團貸款只針對大型企業(國企居多)或者國家重點扶持項目,比如,申通地鐵以前在我們銀行就有銀團貸款。再如,修建鐵路,高速公路等。所以,一般的企業想要銀團貸款,銀行也不會貸給它。
2、額度:每個銀行在年初都有人民銀行規定的額度,此類貸款通常規模較大,動輒幾十個億,一家銀行無法承做,只能多家銀行聯合。
3、還款:因為是國企或者國家支持項目,基本沒有還款風險,雖然收益較低(一般都是基準下浮),但銀行也樂於承做這種沒有風險的貸款。
4、弊端:因為是多家銀行聯合放貸,並且銀團貸款多為中長期貸款(3~10年不等),所以審批時間較長,最長可能會1~2個月,如果是企業亟需用錢,可能就會不喜歡這種貸款方式吧,轉而選擇金額較小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較為快捷。
⑹ 華夏銀行銀團貸款利息是多少華夏銀行銀團貸款費用多嗎
華夏銀行銀團貸款價格由利息和費用兩部分組成。 根據銀團貸款國內、國際范圍的不同,銀團貸款的利息和費用也有差異。國內銀團貸款利息按人民銀行規定收取,國際銀團貸款利息有固定預期年化利率和浮動預期年化利率的差別。銀團貸款的費用包括承諾費、代理費等。
1、銀團貸款利息
國內銀團貸款預期年化利率按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
參與國際銀團貸款的貸款預期年化利率主要分為固定預期年化利率和浮動預期年化利率。固定預期年化利率是由借貸雙方商定選用的貸款預期年化利率,在簽定貸款協議時確定,在整個貸款期限內不變。浮動預期年化利率是以LIBOR預期年化利率為基本預期年化利率,再加上一定的利差作為銀團貸款的風險費用。
2、銀團貸款費用
在國際銀團貸款中,借款人除了支付貸款利息以外,還承擔一定費用,如承諾費、管理費、代理費、安排費及雜費等。
⑺ 恆豐銀行銀團貸款怎麼樣
恆豐銀行銀團貸款怎麼樣?恆豐銀行銀團貸款是指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多家銀行共同參加,按照一定的分工和出資比例組成銀行集團,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與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其他授信業務,適用於客戶的大額本外幣中長期或短期的融資需求。
適用對象
恆豐銀行銀團貸款適用對象如下所示:
1、大型集團客戶和大型項目的融資以及各種大額流動資金的融資;
2、單一企業或單一項目的融資超過我行資本金額的10%;
3、單一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超過我行資本金余額的15%。
貸款預期年化利率
恆豐銀行銀團貸款預期年化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貸款預期年化利率執行和調整,外匯貸款按LIBOR+點數。
貸款費用
恆豐銀行銀團貸款費用包括:安排費、承諾費、代理費、管理費、包銷費等。
恆豐銀行銀團貸款金額大,期限長,能充分發揮金融整體優勢,更好的為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和重大項目提供融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