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最少可以貸幾年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能超過30年,且不能超過職工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齡。
拓展資料:
一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 公積金貸款條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Ⅱ 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是多少
公積金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且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的5個自然年度。
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的貸款必須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單位按規定,按時、足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並在申請貸款時,開立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滿6個月,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借款人在當地市轄區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
5、借款人必須是購房合同或協議約定的產權人或產權共有人;
6、借款人購買期房,用擬購買的期房作*押的,須有符合規定條件並具備擔保資格法人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或借款人同意用本市產權明晰的其他住房提供押擔保;
7、借款人辦理質押的,按規定到指定的受委託銀行開立個人定期儲蓄存單並辦理質押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在上海公積金貸款的年限怎麼算
主要是以房屋性質及房齡來計算的:
1、低於5年(含)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為不超過30年。
2、6年至19年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由不超過15年調整為35年與房齡之差。
3、超過20年(含)以上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不得超過15年。
一般根據年齡計算公積金貸款的具體年限公式為:70-申請人年齡或申請人夫婦雙方中年齡長者的年齡。如果是根據抵押物計算貸款年限的公式為:建築物耐用年限(磚混的為50年、鋼混的為60年)-建築物已使用年限-3。
(3)公積金貸款年限鋼餛擴展閱讀
貸款比例:
1、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
2、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3、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購買首套自住房的,貸款利率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借款人可登錄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貸款業務受理平台申請辦理。
Ⅳ 公積金貸款年限和年齡
【法律分析】:1、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
2、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Ⅳ 公積金貸款對房齡有何要求
一、公積金貸款對房齡的要求:
1.磚混結構(混合結構),47年-房齡;
2.鋼混,57年-房齡。
如果是省直公積金,要求房齡和公積金貸款年限加起來不超過40年,總貸款額不能超過房產總價的50%,且必須在可貸額度以內,房齡超過20年的房源,首付款不得低於6成。
二、貸款年限和房齡的關系:
1.銀行政策,銀行對於房貸的年限是有要求的,通常是不超過30年,有銀行縮短了貸款最長年限,比如北京,二套房貸款期限最長年限縮短到25年。
2.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能貸多少年與還款能力也是有很大關系的,銀行審查借款人收入時,要確定收入足以償還月供,房貸月供與收入的關系為:月供≤月收入X50%。
3.借款人的年齡,公積金貸款最長時間:市屬:70-夫妻雙方年齡大的人的年齡,國管:69-夫妻雙方年齡大的人的年齡。
4.房屋的房齡,一般是30年內房齡;最長貸款年限計算:貸款年限+房齡<50(各銀行間有差異)。有銀行規定,貸款年限+房屋房齡不超過30年,有的規定不超過40年,也有規定不超過50年的。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Ⅵ 在北京申請公積金貸款,怎麼計算貸款年限
北京市的公積金貸款是由公積金中心和貸款人協商,以貸款合同為准,具體規定如下: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
第九條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由委託人和借款人商定,最長不得超過30 年。
第十條 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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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積金貸款的程序: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
第十一條 貸款程序。貸款實行逐筆審批方式。基本貸款程序:
(一 )借款申請人向委託人或委託人指定的機構提出申請;
(二 )委託人及其指定的機構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審查;
(三 )填寫並簽訂相關合同、單據;
(四 )發放貸款。
具體貸款程序由委託人制定。
Ⅶ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能多少年
一、年限如下:
以所購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借款人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以借款人第二處房產或第三人房產作抵押發放的委託貸款,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所抵押房產的剩餘使用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
用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質押的,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張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單作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最近者確定貸款期限;
以保證方式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
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
二、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三、住房公積金的相關知識
1、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2、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