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貸辦了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辦了車貸之後,如果不想貸了,是可以取消的。
如果銀行還沒有把貸款批下來的話,直接聯系銀行提出取消貸款的申請就行了。在銀行審核過程中,借款人是可以通過網上銀行、客服電話等來取消的;或者直接去銀行櫃台向工作人員申請取消也行。
而如果銀行已經通過審核的話,那在沒有簽訂貸款合同之前,也是可以去申請取消的,銀行會停止發放貸款。
而若是已經簽訂了貸款合同,且銀行已經發放了貸款的話,那就無法取消了,只能選擇提前還款。
而大家還需要注意,因為車貸不僅僅涉及銀行,還涉及到了經銷商,所以要取消的話,是很麻煩的。
因此建議大家要取消的話,最好在貸款還未批下來之前,就直接去聯系銀行申請取消。這樣會更容易一些。畢竟貸款沒下來之前,客戶也只是在經銷商處付了定金,所以等向銀行申請取消之後,再告知經銷商,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就行了。
而貸款下來之後,再要取消的話,就不要再付首付款給經銷商了,而是應該去向經銷商說明清楚情況,解決好之後,再提前還款給銀行。
一般貸款下來之後再去取消是很難的,不僅費時費力,還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違約金。而且因為貸款記錄是會上徵信的,所以如果貸款申請成功後又取消,對下次貸款也是有影響的。因此大家在申請貸款前也一定要考慮清楚,不要申請了又後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