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貸還清了擔保公司不退押金怎麼辦
擔保公司拖欠保證金是擔保合同雙方的經濟糾紛,屬民事行為的范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22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3條的規定,建議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外也可提供證據材料達到立案條件後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消費者與擔保公司之間成立的是合同關系(擔保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和享受權利,消費者應當按約支付費用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擔保公司也應按約提供服務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從記者了解的情況來看,消費者是按約履行了合同,因此,從合同履行角度來看,擔保公司應當在消費者合同履行結束後(無特別約定的一般情況)退還押金給消費者。
(1)貸款買車有一項壓錢還完退擴展閱讀: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在買賣過程中,凡是涉及到要保證金、押金等情況時,消費者與商家切勿口頭約定,避免不法商家趁虛而入、出爾反爾,一定要簽訂合同,或者「打條」,為自己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Ⅱ 貸款車、款還清了、續保押金能退嗎
提前還完汽車貸款 續保押金是可以退的。
但是收「續保押金」是無法律依據的:
1、買保險應遵循自願原則,向哪家保險公司投保、通過哪種渠道投保、購買哪些商業險種,這些都是消費者的權利,經銷商借代辦按揭的名義收取『續保押金』,強制消費者在按揭期間到4S店續保,首先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2、其次,收取『續保押金』是為了防控借貸風險這一說法也缺乏法律依據。倘若金融公司認為,抵押車輛存在損毀、滅失等風險,如車主不買車損險、盜搶險等險種,金融公司可以按照擔保法的相關規定,要求車主補足保險、提供新抵押物或提前歸還貸款。退一步說,即便收取押金是為了防控風險,那麼在消費者還清車貸後,車輛已經不需要再作為抵押物,對於金融公司來說已不存在相應風險,4S店沒有任何理由不退還所謂的風險押金。
3、在我國財產保險法律理論中,根本沒有「受益人」的概念。退一步說,即使存在「車險受益人」,根據《保險法》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其獲得保險賠償的順序也排在被保險人之後,因此,約定金融公司為「第一受益人」的做法起不到排除被保險人的法律作用。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的品種或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所以當遇到貸款買車要收續保押金的情況,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
Ⅲ 我貸款買車交了4千圓擔保費能退嗎。4S店說不退 ,說這是他們跑腿掙的辛苦錢
貸款買車要收保證金?這個真的沒聽說過,我也是貸款買的,我買的是君越,他們開始說要收1500的手續費幫我貸款,我不要了,找你個經常取錢的銀行,最好是你發工資的銀行,自己可以找大堂咨詢,說要辦車貸,他們都會帶你上去找個貸部的,覺得這個車貸不難,不過銀行一般要的手續比較多,也沒什麼問題,我就是這樣的,自己找工行,然後問清楚要啥手續,第二天我帶起手續,半小時辦完所有的東西,簽一大堆字。也沒覺得很難,反正省了1500。覺得還行。
你說的衛星定位是只GPS吧?4S店才要1500?好低了哦,除非是給你很差的牌子,要不他們最少收5000以上,我的就是要這么多,我想想算求,自己找個好的汽車用品店配,最後花了4000,不過我選的是最大的牌子,遠遠比4S店的雜牌好。沒必要在4S店配的,他們肯定說什麼你在外面配,出問題我們不保修的。他們敢,車出問題,很容易判斷是那個地方出問題的,是導航就去找配導航的地方,是車本身問題就找他們,怕啥子的。
Ⅳ 貸款買車批下來了又不打算買車了壓金能退嗎
退不回了啊
Ⅳ 分期買車還完款後抵押貸款保險押金可以退多少
都可以退的吧,不過你一次都不能拖還款日期,拖了一次,那個保險押金就好比保證金,沒得退了
Ⅵ 在4s店貸款買車時收取了3000元的儲值金,車貸換完後可以退嗎
1、貸款買車的情況下,一般都有服務費,這個屬於正常現象。所以3000塊錢的服務費並不是很多,如果是全款買車的話是沒有金融服務費的,但是退款是不可能的。
2、貸款買車的話,一般都會有一個金融服務費的收取,那麼基本上現在都是會收3000元,像你這種情況的話,如果不想買車的,需要退錢的話,這個也是可以的。
3、分期付款的車型他的手續相來說是比較麻煩的,這個3000的金融服務費,也就是相當於一個手續費的,這個在分期還款完畢後是無法退回的了。
4、試試看吧。
5、應該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