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費多少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費根據第一年的出現情況而定。
首次購買交強險沒有優惠,如第一年無事故,第二年可以優惠10%,第二年無事故,第三年可以優惠20%,第三年無事故,第四年可以優惠30%。最高優惠就是30%。
交強險的價格與諸多因素有關。初次購險與再次購險的價格可能會有所差異。初次購買交強險,交強險的價格與車型有關。根據交強險的相關規定,不同車型要交的交強險基礎保費都不一樣。但對同一車型,全國實行統一價格。
交強險的計算公式是:基礎保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比率)×(1+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系的浮動比率)。
如果車主上一年度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保費可下浮10%;連續二年還未發生的,下浮20%;連續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發生的,最高下浮30%;反之,上一年度發生二次及以上有責任交通事故的,則上浮10%;發生有責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
㈡ 按揭汽車第二年能自己選擇保險公司購買嗎
如果當時和4S店簽訂的買車合同上,沒有協議說明第二年車險必須購買全險,那麼貸款買車的第二年車險就可以自己買。
在第一年買車的時候都會選擇全險,而全險其實是包括了十種基本險,這些保險總體的費用大概是5000~7000元。
在具體的保障范圍上很全面,按揭車子第二年保險就可以選擇座位責任險跟第三者責任險,當然,想要選擇劃痕險也是可以的,主要還是看消費者自身的需求來選擇,保險公司也會詳細的介紹清楚。
㈢ 按揭車第二年必須要買盜強險
按揭車第二年不是必須要購買盜搶險的,車險的購買可以根據個人意願來選擇購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 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3)貸款車輛第二年保險險種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