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買車手續辦好了不想買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貸款買車手續辦好了,不想買可以不買車,但是購車合同和貸款合同中如果有相關要求,需要支付違約金。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也叫汽車按揭。汽車貸款借款人必須是貸款行所在地常住戶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可認可資產作為抵、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2. 買車貸款通過了,我不買了能撤銷嗎
法律分析:如果銀行還沒有把貸款批下來的話,直接聯系銀行提出取消貸款的申請就行了。在銀行審核過程中,借款人是可以通過網上銀行、客服電話等來取消的;或者直接去銀行櫃台向工作人員申請取消也行。
而如果銀行已經通過審核的話,那在沒有簽訂貸款合同之前,也是可以去申請取消的,銀行會停止發放貸款。
而若是已經簽訂了貸款合同,且銀行已經發放了貸款的話,那就無法取消了,只能選擇提前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