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車在店裡強制買保險,否則不出車是否違法
其實保險在哪裡買都差不多。但是現在國家規定上路的汽車一定要買交強險。否則不允許上路,商業險自由選擇。至於車店強制要求你在他那裡買全險,可以投訴的。如果使用車店提供的貸款服務的話你就必須在那買,這個在合同中都寫有,簽字了就得執行。
法律分析
消費者在購車時,往往提車心切,汽車銷售方也正是抓住了這個心理,強制性捆綁銷售車險,大多數消費者選擇了被迫接受,簽訂合同。單從合同上來說,簽訂合同即代表自願同意,但要注意一個前提,合同的款項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律師建議,消費者在簽訂貸款買車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押金相關內容,對續保押金要咨詢清楚,如遇到不清楚或不合理的條款時,應及時咨詢並拒簽、拒交押金,或向工商、一二三四五等部門投訴。如果是在店做消費貸款買的車,那麼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有強制性的要求,必須要在提車上戶時購買指定的保險,一般包括三者,車損,盜搶等,這個沒有什麼選擇餘地,就得聽人家的,因為借了人家錢了。 如果是全款提的車,那就沒有這個限制了,可以自由選擇在哪裡買保險,買哪個保險公司的,買什麼險種,都是自己說了算。實在想省錢,就買個交強險上路。對於沒有保險的車輛,交警部門將採取扣車執行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國務院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決定反不正當競爭重大政策,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② 交車險時保險公司捆綁銷售保險套餐合法嗎,能退保費嗎
如在購買車輛保險的過程中遇到強制「捆綁」「搭售」保險等侵犯您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向當地市場主管部門舉報,也可以撥打12378保險消費者熱線向保險監管部門投訴。同時,相應的保費也可以退,不過保險公司會回報DMV,如果你沒有買新的保險,你會收到DMV沒有保險的通知,告訴你必須要有保險車子才可上路。
關於交車險時保險公司捆綁消費:
1、消費者購買汽車,被汽車銷售公司強制買車險、收取「服務費」等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經銷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也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但如果商家打「擦邊球」,並不強制消費者,而是通過「誘惑」的方式,比如「做加急處理,能盡快提到車」等,此類情況是否屬於強制性規定目前還沒有定論,因此消費者在提車前一定要自己有所權衡。如果認定這種情況違規,那麼消費者需要及時、妥善保管好相應的證據,以便後續維權。
2、4S店若以收取押金來保證投保人日後必須向該保險公司投保,這樣的行為本身就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2條強制交易行為,即保險公司利用買車人貸款心切,與銀行捆綁銷售保險。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倡導的公平競爭、自由交易的立法精神,應歸於無效。另外,我國法律對於以押金作為擔保並無明確的規定,依照物權法中的物權法定精神,法律上根本不認可押金作為擔保的效力。所以,將押金作為買車人履行某一義務的擔保是法律上不予支持的。購車合同中規定在指定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的條款是捆綁銷售,屬於強制性霸王條款,是商家的違法行為。
總結:
遇見保險公司捆綁消費其他保險,可向市場主管部門舉報,也可以撥打12378保險消費者熱線向保險監管部門投訴。
③ 貸款買二手車商業保險綁定三年違法嗎
這個情況談不上違法,貸款買的二手車,一般有強制要買商業保險,因為車子一旦出了意外,車子沒有商業保險,放款一方的利益就無法得到保證,一般來說貸款幾年就要綁定幾年的商業保險。
④ 平安掌上車貸現在還有捆綁式的保險嗎
一直以來,就有不少人爆料平安掌上車貸有捆綁式的保險,大部分人在平安掌上車貸都有保險貸款,目前也存在這種現象。如果想買車貸款,還是建議找一個靠譜的貸款機構。
目前,平安掌上車貸還存在捆綁式保險,大家一定小心選擇網上車貸機構。
⑤ 車貸霸王條款:捆綁車險
「沒想到,我終於用幾年的儲蓄貸款買了一輛車,但沒人想到背後有這么多煩惱。」近日,市民張莉(化名)爆料稱,她最近遇到了一件不盡人意的事情——在汽車4S店的一系列「霸王」規定讓她非常生氣。張女士說,她和丈夫來東營工作。為了省錢和買車
車貸霸王條款:捆綁車險
「沒想到,我終於用幾年的儲蓄貸款買了一輛車,但沒人想到背後有這么多煩惱。」近日,市民張莉(化名)爆料稱,她最近遇到了一件不盡人意的事情——在汽車4S店的一系列「霸王」規定讓她非常生氣。
張女士說,她和丈夫來東營工作。為了省錢和買車,他們決定借錢。所以他們從黃河路的一家汽車商店貸款買了一輛車。「當時營業員說辦理金融貸款手續會比較容易,所以我就選擇了金融貸款,而且是他們店指定的那家。」張女士說,當時銷售人員說年利率是8.5%,但她簽完合同後打電話給財務公司,發現實際年利率是15.74%。15日,記者陪同張女士到汽車店,銷售人員稱已經將詳細情況給了張女士。「我知道我已經簽了合同,不可能再改了,但是銷售人員之前說的和後來說的不一致,這是不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張女士生氣地說。據張女士說,她簽完合同交了定金後,店通知她需要交1600元的車貸手續費和3000元的續貸定金。」不知道為什麼,想買保險,必須買他們車店指定的保險公司,必須買三年全險,交3000元續保押金。要求是什麼?「張女士說,我剛從他們店裡買了一輛車。為什麼我連選擇保險公司的權利都沒有?
據這家汽車店負責金融貸款的工作人員說,這是公司的規定。現在幾乎所有的汽車商店都是這種模式。只要他們借錢買車,就會被保險公司指定,需要交續保押金。從事新車保險業務多年的李女士表示,整個汽車銷售行業幾乎都有一種與保險公司合作的模式,所以只要通過店貸款購買的汽車投保到指定的保險公司,消費者就別無選擇。
李女士介紹,貸款買車只是為了緩解資金緊張的問題。「老百姓沒有多少錢,但他們想借錢買車。他們沒有想過。他們必須選擇一家指定的保險公司來支付汽車貸款費用,他們必須購買三年的所有風險...這些霸王條款真的讓消費者無法忍受。張女士無奈地說。
車貸辦不下來定金打水漂
近日,消費者陳女士看中了一輛家用車,立即交了定金,委託店辦理了相應的車輛貸款。由於陳燦女士沒有提供明確的收入證明,4S店無法辦理貸款。陳女士提出退還定金,店表示因消費者隱瞞真實經濟情況,定金不予退還。無奈之下,陳女士向消保委汽車專業辦公室投訴。
汽車專業辦公室接到投訴後,向雙方詢問詳情。4號店認為,陳女士雖然簽訂了銷售合同,但未能在銷售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4號店或銀行提供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也無法提供明確的收入證明,因此陳女士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協調過程中,汽車專業辦指出,由於4S店的代理商辦理了相應的貸款手續,需要提醒購車者應提供的證明文件或貸款條件。對於陳女士的情況,店沒有詳細了解消費者的情況,也沒有提醒注意事項。為此,4S店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經過多次談判和調解,4S店最終同意退還定金。
目前,除了銀行的汽車消費貸款和汽車企業、金融公司的融資服務外,通過銀行信用卡分期購車逐漸被消費者接受。但是,消費者在選擇哪種方式申請汽車貸款之前,一定要了解各種貸款方式所要求的條件以及必須提供的文件,爭取做好准備,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車貸霸王條款:捆綁車險 車貸辦不下來定金打水漂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