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起訴後貸款車會被凍結嗎
法律分析:提交起訴狀後法院並不會主動凍結被告的財產,需要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 在沒有知情的情況下車子被金融公司拖走我要向法院寫起訴狀怎麼寫
你雖然不知情,但是為什麼車子會被金融公司拖走呢,應該是你在他那裡辦理了抵押貸款,到期沒有還上,所以要把車拖回去。
3. 電大法律文書寫民事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
原告韓某,男,年 月 日生,族,縣人,現住,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被告王某,男,年 月 日生,族,縣人,現住,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被告孫某,男,年 月 日生,族,縣人,現住,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案由:確認合同效力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確認原被告共同簽訂的《車輛買賣協議》效力。
2、請求貴院依法判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2002年5月孫某與譚某共同出資購買貨車,不足資金,由孫某向銀行以該車抵押貸款,該車領取的行駛證車主為孫某。同年8月孫、譚二人協商,該車由譚一人經營,譚返還孫支付的購車款,並還清銀行貸款後,車輛過戶給譚某。因譚未能按期向銀行還貸,銀行向孫催收貸款時,銀行將該車扣押並賣給王某。2003年7月譚某訴訟,要求孫某、銀行及王某返還該車,後又撤訴。此後,王某將該車賣給蔡某,蔡某又欲出售該車,便在中介公司進行登記。
2005年3月,原告與被告王某達成車輛買賣協議,並簽訂了一份《車輛買賣協議》,原告向被告王某支付了購車款,被告韓某向原告交付了車輛以及車主為被告孫某的行駛證,被告向原告言明2個月後車輛年檢時由其找被告孫某可以過戶,但被告孫某卻不肯協助原告過戶,致過戶未成。
綜上所述,依法成立的合同應當受法律保護,原告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與被告多次協商未果之後,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訴至貴院,懇請貴院在查明事實和真相之後,作出公正判決,判如訴請。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韓某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