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解押流程
車輛解押的流程,具體如下:
1、與貸款機構溝通,還完最後一個月的車貸後,貸款人及時與貸款機構、金融公司等機構進行溝通,約定辦理解除汽車抵押的時間;
2、根據相關規定,辦理結清證明,貸款人攜帶貸款合同、身份證前往貸款機構營業網點,向工作人員申請開具貸款結清證明;
3、領回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解押資料,具體如下:
1、貸款人需要攜帶貸款結清證明,貸款人攜帶貸款合同、身份證前往貸款機構營業網點,向工作人員申請開具貸款結清證明,並領回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2、機動車抵押登記原件;
3、加蓋抵押權人公章;
4、機動車登記證書,領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車管所工作人員審核完資料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汽車解押手續。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加蓋相應的公章,再把原件還給車主,就表示完成解押手續了;
5、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