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買車貸款是租賃合同
只是為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不是真正的買車貸款。
優信二手車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公司自身並不直接提供任何金融服務,不過,為了滿足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的金融需求,會與新網銀行、微眾銀行等合作,對客戶提供融資租賃服務。
一位二手車行業從業者表示,融資租賃合同讓消費者從原來的購車者變成租車人,車的所有權也不歸消費者所有,只有在租滿一定期限後才可以獲得。而如果在這期間有違約行為的話,租車公司有權對車輛進行處置。
類似先租後買的模式越來越常態化,但第一年的租車實際只是購車輛所有權的生效條件。只有在一年後繼續購車,所有權將會從平台轉移給客戶。
這種方式存在極大風險。由於所有權歸屬平台,如果購車者沒有按照約定付款,可能就會產生一系列的違約問題,車輛也會被回收或者抵押,甚至還會背上銀行貸款,甚至被訴至法院。
(1)車輛貸款和租賃合同擴展閱讀:
一、任何汽車銷售企業收取任何名義的費用,都必須嚴格遵守《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確保事先明碼標價、消費者自主選擇、提供質價相符的真實商品或服務,不得違規收取費用;不得巧立名目,誤導消費者;禁止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搭售、虛假宣傳、誘導式交易等。
二、購車時要注意保留證據,仔細閱讀合同:
1、從購車伊始注意保存錄音,以防被銷售人員過度承諾等所迷惑。尤其是對方對各種款項的解釋,以防貸款遭遇「套路」時,維權缺少相關證據。
2、仔細閱讀銷售合同條款,看清合同有無附件內容,最好簽約後保留書面合同。
3、如對方提供空白信息貸款合約,要求合約對於首付數額、貸款數額、還款期限明確載明。同時最好在懂合同的人士陪同下簽訂購車合同,謹防合同中的各種「坑」。
4、問明購車所包含的其他費用,掌握自主權。
⑵ 我貸款買車,車企卻讓我簽平安租賃合同,而不是貸款合同 和 購車合同,這對我以後用車有什麼影響
既然是車輛租賃合同,那就是你和租用平安的車輛,而並非買車合同,只是本上面的車輛所有人是平安租賃。這是本質區別,說白了就是租車和買車的區別。盡量不選用這種方式吧!
⑶ 我買車做的二手車貸款她們給的是租賃合同有效嗎
是個坑 相當於汽車租賃公司貸款買車 然後租給你開 你還貸款 還完後 租賃公司在過戶給你 這樣 如果你還不上貸款的話 租賃公司可以把車收回 然後成了租賃公司的財產 這樣避免了銀行收車不方便的缺點 對於銀行 4S是方便了 對於貸款人有風險
⑷ 我車行貸款買車,給我簽的是抵押合同和租賃合同不是貸款合同,簽的有問題嗎
雖然車行最終的目的和你想要的結果可能一樣,但不明不白的合同還是不要隨便簽,以免以後發生自己不可預測的事情而自己又沒有證據證明事不關己。
⑸ 我在車行貸款買車,車行居然跟我簽的是租賃合同,而不是貸款合同,這種做法合法嗎如果我補出大綠本將車
一定是融資租賃了。全部租金付清之前對方所有權保留,在此期間車輛不能歸你所有
⑹ 我用車抵押貸款,但給我簽的是汽車買賣租賃合同,我還完款汽車還是我的嗎後期還完款還有費用嗎
不用說抵押貸款,但給我簽的是起初沒買。租借合同我為。我還完款汽車,是不是我的,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嗯,要用自己的方法,決明你用的是車貸款的話你。嗯,已經簽了是汽車買賣合同,但是這樣的話是不對的,因為,嗯,汽車你本身是70有的用這個汽車帶帶呀。嗯,貸款的事,所以他這樣做是誰?你必須要理我自己的合法權利。
⑺ 為什麼我貸款買車 簽的是租賃合同
讓忽悠了,多出了幾倍的利息
⑻ 貸款買車,對方給我的不是貸款合同而是租賃合同,怎麼辦
是個坑
相當於汽車租賃公司貸款買車
然後租給你開
你還貸款
還完後
租賃公司在過戶給你
這樣
如果你還不上貸款的話
租賃公司可以把車收回
然後成了租賃公司的財產
這樣避免了銀行收車不方便的缺點
對於銀行
4s是方便了
對於貸款人有風險
⑼ 我買車貸款給的不是銀行分期合同而是租賃合同是怎麼回事
是個坑 相當於汽車租賃公司貸款買車 然後租給你開 你還貸款 還完後 租賃公司在過戶給你 這樣 如果你還不上貸款的話 租賃公司可以把車收回 然後成了租賃公司的財產 這樣避免了銀行收車不方便的缺點 對於銀行 4S是方便了 對於貸款人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