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買的車第一受益人為什麼是銀行
銀行作為交強險受益人的做法,源於為抵押物購買車輛損失保險中銀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現。
借款人向銀行借款購車後,會以投保人的身份為車輛購買整車保險。投保此險種,因為車輛已經抵押,在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若該車輛損毀、滅失,造成價值降低或無價值,借款人可以保險事故的發生為由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支付賠償金。車輛損毀、滅失,對於銀行而言,意味著抵押物價值降低或者無價值,為降低自身風險,銀行會積極就保險賠償金主張權利。
銀行這樣做的法律依據是作為該車輛的抵押權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條:「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的規定,銀行對於該賠償金享有優先權。正是為了降低自身風險,銀行要求借款人作為投保人和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過程中,將自己設定為受益人。
但是貸款購車,交強險保險單中將銀行設定為受益人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該做法不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立法初衷。
《交強險條例》第一條: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制定本條例。
《交強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首先,《交強險條例》屬於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具有強制性;
其次,從《交強險條例》的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交強險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
第三,從賠償對象上看,「保險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司法實踐中,交強險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在交通事故發生後,向人民法院起訴致害人、同時將交強險承保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情形非常普遍,人民法院往往判決保險公司直接將交強險項下賠償金直接支付給交強險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
拓展資料:
銀行為了規避汽車貸款風險,所以要求貸款買的車第一受益人必須是銀行。不更改第一受益人,以後的問題就是:你的車出險了,保險公司需要理賠,要經過銀行的手續,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原則上是直接理賠給車主(就是你的單位)的,但是有了第一受益人,就會理賠給第一受益人,這樣的話,你理賠必須要由銀行開具一份委託書,委託你單位去領這個錢。說白了,你只要能保證保險期內車輛別出險,不去理賠,就沒有什麼關系了。
感謝知友:雙魚貝貝55
❷ 抵押貸款購車的保險合同約定貸款銀行是第一受益人,而被保險人是車主,事故發生,保險金理賠給誰法律依
我是實習律師,我們是銀行方面的。銀行同時是該貸款車輛的抵押權人,該車輛自燃毀損了,保險金理賠這方面出現了問題,保險單是真實、自願的,並且實踐中一般都約定銀行是第一受益人,且該約定並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車輛自燃毀損了,如果保險金給付給被保險人,那約定第一受益人又有何用?望賜教,呵呵呵! 換個角度,抵押物毀損,銀行作為抵押權人,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也有權就保險金優先受償啊
❸ 按揭買車車輛保險第一受益人是誰
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因為你是貸款買的車,你有使用權,車輛登記證書還在抵押,你得貸款還清,車輛才真正屬於你,貸款未還清前保單上第一受益人只能是貸款機構,而不是你,車輛出險,自己全責的話,只要你正常還款,無逾期,保險公司賠款到被保人或者修理廠都需要保險理賠受益涵,如果逾期,就開不出這個涵,修車定損後,不會賠款,謹記按時還款。
所以法律上需要保證銀行的權益,所以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3)車輛抵押貸款受益人擴展閱讀
機動車輛保險的賠償方式一般為修復,但如果車輛重置價格比修理費用是便宜的話,保險公司很可能宣稱這輛車全損。一般來說,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新車的購買價格或者是車輛投保當時的價值,但是使用中車輛有折舊,另外保險公司會設置絕對免賠額,所以出險全損的情況下,賠款肯定會低於保險金額。這種保險的保險期間一般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如果保險期間沒有發生理賠,續保時可以享受無賠款優待費率。
❹ 貸款買車保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此約定合法嗎
如您在中國銀行辦理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業務,關於保險問題如下:(一)您以所購車輛抵押或(和)所購車輛外的財產抵押作為擔保申請貸款的,經辦行應要求您辦理抵押物保險。1、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經辦行應為保險受益人。 2、在保險有效期內,經辦行應要求您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投保。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經辦行應再次確認並落實借款人的貸款擔保。3、對於貸款期內的保險應爭取一次性投保,在僅投保當年保險的情況下,經辦行應要求您對次年的保險提供一定的保證方式。4、對於以所購車輛抵押提供擔保的,經辦行應要求您對抵押物至少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者責任險。(二)以信用方式發放貸款的,經辦行應要求借款人對所購車輛至少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者責任險。因各地區存在一定差異,請您申請貸款時詳詢當地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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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按揭購車為什麼保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銀行作為交強險受益人的做法,源於為抵押物購買車輛損失保險中銀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現
借款人向銀行借款購車後,會以投保人的身份為車輛購買整車保險。投保此險種,因為車輛已經抵押(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之外,作為抵押人和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簽訂擔保合同,自願以所購車輛作為上述借款的抵押物,為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若該車輛損毀、滅失,造成價值降低或無價值,借款人可以保險事故的發生為由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支付賠償金。車輛損毀、滅失,對於銀行而言,意味著抵押物價值降低或者無價值,為降低自身風險,銀行會積極就保險賠償金主張權利。銀行這樣做的法律依據是作為該車輛的抵押權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條:「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的規定,銀行對於該賠償金享有優先權。正是為了降低自身風險,銀行要求借款人作為投保人和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過程中,將自己設定為受益人。
❻ 車貸貸款保單為什麼寫某銀行為第一受益人
銀行作為交強險受益人的做法,源於為抵押物購買車輛損失保險中銀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現。
借款人向銀行借款購車後,會以投保人的身份為車輛購買整車保險。投保此險種,因為車輛已經抵押,在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若該車輛損毀、滅失,造成價值降低或無價值,借款人可以保險事故的發生為由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支付賠償金。車輛損毀、滅失,對於銀行而言,意味著抵押物價值降低或者無價值,為降低自身風險,銀行會積極就保險賠償金主張權利。
銀行這樣做的法律依據是作為該車輛的抵押權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條:「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的規定,銀行對於該賠償金享有優先權。正是為了降低自身風險,銀行要求借款人作為投保人和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過程中,將自己設定為受益人。
但是貸款購車,交強險保險單中將銀行設定為受益人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該做法不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立法初衷。
《交強險條例》第一條: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制定本條例。
《交強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首先,《交強險條例》屬於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具有強制性;
其次,從《交強險條例》的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交強險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
第三,從賠償對象上看,「保險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司法實踐中,交強險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在交通事故發生後,向人民法院起訴致害人、同時將交強險承保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情形非常普遍,人民法院往往判決保險公司直接將交強險項下賠償金直接支付給交強險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
銀行為了規避汽車貸款風險,所以要求貸款買的車第一受益人必須是銀行。
不更改第一受益人,以後的問題就是:
你的車出險了,保險公司需要理賠,要經過銀行的手續,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原則上是直接理賠給車主(就是你的單位)的,但是有了第一受益人,就會理賠給第一受益人,這樣的話,你理賠必須要由銀行開具一份委託書,委託你單位去領這個錢。
說白了,你只要能保證保險期內車輛別出險,不去理賠,就沒有什麼關系了。
❼ 你好,我的車子在金融公司做了抵押貸款,車險保單上會寫出來嗎更改過第一受益人
這種情況下,金融公司會要求你買車損險,並且要求車子保單約會金融公司為第一受益人!
內行人看到這個就知道是抵押貸款的車了
❽ 汽車貸款,財產保單中第一受償人和第一受益人的有什麼區別。
銀行作為交強險受益人的做法,源於為抵押物購買車輛損失保險中銀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現。
借款人向銀行借款購車後,會以投保人的身份為車輛購買整車保險。投保此險種,因為車輛已經抵押,在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若該車輛損毀、滅失,造成價值降低或無價值,借款人可以保險事故的發生為由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支付賠償金。車輛損毀、滅失,對於銀行而言,意味著抵押物價值降低或者無價值,為降低自身風險,銀行會積極就保險賠償金主張權利。
❾ 車輛貸款保險受益人是貸款銀行是怎麼回事
汽車在進行抵押貸款時,貸款保險收益人都是貸款銀行,只有貸款完成後,貸款受益人是車主本人!
貸款購車的具體流程:
選定車型,與經銷商簽購車合同。
填寫汽車消費貸款申請表並提供有關資料。
經銷商初審合格後報送銀行。
銀行受理並進行貸前調查。
經銷商按協議辦理車輛保險、入戶等手續並交付車輛。
按貸款合同規定,客戶按期直接向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❿ 汽車抵押貸款是不是要更改保險第一受益人變更汽車保險第一受益人是什麼意思
是的,保險受益人又稱為「保險金領取人」,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或者約定的保險期限屆滿時,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我國《保險法》第十八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第一受益人的權利:申請領取保險金的權利。此權利受《保險法》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需要說明的是,某些人壽保險條款的保險金請求權為被保險人本人,如疾病保險金、高殘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保險公司不接受其他指定。
(10)車輛抵押貸款受益人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