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拿車怎麼去貸款有什麼風險
只要機構的資質比較正規是沒有什麼風險的
像是祥城之類的機構辦理車輛抵押業務都是需要以下程序的
提供車輛的詳細資料和所有權證明(駕駛證、行駛證或完稅發票)。在抵押車輛程序中必須在車管所做登記備案。符合車輛抵質押條件的個人車輛必須是已取得完全處置權利,且能夠辦理抵質押登記。用於抵質押貸款車輛的使用年限不得超過5年,從車輛出廠時間開始算。
以下類型的車輛不符合抵押條件:
1、未取得車輛行駛證的車輛。
2、不能辦理抵質押登記的車輛,如車輛所有權不明晰、車管所無記錄等。
3、用於抵質押車輛的所有人(含共有人)為未成年人或年齡超過60周歲。
4、公司名下的車輛。
5、有法律糾紛的車輛,曾經有肇事記錄並車輛損壞嚴重的車輛。
車輛類型:商品車輛、私家車、貨運車輛、大型機械車輛
⑵ 個人汽車貸款有哪些風險需要注意
隨著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的快速發展,其風險也日趨顯現出來,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因借款人失業、工作變動或出現其他經濟等原因造成借款人還貸能力下降,甚至喪失還貸收入來源而引致的風險;另一個來源於汽車經銷商通過改變貸款用途或惡意詐騙帶來的風險。
2.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汽車消費貸款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比如在貸款期間出現汽車價格下調和利率上揚,會導致風險和收益呈現不對稱性。
3. 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銀行業務經辦的各個環節由於違規操作或管理不力造成的風險。首先體現在貸前調查不細致,不能獲得客戶准確的信息資料。其次體現在貸後跟蹤檢查不落實。缺乏有效貸後監控機制,對所貸款項是否真正用於購車、購車後是否及時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貸款滿一年後車輛是否及時續保等問題落實不到位。
4. 擔保風險:
擔保風險是指借款擔保措施不到位、擔保人不能履行擔保義務、擔保物貶值、損毀等原因使擔保措施不能對貸款提供足夠的保證能力給貸款資金造成的風險。主要體現在:
第一,合作汽車經銷商風險。在經銷商提供擔保與所購車輛作為抵押的個人汽車貸款操作模式下,絕大部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客戶均由汽車經銷商或運輸公司向經辦行推薦,銀行處處受制於汽車經銷商或運輸公司,不利於從源頭上防範風險。
第二,保險風險。借款人的汽車是作為反擔保抵押給保險人的,一旦借款人產生信用危機,就會拒絕償還銀行貸款。
第三,抵押物風險。汽車貸款以車作為抵押物,隨著車價貶值嚴重和車輛的流動性,一旦客戶無力還貸、故意以汽車抵頂貸款或惡意逃債,銀行追索將十分困難。汽車貸款還存在抵押權與法定優先權相沖突的風險。
⑶ 汽車抵押貸款有風險嗎,如果避免
市場上做汽車抵押的公司有很多,但是良莠不齊,安全性很多都沒有保障,建議一定要找一些大品牌靠得住的,比如安美途這些在行業里做車貸時間比較長的、實力比較強的公司。⑷ 流動資金貸款有什麼風險
風險說的是借款人、貸款人還是擔保中心?
⑸ 汽車抵押貸款存在哪些風險
汽車抵押貸款風險避免措施:
1、借款人方面。一是信用風險。購車群體良莠不齊,可能混雜了一些有道德風險的人,由於主觀賴賬心理或當汽車價格下跌,低於購車者需還貸款金額時,購車者就可能做出理性違約行為,都可能使貸款面臨風險。二是支付能力風險。自用車借款人因家庭收入降低而無法按時還款,商用車借款人因受整個運輸市場和行業政策的風險,預期收入減少甚至完全喪失或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對方運費結算不及時,不能按時還款。
2、經銷商方面。一是汽車質量風險。由於經銷商不通過正當渠道購進汽車,把存在質量問題的車輛銷售給借款人,因質量糾紛影響到貸款的收回。二是最高貸款擔保限額核定風險。目前農信社發放汽車抵押貸款大部分由經銷商提供擔保,由於最高貸款擔保限額核定過大,超過經銷商擔保能力,給信貸資金造成隱形風險。
3、保險公司方面。一是保險公司利用借款人對保險條款的模糊認識,以及信用社貸款操作中的疏漏,當保險責任發生時,尋機免除保險責任或減少責任;二是保險公司的部分營銷人員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違反保險條款,私自縮短保險期限,造成保險失效,責任免除。
4、貸款機構操作方面。一是貸前調查不實,由於信貸人員配備不足,貸前調查流於形式,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證明、資產證明嚴重失真,埋下風險隱患。二是貸後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沒有做貸後管理,對貸款發放後借款人是否真正用於購買,所購車輛的發動機號、車架號等信息未及時進行確認。
⑹ 如何化解汽車貸款的風險
1、引入競爭機制,積極與多家保險公司和經銷商合作。根據資信狀況,對合作汽車經銷商進行精心選擇和清理,才能為汽車貸款業務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業務合作環境,徹底改變銀行在業務合作中的被動局面,掌握工作的主動權。
2、通過「三方」協商,建立「汽車貸款保證金」制度。
要求經銷商在銀行開立「汽車貸款車輛質量保證金」專戶,根據經銷車輛數量按一定比例交存保證金,用於問題車輛回購和因汽車質量問題造成的不良貸款的扣收
3、審慎選擇貸款對象,實行「客戶經理承諾」制度。
客戶經理在貸款發放時簽訂「貸款責任承諾書」,把每一筆貸款的相關責任都落實到人,與工資掛鉤考核,負責貸款的調查,並承擔收回責任,確保貸款安全。
4、明確保險條款,完善貸款手續。
進行借款合同、保險單的修訂、變更時必須徵得保險公司的書面同意,出具「保險業務更改批單。
5、轉變貸款模式,積極開辦「直客式」貸款業務。
通過採取住房抵押、新車抵押、第三方保證等多種擔保方式,逐步改變單純依靠保險公司履約保證保險辦理業務的狀況,分散汽車貸款風險,並有側重點的將貸款車型逐步由大型貨車向計程車、客運車和家用轎車轉變,不斷降低汽車貸款風險。
⑺ 汽車貸款的車貸風險
在分享車貸「蛋糕」喜悅 的同時,不斷攀升的車貸違約率向銀行業敲響了警鍾
車貸風險要比房貸來得快而高
車貸風險含量的釋放使銀行違約率得到顯現
車貸壞賬最終的受害者是銀行本身
面對無情的車貸風險,銀行無奈地承擔了所有的壞賬損失
車貸風險的大量 冒出,使銀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車貸門檻,嚴格了汽車 貸款的審批
基於履行中國加入WTO後對外開放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承諾,2003年10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了《汽車金融機構管理辦法》,11月又公布了《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細則》。上述頒文僅兩月後的12月29日,中國就批准了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大眾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豐田汽車金融(中國)有限公司三家汽車金融公司的建立。不到一年的時間,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宣布開業。
一個事實表明,汽車金融公司進入國內汽車消費信貸市場開展業務,打破國內銀行業一統汽車信貸天下的局面已成現實。 1、引入競爭機制,積極與多家保險公司和經銷商合作。
銀行在汽車貸款業務開展初期,貸款客戶絕大部分來自於保險公司和汽車經銷商的聯合推介,出於對保險公司和經銷商的信任,有的銀行一度忽視了對貸款客戶的直接調查。又由於汽車經銷商資信狀況參差不齊,在汽車貸款業務合作各環節中,無任何連帶責任,因此給經銷商無原則向農行推介客戶造成了可乘之機,把一些不具備經濟實力的客戶推介到了銀行,給銀行汽車貸款的按期收回埋下了隱患。銀行在與保險公司的合作中,「銀保合作」對象單一,所做的汽車貸款業務絕大部分是與當地「人保」合作,這種業務合作的幾乎「唯一」性,導致了銀行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及貸款收回上對保險公司產生了過分的依賴,若保險公司理賠不及時,就會直接造成銀行不良貸款的增加,這也是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基本原因之一。因此,只有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堅持與多家保險公司合作,並根據資信狀況,對合作汽車經銷商進行精心選擇和清理,才能為汽車貸款業務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業務合作環境,徹底改變銀行在業務合作中的被動局面,掌握工作的主動權。
2、通過「三方」協商,建立「汽車貸款保證金」制度。
銀行在與保險公司和經銷商簽訂「三方」合作協議時,必須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實行「汽車貸款保證金」制度,來維護擁銀行的利益。作為貸款銀行,必須認真做好對客戶的貸前調查工作,為信貸資金的安全奠定基礎。對於出現的不良貸款,要積極進行催收,這既是進行保險索賠的需要,也是銀行自身的責任。保險公司除參與對借款人的資信調查,還必須承諾對借款人超過三期以上的未償還貸款承擔違約賠償責任。為保證不良貸款的及時賠付,各行必須要求保險公司在銀行開立 「汽車貸款違約賠償保證金」專戶,保持一定額度的保證金,對於超過三期的未償還貸款,及時從賬戶中扣收。若保險公司未及時全額補齊專戶余額,則待其補齊後,再繼續進行業務合作。汽車經銷商作為車輛的供應者,必須對客戶信用承擔一定責任,對車輛質量負完全責任。為保證業務的順利開展,必須要求經銷商在銀行開立「汽車貸款車輛質量保證金」專戶,根據經銷車輛數量按一定比例交存保證金,用於問題車輛回購和因汽車質量問題造成的不良貸款的扣收。
3、審慎選擇貸款對象,實行「客戶經理承諾」制度。
正確選擇汽車貸款對象,從源頭上嚴把客戶准入關,這是防範風險、確保貸款安全的前提和基礎。為加強貸前調查力度,確保客戶質量,銀行可建立健全「責任人承諾」制度,要求客戶經理按客戶的收入水平、經營狀況、行業風險尤其是信用程度對客戶進行分類,以此作為確定是否發放貸款、是否需要辦理履約保證保險和採取何種擔保方式的主要依據,並由客戶經理在貸款發放時簽訂「貸款責任承諾書」,把每一筆貸款的相關責任都落實到人,與工資掛鉤考核,負責貸款的調查,並承擔收回責任,確保貸款安全。
4、明確保險條款,完善貸款手續。
汽車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作為保險公司的一個保險業務品種,「免責條款」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保險條款對於投保人(借款人)、被保險人(貸款銀行)及車輛質量 (經銷商提供)的責任要求是非常嚴格的,貸款操作稍有不慎就會造成保險的失效,即「保險責任免除」。汽車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完全保險」。因此,銀行要在正確理解保險條款的基礎上,完善貸款操作手續。一是要按照保險條款的要求認真進完善貸款的調查、審查和審批手續;二是要對汽車經銷商提供的車輛進行審核,嚴把質量關;三是保證機動車輛保險在貸款期限內的連續性,要求借款人必須按照貸款期限一次性全額投保,不得縮短投保期限;四是在進行借款合同、保險單的修訂、變更時必須徵得保險公司的書面同意,出具「保險業務更改批單」。
5、轉變貸款模式,積極開辦「直客式」貸款業務。
「直客式」汽車貸款業務,具有購車方式靈活,擔保方式多樣的顯著特點,各行要逐步由汽車經銷商介紹客戶到銀行辦理貸款的「間客式」被動操作方式,轉向「客戶購車先找銀行」的「直客式」主動操作方式。通過「直客式」營銷方式,進一步擴大貸款對象的范圍,降低客戶購車成本,提高辦貸效率,提升銀行汽車貸款品牌的知名度,增強同業競爭力。通過採取住房抵押、新車抵押、第三方保證等多種擔保方式,逐步改變單純依靠保險公司履約保證保險辦理業務的狀況,分散汽車貸款風險,並有側重點的將貸款車型逐步由大型貨車向計程車、客運車和家用轎車轉變,不斷降低汽車貸款風險。 汽車信貸業務的超常規發展確實為銀行帶來了利潤。在分享車貸「蛋糕」喜悅的同時,不斷攀升的車貸違約率向銀行業敲響了警鍾。
對銀行來說,車貸和房貸雖同屬於個人貸款業務,但兩者所發生風險的成因卻大相徑庭,首先,汽車相對房屋來說,具有固定與流動之分。住房有其固定的位置,而汽車則不然,它具有很大的流動性。汽車可以移動,可以在全中國移動。如果客戶惡意逃債,他可以移動車輛逃走或隱藏;其二,就當前市場而言,房產是升值的,而汽車則是降價的。它的信貸風險比房貸要大。其三,車貸相對於房貸而言,貸款期限短,還款數額多,貸款收回快,具有短平快的特點。因此車貸風險要比房貸來得快而高。
汽車價格的不斷下降,使車貸客戶的還款心態越來越不平衡,把怨氣無端地出在了銀行頭上。有位在銀行辦理了車貸購車的客戶說,看著車價每況逾下,想想每月的銀行車貸還款,心裡真是不舒服。
車貸本身所具有的許多不確定因素註明了銀行車貸業務具有較高的風險含量。車貸風險含量的釋放使銀行違約率得到顯現。據有關銀行車貸統計,近 年車貸的違約率大大升高,已達到0.5%至0.9%,有的已超過1%。更令人頭疼的是,違約率還在不斷升高。
車貸壞賬最終的受害者是銀行本身。在預感到車貸風險後,保險公司快速作出反映,毅然於2003年關閉了汽車貸款保證保險業務。而銀行車貸風險對汽車經銷商而言卻毫發無損。在整個汽車信貸業務中,汽車經銷商藉助銀行汽車信貸的支撐獲取了大額利潤,汽車信貸的風險隨著購車人的汽車貸款而轉嫁到了銀行身上,這個風險隨著汽車經銷商購車貸款數量的上升而增大,嚴重影響到銀行車貸業務的質量和利潤。面對無情的車貸風險,銀行無奈地承擔了所有的壞賬損失。
其實,造成車貸風險的原因是多方的,防範和處置也不止僅限於銀行。
就目 前中國社會而言,誠信意識不強和徵信系統的不健全,道德觀念的限制,直接影響到汽車信貸風險程度的高低。據調查,法制環境較好,道德、誠信意識及徵信系統較完善的區域,汽車信貸的違約率較低,反之,則較高。一位北方的朋友曾似真似假地說,在我們那裡,如果銀行去討債,需要牽上一條狼狗。
銀行通過司法訴訟可追討逾期欠款客戶並收回剩餘貸款,但漫長的訴訟期和執行難,使銀行有時不得不另闢新徑。
車貸風險的大量冒出,使銀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車貸門檻,嚴格了汽車貸款的審批。如,協作的汽車經銷商按照銷售額向銀行提供資金擔保,聯合汽車經銷商共同防範車貸風險;增加汽車貸款客戶擔保,將貸款成數降低,縮短車貸期限;對車貸客戶一般中選好,好中選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