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大家,用別人的名字按揭買車,車主的名字可以寫我的嗎謝謝
用別人的名字按揭買車,貸款還完後可以寫本人的。
㈡ 別人買車用我的名字有什麼風險
如當肇事者逃逸或下落不明,或車輛沒有購買交強險的情況下,法院也會判決借名車主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當遇到親戚朋友借名買車時,要核查借用人是否取得駕照、所購車輛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通過車檢、是否購買交強險等信息後,再慎重作出決定。
看看下面這個案例吧!
表哥借表弟的名買車 出了事故表弟也被告上法庭
2015年9月,徐某准備買一輛轎車自用,但是手上資金不足,與汽車銷售人員商量後,決定貸款買車。後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徐某有欠銀行信用卡借款的記錄,辦不了貸款。
隨後,徐某找到表弟郭某,二人商量後,郭某同意徐某用自己的名義購車,貸款每個月由徐某償還。2015年10月,徐某付了首付款後,貸款買下轎車並登記在郭某名下。
2016年8月,徐某駕駛車輛與騎摩托車的劉某發生碰撞,致使劉某倒地受傷,構成八級傷殘。經交警部門認定,徐某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劉某沒有責任。
後因賠償問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劉某將保險公司、徐某及車主郭某訴至法院,要求二人承擔醫葯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合計18萬元。
拓展資料:《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49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㈢ 別人借我的名字貸款買車,
按照現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作為實際購車者的擔保人,在別人不能清償貸款時,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也就是由擔保人來全部清償,在清償後有向實際購車人追償的權利。
首先,這不僅僅是借名字,而且還要借用身份證信息。簡而言之,其實就是以你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一旦對方還不上錢的話,銀行直接找的人就是你,因為是以你的名義貸的款,銀行就會要求你還錢。包括,如果在還款過程中他如果還款不及時,還會對你的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導致你再貸款就很困難了。
再則,借名買車發生事故,車輛登記人是法律意義上的車主,當肇事司機無力賠償時,車主就要承擔連帶責任。被借名人的風險:
1,登記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車輛由借名人實際佔有使用,無法對車輛進行有效控制,可能在發生車禍時與借名人(駕駛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能因為借名人的過錯承擔違章罰款、車輛保險等方面責任;
2,喪失個人信用的風險,對於借名後貸款買車的情況而言,借名人是實際還款人,被借名人是名義還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償還貸款,就有可能對被借名人(名義還款人)造成信用損失;
3,被借名人收到行政處罰的風險。如根據《北京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小客車指標僅限本人使用,對於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出借的行為,指標管理機構收回指標、三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申請。
(3)別人貸款買車落我名字擴展閱讀
貸款的注意事項
1、在申請貸款時,借款人根據貸款利率,對自己的經濟實力,還款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設計還款計劃,並適當留有餘地,不要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2、選擇適合的還款方式。有等額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還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約定,在整個借款期間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時還款避免罰息。從貸款發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時間為還款日,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罰息,導致再次銀行申請貸款時無法審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據,同時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㈣ 別人貸款買車,但車主可以寫我的名字碼
貸款買車是需要手續費的。銀行或4S店會向申請者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的。有不少申請人抱怨,被徵收了高額的手續費。據悉,貸款買車的手續費包括交強險、車船使用稅、商業保險費以及上牌費用。目前貸款買車的手續費為3%,大致在1萬元左右。不過,手續費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各家對手續費的規定不盡相同。比如,不少金融公司紛紛推出了免息車貸,雖然免息,但還是要收取手續費的。也有的金融公司是不收手續費的。相對比較而言,銀行的手續費比汽車金融公司和4S店較低一些。
貸款買車在4s店一般都是需要繳納手續費的,貸款買車由於需要辦理車輛抵押、保險方面的手續,所以貸款買車包含的手續費主要為交強險、車船使用稅、商業保險費以及上牌費用等。其中商業保險方面,並沒有相關的強制規定,但4S店往往也會要求購車者購買。
貸款買車的利率是多少
通常情況下,一年內(含一年)的貸款年利率在5.6%,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在6%,五年以上貸款年利率在6.15%;一般銀行汽車貸款的利率都會上浮,不用銀行上浮情況不同。一般來說,銀行汽車貸款利率要在此基礎上上浮10%-50%,具體的利率購車人還要到當地的銀行去咨詢下。
貸款買車的流程怎麼走
申請人要提出車貸申請。在看好擬購車輛後,需要填寫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資信情況調查表,並連同個人情況的相關證明一並提交貸款銀行。銀行在收到申請之後將對申請人進行貸前調查和審批。審核通過後,銀行會通知借款人填寫各種表格,以及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和保險等手續。最終銀行發放貸款。借款人將首付款交給汽車商,並憑存摺和銀行開具的提車單辦理提車手續。
在申請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的過程中,申請人需要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單,房產證復印件等等手續。
總而言之,慎重選擇貸款買車模式是貸款買車流程最重要的一步。
㈤ 別人貸款買車車主的名字要寫我的名字有什麼危害呢
危害可大了,到時貸款找的是你
㈥ 別人拿我的名字貸款買車
按照現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作為實際購車者的擔保人,在別人不能清償貸款時,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也就是由擔保人來全部清償,在清償後有向實際購車人追償的權利。
首先,這不僅僅是借名字,而且還要借用身份證信息。簡而言之,其實就是以你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一旦對方還不上錢的話,銀行直接找的人就是你,因為是以你的名義貸的款,銀行就會要求你還錢。包括,如果在還款過程中他如果還款不及時,還會對你的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導致你再貸款就很困難了。
再則,借名買車發生事故,車輛登記人是法律意義上的車主,當肇事司機無力賠償時,車主就要承擔連帶責任。被借名人的風險:
1,登記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車輛由借名人實際佔有使用,無法對車輛進行有效控制,可能在發生車禍時與借名人(駕駛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能因為借名人的過錯承擔違章罰款、車輛保險等方面責任;
2,喪失個人信用的風險,對於借名後貸款買車的情況而言,借名人是實際還款人,被借名人是名義還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償還貸款,就有可能對被借名人(名義還款人)造成信用損失;
3,被借名人收到行政處罰的風險。如根據《北京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小客車指標僅限本人使用,對於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出借的行為,指標管理機構收回指標、三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申請。
(6)別人貸款買車落我名字擴展閱讀
貸款的注意事項
1、在申請貸款時,借款人根據貸款利率,對自己的經濟實力,還款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設計還款計劃,並適當留有餘地,不要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2、選擇適合的還款方式。有等額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還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約定,在整個借款期間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時還款避免罰息。從貸款發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時間為還款日,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罰息,導致再次銀行申請貸款時無法審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據,同時認真閱讀合同的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㈦ 用我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麼風險例如還貸,意外等。
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自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具體有以下方面的風險:
1、因為以自己的名義辦的貸款,所以對方如果出現逾期未還款,自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嚴重違約,黑名單上記錄的名字是貸款人,承擔後果的也是名義貸款人;
2、車子買來後,也是以名義貸款人的名字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由於是別人使用,如果出現交通事故,首先找到的就是車主,而且不論怎樣作為車主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並可能附帶賠償責任。
3、如果車子出現肇事逃逸、抵押騙保之類的,車主還有可能遭受無妄之災。
㈧ 別人貸款買車,但車主可以寫我的名字碼你好
別人貸款買車。車主最好不要寫你的名字。因為貸款買車是要還款的。如果以後發生糾紛會很麻煩。
㈨ 用別人的名義貸款買車,車可以落戶我的名下嗎
可以。車輛落戶跟貸款沒有關聯,只要購車發票上是你的名字,就可以落戶到你的名下。